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闻很多网友总是开玩笑说:“我可能不是我自己。”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你会怎么做?最近雨花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在秘密进行亲子鉴定后,得知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愤怒的李与仍在哺乳期的妻子张提出离婚。经法院调解,张与李自愿离婚,张赔偿李14.5万元。
李和张于2015年5月相识,2015年8月登记结婚,张于2016年3月育有一女。李回忆说,自从他遇到妻子后,双方只有一夫一妻的生活。婚后,张拒绝与他有任何联系,甚至拒绝与他牵手。结果,李对女儿的血缘关系产生了怀疑。
2016年8月,李用棉签提取自己和女儿的唾液,送到生物科技公司做亲子鉴定。DNA检测报告显示,“李不是女婴的亲生父亲”。得知鉴定结果后,李非常生气,认为妻子对自己不忠,于2016年10月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张返还彩礼13万元,花4万元抚养一名女婴,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但张不认可李的私人鉴定,要求重新鉴定。
经双方同意,张与李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重新鉴定,鉴定书证明张的女儿与李无亲子关系。
雨花区法院认为,《婚姻法》规定男方不得在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提出离婚,意在保护女方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但本案经证实,张所生女儿与李无亲子关系。虽然张是哺乳期妇女,但他是侵权方,所以李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离婚及相应的损害赔偿。综合考虑,李婚前给了张大量彩礼,并向张支付了大量的生育检查费和月中心费,张的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对李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法律解释和法官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双方自愿离婚,张赔偿李14.5万元。记者周令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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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丈夫的第一次亲子鉴定有法律效力吗
委托代理人:根据《婚姻法》规定,李私自抽样委托某生物技术公司进行亲子鉴定,确实存在程序不规范、公司资质待定等问题。如果女方认可亲子鉴定,那么亲子鉴定也可以作为最终证据。
2.妻子在哺乳期间,丈夫可以申请离婚吗
代理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男方不得在孕期、产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适用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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