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全面实施的一年。不断完善信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增强国家现代社会经济治理能力。本课题梳理和分析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背景、覆盖范围和核心框架,重点阐述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两大特点:强有力的“互联网加监管”体系和日益协调的联合奖惩机制。帮助企业充分认识当前的市场经济和经营环境,政府监管,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然而,信用缺失和信用缺失仍然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之一,不利于创造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据国家发改委财务部信贷部统计,我国每年签订合同40亿份,但履约率只有50%左右。每年因缺乏诚信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主动履行义务的不可信赖的执行人仅占20%左右。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截至目前,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出台或正在研究出台地方信用法规,全国26部法律、28部行政法规已纳入信用条款2;2013年以后政府出台的大部分法律法规都与社会信用体系密切相关;2019年8月,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法》,广泛征求意见。中央和地方各级的信贷立法已采取实质性步骤。
图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
来源:网络数据整理,毕马威分析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四大领域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政策文件,重点关注政府诚信、商业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力四大领域。《纲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行业运营流程,将这四个领域细分为32个子领域,包括153个具体的信用建设方向。
政府诚信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公务员廉洁管理和教育,严格履行政府对社会的承诺;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分配诉讼”改革;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政府财政支持申请等领域,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和产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挥政府信用建设的示范作用。
商业诚信
商业诚信是各种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和各种经济活动高效发展的基本保证。商业诚信涵盖14个子领域,围绕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企业诚信体系等61个具体方向推进商业诚信建设。《纲要》强调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领域间的联合奖惩制度。参与领域的24个相关部委将完善各类信用平台建设,加强事后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提高监管效率,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治理,化解商业信用风险。
社会诚信
社会信用建设集中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保节能、互联网应用与服务、自然人信用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等10个领域,并在57个具体方向得到完善。可见,社会信用更注重与每个公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企业信用建设。除了商业信用建设中强调的跨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共享机制外,《纲要》还更加注重信用管理体系、职业道德建设和各领域行为规范的完善,加强相关行业员工的信用教育,增强诚信意识。
大力推进法院公信力、检查公信力、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力建设,包括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司法行政机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公开、深化检察事务公开、推进“阳光执法”、“阳光办案”;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力建设: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加强公民交通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诚信管理;完善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完善促进司法公信力的制度基础。
根据《纲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社会信用的基本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相对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国当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可以用下图来说明:
图2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资料来源:毕马威分析
在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中,有两个要素值得我们关注,即“互联网加监管”制度;以及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
完善的信用信息平台在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和信息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不断推进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体系、“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措施,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交换、发布和使用方式,实现了地方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市场信用调查、评级机构和中央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加快了
表1中国现有主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来源:网络数据整理,毕马威分析
图3社会信用体系“互联网加监管”体系框架
资料来源:毕马威分析
同时,政府利用我国各级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创新信用监管理念:一方面,倡导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资格审查、日常监管和公共服务时,自愿登记资质许可、市场运作、合同履行、社会福利等信用信息,公开对信息真实性做出信用承诺,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监管体系的作用,采取“双随机性、一开放性”的原则,将抽查与网络监控相结合,在信用信息平台上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并在多个部门之间进行共享和宣传。这种监管机制连接了政府和企业数据的双向流动,使信用信息平台融合成覆盖市场主体各种监管和信用信息的“互联网加监管”体系,从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中的应用。
随着我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基本完成,市场主体在各部门办理业务时,基本实现了“一照一码,天下一家”。截至2019年7月,国家发改委与各部门联合建立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扩大中国联通的范围,目前已连接44个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70多个市场机构,收集信用信息370多亿条。
同时,平台实现了信用信息和信用记录查询、异议处理、联合奖惩等功能。截至今年1月初,“征信中国”网站共收集发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47亿条。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截至2019年6月底,系统共收集企业相关信息8.11亿条,日均查询量587万人次。在招标、采购、交易等过程中。,通过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已经成为公众的共识。
基于国家“互联网加监管”系统,政府可以应用大数据分析,筛选大量企业信用信息,并与信用评级标准进行比较,形成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相关监管部门根据不同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此外,监管部门可以应用智能算法建立风险预判和预警机制,实现对不可信行为的早期发现、早期提醒和早期处置,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督促市场主体保持良好的信用,避免潜在的重大失信行为,承担严重后果。
这些措施有利于构建透明高效的新型信用监管体系,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例如,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促进消费信贷的发展。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可以参考社会信用评分,为个人信用良好的用户增加消费贷款或信用销售,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截至2019年底,中国居民短期消费信贷余额从2004年的1253亿元快速增长到2019年的近10万亿元,年均增长34%。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实施也将为消费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高质量的信用风险评级报告解决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将增加优质中小企业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贷款的比例,改善我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图4 2004-2019年中国短期消费信贷1亿元
数据来源:风,毕马威分析
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
