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李箱绊倒去世家属索赔被驳回 仍在上诉期判决未生效
北京西站一女子被行李箱绊倒去世,法院驳回家属索赔
去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二层进站口,王女士在闸机处逆行,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经过15天的治疗,王女士不幸离世。王女士的家属认为刘女士有重大过错,起诉索赔62万余元。丰台法院9月29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王女士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
在火车进站口逆行被行李箱绊倒不治身亡
2019年3月8日中午12点半,王女士在北京西站准备进站乘车,在进站口,王女士与刘女士拖拽的拉杆行李箱发生了碰撞。
王女士的儿子刘某回忆,当天,他送母亲从进站口右侧闸机进站,但工作人员告知,如果送乘客进站需要到左侧闸机办理送站手续。就在母亲回身的过程中,刘女士走到了母亲身后,导致母亲绊到刘女士的行李箱而摔倒。
随后,王女士依然继续乘车前往石家庄,而在车上,她就出现了严重头痛、头晕症状。16点36分,列车到达石家庄站时,王女士已经意识不清,被工作人员用轮椅推下火车。
在摔倒近五小时后,王女士才被前来接站的亲属紧急送医,医生诊断王女士为脑出血,经两次转院,治疗15天后,王女士去世。
王女士家属认为,对于王女士的跌倒,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应至少承担60%的责任,故起诉至丰台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62万余元。
刘女士一方认为,事发时,刘某也在现场送母亲进站,当王女士走入进站口后,其没有妥善照顾母亲,王女士是因着急逆行追赶刘某才被绊倒。摔倒后,刘某依然让母亲独自一人乘车,五小时后王女士才被送医,延误了救治时机,让伤情加重,最终家属放弃治疗导致王女士死亡。刘女士事发全程都在正常排队,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现场监控录像显示,刘女士顺行准备进站,而王女士逆向走出闸机口,刘女士有侧身动作,但王女士依然径直撞到行李箱并摔倒。
刘某认为,母亲之所以没有看到行李箱,是因为王女士、刘女士、行李箱三者处于一条直线,箱子隐藏在刘女士背后。在刘女士侧身暴露行李箱时,母亲与行李箱距离已不足10厘米,无法迅速躲闪避开危险。
被行李箱绊倒去世家属索赔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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