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开化县纪委查处了一起无视侵犯人民利益的典型案件,严肃处理了县委委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孙等11名县、镇、村党员干部。

忽视群众利益是典型的疏漏。近年来,许多干部不关心群众利益,忽视群众要求,非法侵犯了无数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干部可恶。尤其是让受灾群众得不到应有的良好居住场所和环境,更是典型的不作为。对于这样的干部,这样的行为,要严格问责,督促一部分干部强问责地履行职责,告诫其他干部不要跟风,牢记群众的温暖和温暖。

其实群众的“小事”就是干部的“大事”,一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背后隐藏着很多大问题和隐患。一方面,一些群众自己能解决的问题,一般不容易找到政府和干部,绝大多数群众比较单纯善良。那么,在这种背景下,群众要求干部处理一些事情或者解决一些诉求,是被迫的。如果干部忽视了这些群众的诉求,群众的利益就会受损,群众的期望就会下降空,政府和干部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作为干部,工作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如果群众有需要和要求,一定要想尽办法解决好,因为这是自己的职责,也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与其做一个不为民做主的官员,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小孩子熟悉的词,干部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也有一些简单的原因和事情,有些干部在做的过程中往往会偏离路线,迷失方向。对于那些无视群众利益的干部,对于那些不作为或者行动迟缓的干部,唤醒他们沉睡的服务思维和服务意识,是一种严重的问责。(莫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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