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17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发改委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
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新农村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规划提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展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全面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水稻栽植、玉米和马铃薯收获等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
规划还提出,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模式。采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数据智能化采集、处理、应用、服务、共享体系。发展智慧气象和农业遥感技术应用,建立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
此外,规划称,继续实施全国新增10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提升800
个产粮大县粮食生产能力,扩大东北大豆种植,巩固新疆棉花、广西和云南甘蔗、长江流域油料等生产能力,支持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山地牧业、木本油料、林果业、食用菌、中医药、林下经济等。
规划提出,积极推动农业走出去。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垦企业的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的跨国粮商、流通商和农业企业集团。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基地,打造全球农业全产业链。加强与国际农业企业的联合,促进农机装备、农兽药、化肥等领域的产能合作。完善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络,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物流中心升级改造,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和国际农产品展销中心,发挥价格形成中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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