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深圳客户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21日。“禁止吸烟”的标志有多贵?2000元!
7月21日,深圳首次为电子烟门店开通全国“第一刀”。南山区约克电子烟店因未依法张贴相关标志被罚款2000元,也是全国首例。
深圳对电子烟销售店提起诉讼
“欢迎来店尝试免费吸烟”。5月30日,约克电子烟店在深圳南山田丽二楼打出了这样的标语。
据店员介绍,他们是约克电子烟的直营旗舰店,在全市各大商场都有销售点。至于电子烟,销售人员打着“戒烟神器”的旗号卖。
店员一边卖,一边还推荐买家尝试抽电子烟。当被问到“室内不能吸烟”时,店员直言不讳地说:“可以吸烟。在现场,记者还看到店里的工作人员在抽电子烟。
在深圳,电子烟也被纳入“烟草”的控制范围,这意味着电子烟销售网点也要按规定张贴警示标志。
同一天,在电子烟销售店里,记者没有看到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此外,虽然商家在店内有“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的警示,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烟草销售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标志,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但是,记者并没有看到“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
最后,5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广东所对该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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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7月21日,深圳越来越akg有限公司正式签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广东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罚款2000元。
据悉,根据《烟草控制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其烟草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志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000元;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罚款。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广东所,记者当场看到接受行政处罚的决定,负责人表示对违法行为“已整改”。
“一方面,我们在商店里张贴‘禁止吸烟’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志;另一方面,我们还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并禁止在商店内试用电子烟。我们也欢迎大家来监督我们。如果店内有违法活动,我们也会关闭。”负责人说。
办案人陈兴春表示,5月30日立案,违法情节明确。6月23日,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处罚通知,当事人当天签收。7月9日,他们发布了处罚决定,并于7月21日签收。关于电子烟门店的管理,陈兴春也承认今后会加强检查和监管。
在电子烟销售店尝试吸烟也是违法的
深圳无烟城市工程的技术官员熊说,他希望督促所有烟草商店更好地履行他们的控烟责任。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1日,深圳市控烟办和慢性病防治中心联合发布了深圳市首例青少年吸烟流行报告。据报道,电子烟对青少年更有吸引力。
调查中,深圳89.2%的被调查学生听说过电子烟,远高于全国水平。目前电子烟利用率为2.5%,高于目前卷烟利用率。在同时使用过香烟和电子烟的学生中,先使用电子烟再使用香烟的比例占24.2%,初中最高,占32.5%。此外,从未尝试过使用烟草制品的学生对电子烟更敏感,达到12.0%,高于香烟的7.8%。因此,有必要加强电子烟的管理。
“深圳已将电子烟列入控烟黑名单,电子烟线上线下监管要到位。非常欢迎大家接受处罚,按照规定认真整顿业务。”熊说,一方面,电子烟商店要在明显的地方张贴“禁止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语;另一方面,电子烟商店也是禁止吸烟的室内场所。因此,如果市民试图在商店里吸烟,他们也将违反《烟草控制条例》。
此外,由于电子烟店也是室内非吸烟场所,根据《烟草控制条例》的要求,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履行相关义务,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配备控烟检查员,不得配备带有烟草广告的吸烟相关器具或物品。同时,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还应当在禁烟场所的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和监管投诉电话。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或者停止使用烟草制品;不熄灭或停止使用时,应建议离开;不听劝阻、不离开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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