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3亩地转让给江爱芬的家庭农场后,除了每年每亩地的保底收入,我们还会把土地投资到家庭农场的食品专业合作社。大米今年上市后,我们直接分红!”2月10日,来自丹阳市鹿城镇运河村徐佳自然村的村民徐建国,在向前来拜年的亲朋好友们讲述“家庭农场+食品合作社+农民”的经营模式时,显得异常兴奋。据了解,这种新型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农民不耕种自己的土地,但可以作为“股东”获得地租和分红,在我们家庭农场中是首创的。
去年4月19日,丹阳市第一个家庭农场“江爱芬家庭农场”在鹿城工商分局登记成立。一直从事羊毛衫加工的蒋爱芬,主动转型读“农经”,承包土地搞麦稻规模化经营。目前,她家农场的承包土地面积已达500亩左右。该农场还投资200多万元购置农业机械和干燥设备,并成立了钱慧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积极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家庭农场农业经营新模式,江爱芬去年底在徐佳自然村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并率先尝试。有22名当地农民竞争加入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他们以折扣价购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股份。首批入股的土地管理面积达到70多亩。
当选为钱慧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主任的徐佳村村民徐向春和徐新民告诉记者,加入合作社后,合作社不仅每年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农民的土地出让金,还从今年起按照国家水稻保护价格每亩250公斤向成员发放红利资金。转移到家庭农场的土地收入会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而上涨,估计今年每亩至少会有50元的分红。
谈及为什么要建立现代农业新的商业模式“家庭农场+食品合作社+农户”,蒋爱芬表示,主要是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过去,农民将承包土地出租给大农户和大型经营实体后,土地流转价格无法与价格上涨挂钩,导致农民流转收入与市场收入的差异,这是农村土地流转矛盾的主要原因。现在,通过将土地折价入股,可以鼓励农民积极关注和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通过吸收当地村民代表进入合作社理事会参与管理和建立规章制度,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丹阳农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这种新的管理模式创新了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利益保护机制,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探索了一种新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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