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了解到,今天上午,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单果潍一案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单果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
单果潍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7年中秋节至2011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单果潍利用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治安维护、餐饮消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57772元。
2012年2月,单果潍在调任经侦支队支队长之前,利用担任市南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以维修经侦支队办公室为由,安排下属虚开发票报销建筑装饰工程款,共套取公款118013.2元。单果潍调任经侦支队支队长后,下属把该款交给单果潍。
除受贿、贪污犯罪外,一审法院还认定单果潍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刘峰国因故意伤害王军致死一案,被市南分局上网通缉。2007年下半年,为给刘峰国办理取保候审并撤网,聂磊安排人送给单果潍一件青铜器,请求单果潍帮助办理。2007年11月5日,刘峰国投案后,经单果潍同意,刘峰国被取保候审。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发后,刘峰国于2012年3月20日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另外,此前在单果潍案的庭审中,辩方曾提出侦查主体不合法等辩护意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称,一审判决书对此亦有回应,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因此对该辩护意见,法院未予采纳。
“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时间长、涉及面广,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称,谈及该起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一位办案人员总结道:“在被告人眼里,党纪、国法、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约束形同虚设;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他手中交换钱物的筹码,其犯罪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而且其身为人民警察,不但不为民执法,反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犯罪,且认罪态度恶劣。这次被判重刑,是罚当其罪,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单果潍的“黑白往事”
4月13日,单果潍因犯贪污、受贿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被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单果潍是一位颇具争议的人物:一方面,他曾先后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因抓捕聂磊黑社会集团成员表现突出,被人称为“打黑英雄”;另一方面,他又被法院一审认定犯贪污、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罪,集打黑、护黑于一身。随着案件的一审宣判,单果潍的“黑白往事”浮出水面。
不经意的“邂逅”是个局
2005年7月,单果潍从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升任市南分局局长。
市南区是青岛最繁华的中心区域,也是聂磊集团的发源地,聂磊集团的主要产业和相关公司总部都在这里。对黑社会组织来说,“拿下”辖区的警方“头头”才能立足。
据办案人员介绍,2005年,单果潍赴京培训,带了一个叫王东的随行人员。王东当时的职务是市南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同时兼任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市南分公司负责人。进京的飞机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坐在经济舱第一排的单果潍发现,头等舱里坐着当时青岛市公安局副局长姜集喜和青岛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总刘峰玉。空中邂逅市局领导,单果潍主动上前打招呼,姜集喜把刘峰玉介绍给单果潍。刘峰玉系聂磊集团的“军师”,在集团中的地位为“二把手”。
在首都机场刚下飞机,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就在飞机舷梯旁等候。姜集喜、刘峰玉、单果潍、王东依次上车,直奔一家五星级酒店。晚上吃涮鲍鱼,刘峰玉等依次给单果潍敬酒,酒后大家一起去夜总会唱歌。从此,单果潍与刘峰玉结识。
单果潍与聂磊的结识,则更具戏剧性。2005年7月,出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长第一天上午,单果潍接到聂磊的电话,希望晚上一起吃顿饭。此时的单果潍很警惕,婉言拒绝了聂磊的邀请。当天中午,单果潍接到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王永利的电话,说晚上一起吃饭为他祝贺。面对顶头上司的邀请,单果潍欣然从命。但令单果潍没有想到的是,当天晚上的饭局,正是聂磊作陪。
看似不经意的邂逅,殊不知却是聂磊集团设的局。此后,单果潍一步步进入聂磊集团设下的更大的局,直至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与黑社会“老四”成好友
香港中路是青岛最繁华的一条大道。2006年底,香港中路71号,当时号称青岛档次最高的一家夜总会——新艺城夜总会开业了。夜总会的老板是聂磊和李岩,两人各占55%、45%的股份。夜总会由李岩任总经理负责经营,重大事情由聂磊决定,并派人提供暴力保护。
终审判决书显示,李岩位居聂磊集团第四位,因犯有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李岩和单果潍是一对好朋友。
据办案人员介绍,单果潍、李岩等四五个人形成了一个比较固定的户外活动小圈子,经常一起爬山。爬山时,由李岩安排一辆商务车把大家拉到崂山东部,活动结束再找个农家乐吃饭、喝酒,李岩负责买单。逢重大节假日,李岩还会安排夜总会的工作人员陪单果潍一起爬山。
据聂磊交代,经过前期一系列的“邂逅”,聂磊集团己经把单果潍列为“自己人”了。1999年,聂磊集团的骨干成员刘峰国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市南分局上网通缉。青岛市公安局于2006年成立专案调查组对其进行调查,并明确要求市南分局予以配合。2007年下半年,为给刘峰国办理取保候审并撤网,聂磊安排刘峰玉送给单果潍罐状青铜器一个,请求单果潍帮助办理取保候审,单果潍同意后,刘峰国被取保候审。聂磊集团案发后,刘峰国于2012年3月20日被青岛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一审法院认定,单国潍明知专案情况,仍接受他人请托,违反法律规定为刘峰国办理取保候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进行包庇、纵容,其行为构成包庇、纵容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低于市价250多万元购两套房
除了与黑社会的纠葛之外,单果潍还收受青岛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贿赂,甚至向这些房地产企业索贿。
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总于某某送给单果潍10万元现金后,单果潍对于某某说:“谢谢兄弟,我也没有好送你的,就送你个平安吧。”
“我们的公司坐落在市南区,属于单果潍的辖区。”于某某说,“开公司做生意经常有各种事情发生,很多时候需要公安处理,找单果潍以后,都能及时派警处理。出警及时对我们的帮助很大,对捣乱者也是个震慑。”
青岛某集团开发的一处房地产,位置绝佳,是青岛市中心少有的三面环海半岛型小区。2007年下半年,单果潍给这家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刘某打电话,说他看中了他们开发的两套房子,让刘某在价格上给优惠。
单果潍选的两套房子,一套164.61平方米,另一套103.67平方米,按照当时市场价格,两套房子合计售价607万多元。为了不得罪单果潍,同时又能和他搞好关系,刘某把这两套房子以低于售价250多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单果潍。
刘某低价售房给单果潍有苦衷:“我们集团和公司都坐落在市南区,多个地产项目都在市南区的地盘上。如果因为买房价格不满意而得罪单果潍,那么无论对我们集团还是地产公司以及我个人,都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中秋节至2011年春节期间,单果潍利用担任市南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治安维护、餐饮消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57772元。因犯受贿罪,单果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追缴单果潍受贿所得赃款2757772元,上缴国库。
此外,2013年1月,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走廊暗橱里发现了一个纸袋,内有9.8万余元现金,当时查不清来源,上交纪委。原来,钱是单果潍安排司机藏的。单果潍在卸任市南分局局长就任市局经侦支队支队长之前,让青岛某公司虚开了11.8万余元的建筑装饰发票,并伪造了施工合同,报销后将其中的9.8万余元交给司机保管。单果潍发现检察机关对其展开调查后,遂安排司机将钱藏匿。因该项犯罪事实,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单果潍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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