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诚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体系加快社会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构建了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基本框架,为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开展信用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NDRC)和中国人民银行(PBOC)牵头,正式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失信联合奖励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这是我国首个统一的信用红黑名单认定标准。截至2019年8月,国家有关部门共联合签署了51份奖惩联合合作备忘录,其中包括5份联合激励备忘录、43份联合惩戒备忘录和3份双备忘录。根据统一标准,联合奖惩清单将对责任方产生直接后果:
对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使守信者享受“三好两低”,即更好的行政服务、更好的融资服务、更好的公共服务和更低的监管成本、更低的交易成本。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一方面增加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另一方面,对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同时失信主体的信息被推送至各相关部门,政府机构对所有信用评级领域的负面信用评级实施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此外,我国个人信用也与企业信用相关联,企业会因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核心管理者的个人失信收到惩罚,反之亦然。到2019年底,红黑榜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统计,目前处于失信状态的不可信主体数量为570万;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与29个部门签署了联合诚信激励合作备忘录,实施了41项对诚信纳税人的诚信联合激励措施,特别是与银监会联合推出的“银税互动”,有效解决了诚信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图5不可信执行人的净新人数,10,000
数据来源:中国信贷,毕马威分析
可见,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可以帮助信用优质的企业获得更好的业务资源,但同时也是对企业管理的巨大挑战。企业需要对社会信用体系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并结合自身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核查。一个字段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就会导致其他业务活动处处受限。
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奖惩只是市场主体失信的一种约束机制。政府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建立良好的契约社会,优化商业环境。对于失信主体来说,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和补救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牵头建立规范的信用修复机制。企业可以通过做出信用修复承诺、参与慈善活动、接受相关信用专项培训、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检查和整改公司内部机构违规行为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和补救。
企业如何应对社会信用体系的机遇和挑战
通过以上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给我国政府监管和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变化,将全面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和经营环境,给企业风险管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图6社会信用体系给企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资料来源:毕马威分析
传统的基于压力的企业合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政府基于社会信用的新监管机制。企业要全面梳理本行业、本地区与社会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明确企业期望实现的社会信用体系目标的基础上,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实施路径:
为确保所有与企业信用评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具体要求和变化能够及时有效地反馈给企业,企业应指定一个部门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牵头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统一、分级、分类的企业信用评级监管数据库, 领导各业务部门及时跟踪信用评级相关监管要求的变化,根据业务领域收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并维护符合时效性要求的信用评级监管数据库
随着信用评级监管数据库的建立,针对各业务部门涉及的不同领域的信用评级标准、要求和激励惩戒措施,企业社会信用体系牵头部门应与相关业务部门合作,梳理企业适用领域的具体评级要求和依据,建立涵盖所有主要领域的信用评级检查表,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和合规手册将信用评级标准转化为内部管理要求,各级机构业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会遵循。
基于企业信用评级目标和缺口分析结果,进行现状风险评估,识别高风险区域,确定急需升级的评级区域。根本原因分析是从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系统、信息系统、数据、人员等方面进行的。针对问题的根源,从公司战略出发,以信用评级目标为导向,以各领域信用评级检查表为出发点,提出企业的职能结构、体系、流程、制度、人员和权限
此外,企业应建立信用评级评估机制,确保其在各部门整体绩效评估中的比例,以确保信用评级管理相关工作实施的有效性,带动企业整体信用管理效果和效率的提高,提高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
企业信用评级系统是提高信用评级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的工具,可以实现信用评级的全过程管理,有效存储与信用评级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为信用评级的前瞻性预测、监控和预警奠定基础。
在信用评级体系建设过程中,可以考虑采用统筹规划、批量上线、分步准入的方式。首先,企业要结合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基于信用评级标准的信用评级系统发展规划,设计信用评级系统的功能框架和发展蓝图。根据信用评级体系发展规划和各领域信用评级工作推进情况,批量建设开发信用评级信息系统,并在企业内部各机构推广,实现对信用评级工作的信息支持。同时,逐步完善信用评级系统与其他业务或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以及数据仓库,最终实现信用评级数据的自动捕获和分析功能,提高企业各领域信用风险预警效率,提高内部监控效果。
支持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功能,如信用评级监管数据库、企业信用评级风险评估、信用评级报告、信用评级相关合规培训等,可以先行开发和推出,信用评级信息系统可以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而逐步推广和完善,最终支持全过程。
弘扬企业信用文化,通过培训和宣传等方式加强员工信用教育,将信用管理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同时,管理层应接受专门的信用培训,以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和支持信用等级的职能结构、制度、流程、制度、人员等因素,企业应进行持续监控,并实行定期报告和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此外,企业应密切关注政府部门与自身经营相关的信用评级要求的变化,建立信用评级与外部监管的统一沟通机制,明确各领域信用评级事项的责任部门、沟通内容和频率;建立信用评级牵头部门与负责监管和沟通的部门之间的直接信息沟通机制。
摘要
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结束的一年,也是全面实施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的一年。当中国逐步消除贫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如何建立更加公平、诚实、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素质,建设诚信社会,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
信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不断完善,日益协调的联合奖惩机制,以及强大的“互联网加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我国新的信用监管体系。这有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高;帮助政府加强政府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实现对各种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全面宏观调控;促进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9年过去,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加,经济下行压力相对较大;2020年新冠肺炎爆发肺炎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挑战,但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好转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通过国家“十三五”期间建设的社会信用体系,将信用产品创新融入数字经济发展,开发新的消费业态新模式,稳定消费的基础作用;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强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对外贸易,树立宽容开放的大国形象,将进一步释放市场经济的新活力,为宏观经济创造新动力。
1《让不可信的人继续前进不要躲藏》,中国人大网,2019年12月,http://www . NPC . gov . cn/NPC/c 30834/201912/1b 90 a6 ba 54024789 B1 c 29 e 941 a 02 cf 1b . shtml
2《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加快社会信用法立法进程》,中国信贷,2019年11月,https://www . Credit China . gov . cn/xinyngtai/buvei/201911/t 2019114 _ 175498.html
3“发改委召开宏观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中国政府网,2019年8月,http://www.gov.cn/xinwen/2019-08/16/content_5421709.htm
4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610号建议的答复,2019年11月,308392.html http://gkml.samr.gov.cn/nsjg/zlfzj/201911/t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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