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7日,马伯庸在网上发表博文。河北省文物局局长张在主流媒体上公开表示:“集宝斋里的一切都不是真的”。7月14日,以河北省文物局名义发文称:“冀州市市委、市政府成立调查组,对冀宝斋博物馆提出整改意见。鉴于“宝宝斋馆”未按有关规定向省文物局申请设立,冀州市民政局吊销了其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关闭“宝宝斋馆”进行整改。”同时,公布拆除2012年8月河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布颁发的“AAA级国家旅游景区”牌匾,以及2011年9月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衡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河北省少先队实践基地”牌匾。7月20日,冀州镇党委通过谈话宣布免去王宗全普尔村党支部书记48年的职务。

2013年7月19日《检察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集宝斋博物馆关闭和民办博物馆整顿要规范支持》的文章。文章称:“7月14日,河北省文物局公布了吉堡寨的调查处理结果:冀州市民政局吊销了吉堡寨博物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对‘吉堡寨博物馆’进行了停业整顿。这件事从侧面揭示了中国民营博物馆的尴尬处境。”文章进一步指出:“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文化部发布的《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支持和发展博物馆,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博物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这一条款表明国家支持私人博物馆的存在。同时还引用了原首都博物馆文物修复部主任魏三刚先生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说的话:“现在国家允许民办博物馆上前台,这是对民办博物馆的有力支持。私人博物馆还具有国有博物馆的收藏、陈列、教育、研究等属性。私人博物馆的出现不仅丰富了中国博物馆的种类,也为基层人民享受文化教育带来了机会,在保护民间文物方面发挥了更好的作用。"

“文物局[2010]11号文件”——《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强调“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同时指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营博物馆发展迅速。但由于民营博物馆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准入制度不完善、扶持政策不完善、管理运营不规范、社会职能不明确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营博物馆的健康发展。”有鉴于此,文件明确要求:“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税务、文物等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调查研究,对民办博物馆设立、开放和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重视。及时的帮助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民营博物馆的健康发展。”

“吉堡寨无一是真”。我国《民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三年多过去了,你要对《集宝斋》4万多册藏品进行全面的科学鉴定,并以此为依据证明你的主张是正确的;如果没有证据,可以打开吗?

千万民间“爱国护宝”们默默关注!(内容来自https://mp.weixin.qq.com/s/KB_2nSP0r-JZQGb-4xLW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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