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春节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的作息时间,并依法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春节和休息日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员工意愿安排补休。
其中,今年春节为7天假期,2月12日、13日、14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为休息日。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支付不同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休代替。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同时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的300%或200%是由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后支付的。
三种工时制度加班工资的计算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费=每天加班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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