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据媒体报道,河北沧州泊头市货车司机金某4月5日途经唐山市丰润区超限检查站时,因北斗定位掉线,被处以扣车、罚款2000元。或因不能接受此罚款,金某随后服农药自杀,最终抢救无效去世。目前,当地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如此惨烈的结果,不容漠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行为,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超限检查站或许是依据此条款对金某进行了处罚。
可是,依法行政还需要合理行政,上述《办法》中同样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金某的行为究竟更符合哪一条款的规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金某是“故意破坏或屏蔽”,而非“定位装置出现故障”?如果执法的依据不能证明金某是故意破坏或者屏蔽卫星信号,其中是否又存在“以罚代管”甚至其他问题呢?这些疑问都需要有关部门的调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斯人已逝,相关调查已经启动。但是除了调查清楚情况,了解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之外,更应该寻找深层次的症结所在。
为了推动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安装定位系统能够提升物流业管理效能等,可以有效减少货车司机超速、疲劳驾驶等危害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保护司机的健康和道路安全。只不过现实中存在一些司机为了尽快赶路,又不想因超时驾驶等情形被罚款,就将定位系统关掉。去年12月就有媒体报道,一货车司机为躲避查处而随意关闭车辆GPS系统,被执法人员查获,司机被处罚款2000元。
此外,金某的死亡或许反映出,部分弱势群体寻求社会救济时还存在一定的障碍。据报道,金某本身患有糖尿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家里有一位70岁的老母亲,3个孩子。平常以开货车拉货挣钱维持生计,家庭经济条件不好。2000元罚款,可能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事实上,我国为弱势群体提供了较完备的救济渠道——信访、诉讼、调解、仲裁、曝光、申诉等。但是面临维权需求时,一些人本身能够承受各类损失的能力较差、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暴露出来,如金某一样,如果确因面对2000元罚款让内心的愤懑无处诉说,当维权的难度增大,又可能需要付出难以接受的时间成本时,多种因素纠合,或许最终导致惨烈的结果。
这样的悲剧如何不再上演?至少应做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合理纾解压力,降低弱势群体寻求社会救济的成本。这一点,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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