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个笑话说,在俄罗斯当人质,在美国偷税漏税,在中国贩毒,是世界三大死亡事件。虽然有强烈的嘲讽感,但不是空。
声称俄罗斯被扣为人质是危险的源于2002年莫斯科剧院的人质事件,当时40名恐怖分子绑架了850名人质。在救援过程中,俄罗斯反恐部队秘密向战区注入化学气体,造成39名恐怖分子死亡,还造成129名人质因吸入过量麻醉气体死亡。
在美国你可以欠任何人钱,但不能欠国税局钱。因为一旦被查偷税漏税,就要交巨额罚款坐牢。最让美国人信服的是,国税局要对美国黑帮老大非法交易所得的钱征税。这足以说明美国的偷税漏税比涉黑更严重,所以美国公民从来不敢越界。
中国以其严格的药物管制而闻名于世。法律规定,只有在出售的毒品数量不太大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所以这些年很多毒贩都因为贩毒被判死刑,包括很多外国毒贩。一旦判了死刑,不管毒贩所在国政府以什么理由调解,都是徒劳,真正平等对待国内毒贩。
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2.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
4.抗拒检查、拘留或者暴力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在中国抓获的外国毒贩中,除了东南亚边境的一些毒品生产大国外,还有来自英国、日本、韩国、非洲等国家的毒贩。任何人达到刑法规定的拐卖数量,都将被判处死刑,无一例外。
日本毒贩森·盛楠
自2000年以来,日本参议员盛楠曾多次在中国大陆走私毒品。2003年12月,当他试图从沈阳向日本走私1250克冰毒时,在机场被中国缉毒警察抓获。2004年2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盛楠死刑,但盛楠不服,提起上诉。中国辽宁省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了盛楠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参议员盛楠最终被处决。盛楠在中国被判死刑的消息传到日本后,被日本各大报纸广泛报道,引起轩然大波。日本外务省希望中国政府能减轻他的死刑,但中方拒绝了。为此,当时的日本首相表示严重关切和遗憾。
日本毒贩明野弘司
2006年9月中旬在大连被捕,明野弘树在日本期间多次参与贩毒。2006年9月20日,大连海关缉私局缉毒警察从他们的行李箱中分别发现1516克和1008克冰毒。此案被当时公安部列为毒品目标案,称为“4.03”特大跨国毒品走私贩运案。
2008年6月被判处死刑后,被告提出上诉。2009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日本毒贩樱木沉思了一下
2013年10月,日本爱知县稻泽市人樱木若松美雪(70岁)从中国广州白云机场返回日本时,在手提行李检查时发现他的行李箱中有约3公斤冰毒,随后被中国公安机关拘留。被拘留时,樱木本人否认涉嫌携带毒品。
2014年7月28日,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走私毒品罪对樱木绪提起诉讼。2014年8月28日,樱木携毒案在中国公开审理的第三天在中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检方要求依法判处他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英国毒贩阿克毛
2007年,53岁的阿克毛在新疆乌鲁木齐机场被边防检查人员发现携带价值25万英镑的海洛因后被依法逮捕。经审理,贩毒证据确凿,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审判后,阿克毛拒绝接受上诉,但被驳回。
这一事件被英国媒体大肆渲染,最终导致英国政府的强力干预。二审期间,英国驻华大使馆为阿克毛聘请了一组律师为他打官司,并表示阿克毛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更有甚者,在第20次峰会上,时任英国首相亲自向中国政府交涉,要求对阿克毛宽大处理,但在法律面前,大家都安下心来,阿克毛于2009年12月在新疆乌鲁木齐被注射处死。
菲律宾女性毒贩
2008年9月13日,35岁的菲律宾女毒贩在桂林国际机场被捕,随后安检人员在她身上发现1.495公斤海洛因。经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她被依法判处死刑。
当时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亲自要求中国政府暂缓对他们的判决,并恳求判处无期徒刑。但是中国的法律有自己的规定,不会为任何人改变,以免损害其司法独立。阿基诺的请求也被驳回,中国最高法院最终依法判处该毒贩死刑。因为当事人的家人要求对罪犯的隐私保密,所以女毒贩的名字不得而知。
法国华人毒贩陈森
在涉及外国毒贩的案件中,最大的是陈森案。从1999年到2003年,陈森等人共同出资150万元生产了约8吨冰毒。
2005年陈森被捕后,5个跨国、跨地区涉毒犯罪团伙被抓获,警方也通过此案公布了41起严重涉毒犯罪案件。2010年8月7日,陈森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尼日利亚毒贩罗伯特
2009年6月23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贩毒案件,其中一名外国主犯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中,尼日利亚毒贩罗伯特售出5978 .1克海洛因,被称为“毒品之王”。
2008年3月,被告人吴某经一名为“第二个孩子”的买方介绍,从居住在广州的尼日利亚人奥苏华·欧科·罗伯特(以下简称罗伯特)和张某某处购买海洛因。共购买海洛因3874克,吴某陆军获得运输费近2万元。2008年4月10日,吴某军队和张某某在罗伯特住处购买海洛因后,将孙某某留在车上放哨,被楼下的警察当场抓获。
韩国毒贩金
2010年5月,金正日因涉嫌走私5公斤毒品被中国警方逮捕。2012年4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同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中国法院在判决书中称,金正日除了被捕时携带的毒品外,还进行了三次毒品走私和一次处理,犯下多项罪行,并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因此被判处死刑。
韩国毒贩沈玉斗
韩国人沈玉斗和三名同伙于1997年在中国被捕。他们被控制制造毒品并走私到韩国。窦在2001年主持了一场射击比赛。
缅甸女毒贩周卓芬
2002年3月,缅甸女毒贩周卓芬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老挝毒贩陈培林
2006年4月,老挝毒枭陈培林因涉嫌跨国毒品走私、贩运、运输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虽然我国法律在判处死刑时越来越谨慎,尽量不判或少判,但在涉毒犯罪中没有谈判的余地,死刑仍然是最好的选择。为此,欧美、日韩等国政府专门劝说本国来中国旅游的公民不要碰毒品,更不要走私毒品,以免丧命。
其他国家的人无法理解为什么中国对毒品的容忍度这么低,但中国人都知道,因为100多年前,我们和中国打了几场毒品战争,失去了整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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