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网记者周小鹏
2015年10月,文西贵妃墓被盗,一批珍贵文物被盗。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后,被盗文物被追回。国家文物局就此事采访了唐山市、遵化市人民政府和清东陵管委会,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2015年11月,逮捕8名犯罪嫌疑人,2016年7月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2016年10月,主要逃犯梁成岗自首,检察院于2017年3月提起公诉。2016年12月,原清东陵区文物管理处镜花岭区负责人毛某、原清东陵区文物管理处保卫科科长牟阳、原镜花岭区警卫员高某、赵某因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起诉。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遵化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近日对上述三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梁成岗犯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赵某某等三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14月6日,并处罚金8万元至10万元;被告人徐清波等五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3年,并处罚金各5万元;毛等四人因玩忽职守,犯有破坏珍贵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杨、毛免予刑事处罚。
组织一个小组去盗墓,挖十天
被告人梁成岗,1987年出生,住天津市蓟县。2015年10月,他与徐清波、赵某某等人合谋盗取遵化市清东陵保护区古墓,并为此多次前往清东陵保护区寻找目标。经过多次走访,确定我们要去偷清东陵竟陵贵妃园的闻喜贵妃墓。
梁成岗、赵某某、王某某、戴某某组成盗墓团伙。在弄清安保人员进出墓地的时间和移动规律后,他们用铁锹、电线、对讲机等工具爬墙进入墓地,每晚挖盗洞。他们还吸引了花园西侧附近的农业灌溉力量,用被子把它压在外层,用电动切割工具在地上钻了1米多深的洞,然后把偷来的洞水平引到地下宫殿。
根据几名被告人的供述,盗墓期间,戴某某负责放哨,监视巡逻警卫,每三小时通知一次;梁成岗和其他三个人负责挖掘,用尼龙袋包装挖掘出来的泥土,倒入陵墓区的一口井中,每天晚上7点到凌晨3点完成工作。挖了四五天,墓打开了,盗窟里出现了水。他们买了两个水泵来抽水。抽了六七天,几个人下了墓,偷走了不少文物。10月31日凌晨,巡逻警卫发现盗墓事件,梁成岗等人逃离。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天左右。
根据判决,等人盗走了雷首枚雷司金冠1枚、金钗8枚、镶嵌宝石的花卉2枚、珍珠耳环3枚等30余件文物。,出自贵妃文之墓。经鉴定,雷寺金冠等25件文物属于三级文物,为珍贵文物。目前,这些文物已归还清东陵文物管理处。
事发后,遵化市公安局发现被告使用了两个水泵、两根水管、一个自制铁梯、一根电缆、两双水靴、两个逃生面罩等大量工具。2015年11月,被告人赵某某、王某某、戴某某被逮捕。被告梁成岗在网上被警方追捕。2016年10月,他主动向天津市公安局集贤分局刑侦大队自首。
此外,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梁成岗犯罪时仍在保释候审。2015年5月,梁成岗和其他人在一个水窖里非法拘留了受害者吴某,原因是一场关于出售银元的纠纷。2015年6月,梁成岗被天津市公安局集贤分局取保候审。法院最终认定梁成岗是非法拘禁和非法挖掘古墓罪的主犯,但存在自首和主动交出被盗文物的情节。依法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黑吃黑”跟不同的鬼
2015年10月31日凌晨,清东陵安保人员发现盗墓事件。梁成岗等人从坟墓里偷了文物,分头逃走了。当几个人到达集合点时,他们发现他们驾驶的车辆的轮胎被刺破了。原来和梁成岗一起去清东陵但没有参与盗墓的徐清波策划了一场“黑吃黑”。
同年10月中旬,被告人徐清波经戴某某介绍认识了梁成岗,但因偷挖时间问题,与梁成岗发生矛盾。徐清波并没有一起盗掘古墓,而是想到了梁成岗盗走之后的“黑钱”。随后,徐清波找到了被告人王立华、赵安、杨泽民、马铁强。就在梁成岗等人盗走闻喜贵妃墓的时候,徐清波多次前往清东陵观察盗窃进度,并准备在梁成岗等人盗窃成功后将赃物带走。
2015年10月31日凌晨,徐清波等人再次来到清东陵。在路上,他们看到了梁成岗和其他人的车,并立即用匕首刺伤了他们的轮胎。到达清东陵后,徐清波和王立华在车里等着,赵安、杨泽民和马铁强去抢。这时,梁成岗等人发现他们是从皇妃墓中逃出来的,正从墙边的梯子上下来,这时他们“遇到”了另一群蹲着的人。杨泽民等人打开手电筒,高喊“站住”。受惊的盗墓贼扔下一个塑料袋就跑了。塑料袋里装着一些偷来的文物。
