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7年7月31日起陆续发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纪念币一套【建军90周年纪念币发行公告全文】。该套纪念币共10枚,其中金质纪念币2枚,银质纪念币7枚,双色铜合金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纪念币发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纪念币图案
一、金质纪念币和银质纪念币
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50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0克,直径40毫米,面额8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枚。
2.8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8克,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3.1公斤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公斤,直径100毫米,面额3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枚。
4.15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50克,直径70毫米,面额5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9000枚。
5.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5克,直径33毫米,面额5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50000枚。
二、双色铜合金纪念币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10元,直径为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发行数量为2.5亿枚。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数量见附件2。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分配数量
地区
分配数量
第一批
第二批
合计
北京市
600
900
1500
天津市
200
300
500
河北省
600
600
1200
山西省
400
560
960
内蒙古自治区
300
390
690
辽宁省
696
793
1489
吉林省
470
480
950
黑龙江省
540
530
1070
上海市
600
900
1500
江苏省
600
1050
1650
浙江省
600
600
1200
安徽省
280
400
680
福建省
220
350
570
江西省
200
290
490
山东省
600
1100
1700
河南省
380
540
920
湖北省
280
420
700
湖南省
200
320
520
广东省注1
600
1600
2200
深圳市
80
120
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180
270
450
海南省
70
100
170
四川省
360
490
850
贵州省
90
120
210
云南省
130
190
320
西藏自治区
24
36
60
重庆市
100
160
260
陕西省
200
300
500
甘肃省
80
180
260
青海省
60
90
150
宁夏回族自治区
90
210
3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70
280
450
留存历史货币档案注2
0
1
1
装帧销售
0
330
330
合计
10000
15000
25000
注:
1.表中广东省数量不包含深圳市的数量。
2.中国人民银行在每次发行新币时,均在发行库中留存一定数量,作为实物档案,供未来货币研究使用,这部分货币归为留存历史货币档案。
3.中国人民银行可能根据各地预约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配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另行公布。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9号1.《建军90周年纪念币 建军90周年纪念币发行量:各省市区分配数量一览》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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