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我市房地产调控的实施细则。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限购范围。产权式酒店和二手房将被纳入此次限购范围。
二是在城市市区设立了限购区。第一个是主城,滨江西路以西,长通路以东,南海大道,洪成湖以北;二是南部生态保护区,主要位于邺海大道以南、环城高速公路以北、铁龙路以西、粤海大道以东。是海口市重要的生态保护区。
第三,严格界定购房资格。首先,该省的非居民家庭在家庭基础上受到购买限制。在海南没有商品房或产权式酒店的非居民家庭,可以在非限制区申请首次购买;二、限购区内,未在本省登记的家庭,需提供在我省各市县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证明,方可购买第一套房。
第四,提高酒店物业化比例。物业酒店项目的销售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可销售面积的10%,其余90%必须用于自持经营。
第五,增加限制现有住房转让的期限。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购买新的商品房,必须取得不动产权利登记5年后方可转让。
第六,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对于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到70%以上。
七是加强交易整顿和价格管理。严格执行“一室一价”价格管理制度,加强价格备案管理,加强交易资格和交易行为审查,严格控制市场。
第八,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人才购买将在单独的政策中规定。
琼海限购:非省籍家庭在嘉吉、博鳌买房必须有社保或纳税证明
5月10日,南海。com记者从琼海市政府网站了解到,4月24日,琼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明确了限购政策。
琼海:本省非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一)在本市范围内,本省非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二)在本市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3)在海南无住房的非居民家庭,在嘉集镇行政区域内(不含官塘区)购买住房的,必须在申请购买之日前提供在海南缴纳个人收入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博鳌、潭门镇行政区域内购房,需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在海南缴纳个人所得税满2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开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完税凭证不予认可。
经琼海市政府或省级社会和社会部门认定的非注册人才,凭市政府或省级社会和社会部门出具的证明,允许在本市购买一套住房。
大型企业或金融机构总部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凭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允许在本市购买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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