值得一提的是,徐清波组织的“抢劫团伙”也有自己的鬼。赵安等人拿到梁成岗等人留下的文物后,不想全部交出去,就埋了一部分,把剩下的文物交给了徐清波和王立华。事后三人回去拿回了埋藏的文物。经调查,有18件文物被盗,如丝绸的金冠、镶嵌宝石的丝绸花卉图案等。
2015年11月5日,被告人徐清波、、杨泽民、赵安、马铁强被公安机关逮捕。遵化法院认为,上述人员明知是从他人盗掘古墓罪中获得的受保护文物,利用具体情况胁迫强行带走,均构成抢劫罪。徐清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3年,各处罚金5万元。
卫兵巡逻到他们无法停下来的地方
2015年10月,清东陵被盗后,2016年5月,清东陵再次被盗,赵茜陵一处汉白玉柱头被盗。2016年7月,国家文物局再次约谈唐山市、遵化市人民政府和清东陵管委会,指出地方政府和部门不负责问责,敷衍了事,避重就轻,未能从制度和机制上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随后,遵化市对清东陵博物馆负责人、清东陵文化管理处保卫科科长杨进行了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问责没有结束。2016年8月,因涉嫌盗掘贵妃墓,清东陵区文物管理处保卫科科长杨、清东陵区文物管理处泾惠区区长毛、泾惠区警卫员高、赵因涉嫌过失被检察院刑事拘留。2016年底,他们被指控不太注意文物安全,措施不有效,不严重
庭审中,毛认为,作为区领导,其人事管理不细致、不到位,但文西贵妃墓被盗,主要原因是东陵文化管理处管理制度存在问题,治安巡查制度不科学,人员力量薄弱,技术防范不力,无权安排和调动人员,没有经济权利,不应承担责任。毛说,在花园被盗期间,文化管理处只安排了两名保安,每人24小时轮换制度,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执行,没有技术设施和设备,也没有狗的保护。
杨也相信自己是无辜的。他在法庭上表示,闻喜贵妃墓被盗是由于防范措施不力、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的。只有两名值班警卫24小时工作,给盗墓贼提供了机会。事发前,他多次向领导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合理化建议,增加巡逻警卫人数的建议被领导采纳,但他增加技术防御设施和增加警卫人数的建议因资金等原因未被采纳。
警卫高和赵都说,他们在执勤时认真履行了职责。发生盗窃是因为值班人员少,没有照明设备和安全设备。盗窃不是因为个人原因。而且是赵发现了盗窃案,说明他在检查中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事实上,在十多天的挖掘过程中,从入口到最近的保安巡逻点的直线距离只有13米。景陵巡逻路线有12个联络点。警卫巡逻棒与巡逻点接触形成的电子数据显示,从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的巡逻记录来看,警卫总是在10分钟内巡逻12个巡逻点,很多目击者指出,竟陵园的巡逻计划是每天8次,每次1小时。如果巡逻只需要十分钟左右,那肯定不是认真巡逻。
赵某某等人抢墓的说法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作证说,他们可以看到警卫在抢劫过程中巡逻。守卫一次在墓区巡逻长达十分钟,刷完触点就走了,没有四处查看。在弃土的井边几米外有一个触点。井边有散落的土渣。虽然挖出来的洞已经隐蔽了,但是和其他地方明显不一样。仔细巡逻就能找到。
遵化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赵某作为清东陵区景飞岭的警卫人员,在巡逻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受损,后果严重,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造成珍贵文物损毁。被告人毛、杨的行为也属于不当履行职责,均构成玩忽职守罪,对珍贵文物造成损害。检察机关有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但指控不当。
一审认定高、赵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由于毛、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了一定的职责,对文西贵妃墓的损毁负有管理责任,两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
目前,清东陵经过整改,完善了镜花岭区的灯光、摄像监控等安全措施,警卫人数从2人增加到8人,实行两人8小时工作制,增加了两条狗,并为警卫提供了相关设备。"如果在被盗前采取这些措施,盗窃可能不会发生."被告人杨当庭表示。
一审宣判后,上述案件部分被告提出上诉,二审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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