武汉疫情得到控制,下一步就是复工复产。近日,2020年发布了《武汉就业扶贫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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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批”促进稳定就业

一是相关区的就业扶贫讲习班不少于两个,通过就业扶贫讲习班吸收一批。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消毒防疫、清洁卫生、巡逻执勤、绿化、护林、道路保护、河道保护、电站管理、治安联防、护理老弱病残等一批扶贫公益岗位,安置一批扶贫公益岗位。

三是组织不少于40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扶贫,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一批。

第四,鼓励返乡创业实体吸纳建卡的贫困劳动者就业,通过返乡带动一批创业者。

“三项措施”强化政策执行

第一,鼓励企业吸收。我市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收已备案卡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贫困劳动者就业,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人;如果已经就业1年以上,可以申请2000元/人的就业奖励。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工作流程得到简化。

第二,扶持农民工。我市有户籍档案的贫困劳动力,上一年度外出工作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跨省农民工转岗交通费补贴500元,农民工300元。政策享受条件进一步放宽,实行个人承诺制和“津贴”申请。

第三,加强就业培训。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公布的60个免费培训平台和我市各类培训机构,组织有就业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参加线上线下技能培训,组织合格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为了尽量减少疫情对贫困家庭收入的影响,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不能外出工作,造成无收入。根据本市现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780元/月,农村635元/月),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疫情期间由企业按规定发放工资。

为了促进贫困家庭积极就业,在疫情期间,组织了在线“春风行动”,为在线求职开辟了绿色通道。疫情爆发后,为贫困劳动力组织现场招聘活动。对外出打工的贫困劳动者,按跨省工作500元/人、省外工作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临时公益性岗位,如清洁卫生、防疫消毒、巡逻执勤等。需要增加防治的,将优先安置因村内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疫情爆发后,新增的绿化、护林、护路等兼职扶贫公益岗位,将优先安排村内劳动力一半(弱)的贫困人口就业。

全市鼓励社会企业积极参与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企业吸收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人吸纳就业奖。复工复产后,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达到劳动者人数1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单位,将优先推荐相应的省市级扶贫荣誉或称号,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

同时,对于自谋职业的贫困劳动者,可以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租赁水电费补贴等。贫困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可以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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