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北京文化公告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4月30日停牌一天,5月6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北文”。

对压中《战狼2》《流浪地球》《你好,李焕英》等中国排名前四票房电影、市值一度高达160亿元的北京文化来说,郑爽和北京文化的所有“纠葛”,集中于三年前踩着监管红线投资制作的大剧《倩女幽魂》。

世纪伙伴为郑爽开出一个多亿片酬的消息,传到行业举足轻重的一名知名制片人耳中,其直呼“荒唐”,“一个真敢要、一个真敢出”。就算没有监管要求,仅从市场价格上来讲,郑爽的咖位也达不到1.6亿元片酬,更何况当时她出演的影视剧已经屡屡扑街。

“周征源、杜月两个制片人提出那么高的片酬预算,这中间难道不存在一些牟利空间?”原世纪伙伴重要知情人说。“但周征源表示能将《倩女幽魂》卖给视频平台3.6亿元,就可让北京文化收回对《倩女幽魂》超3亿的投资成本,另外还有电视台的销售,作为给北京文化贡献的毛利润2.4亿元。”

在北京文化2019年4月底公布的2018年年报中,已将《倩女幽魂》确认收入3.58余亿元,该剧是上市公司2018年业绩的第一大贡献来源。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北京文化彼时已将真金白银的3.58亿元落袋为安。按照合约,买方的款项是分批支付的。“开机30个工作日左右,支付30%,第二次开机支付20%,第三次拿到首轮播放通知后支付30%,播出后十个工作日内再付20%。”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

为了让项目启动,投资方北京文化需要先进行垫资。“北京文化拿出了部分现金,还拿出《封神》1%的股权和郑爽签订了合同,等于郑爽投资入股了《封神》项目,以此来抵消部分片酬。”知情人士透露。 超1亿的片酬最终埋下了隐患,无论是对郑爽,对《倩女幽魂》,亦或对北京文化。

4月29日晚间,国家广电总局发文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广电局对电视剧《倩女幽魂》制作机构涉嫌违反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有关规定启动调查,同时要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配合税务部门对有关公司和郑爽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有违法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30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此事件表态,上海市税务机关4月初依法受理了群众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其间已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对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涉嫌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税法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切实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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