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为了解决新北京人的住房困难,满足他们的燃眉之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对新北京人进行公共租赁住房专项分配试点。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两个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昨天正式落地,并于4月10日开始登记配租。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分配试点工作中,市住建委将提供朝阳区马圈营项目300套,大兴区高米店项目100套房,共400套公租房来源。不低于30%,也就是120多套,分配给新北京人。其中,项目所在区域的工作优先分配将于2017年4月7日开始。具体申请安排见市房管中心网站。

在自住方面,计划在昌平自住改造项目——北京湾项目中提供不低于30%的住房和约780套房,出售给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非北京家庭,其中在项目区工作的家庭优先。

据统计,现有公共租赁住房中有1.03万新北京人,占家庭总数的13%。3000多名新北京人签约,约占5%。此次试点后,将形成新北京人公租房和自住住房专项分配的长效机制。

焦点二新北京人申请住房的条件是什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新北京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自住住房有严格的准入条件。第一,他们必须在北京有稳定的就业,所从事的行业在北京市产业禁止目录范围之外,符合非资本功能救济和人口控制政策。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北京没有住房,没有在北京购房的记录,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住房。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办理居住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年满45周岁,申请自住住房的,应当符合缴纳五年社会保障和税收的条件。

近年来,北京不断扩大经济适用房的覆盖面,要求各区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引进外省、市来京人员的申请办法。与此同时,高等教育园区和工业园区范围内也引入了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对符合首都发展的非居民人员的保护不断加强。“应该说,北京的这一举措完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要求。”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赵鲁星说。所以经济适用房对新北京人的特殊分配完全符合非资本功能救济和人口控制的政策。

焦点1会影响北京家庭分布吗?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部分公租房和自住住房项目的30%的住房分配给了长期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70%的住房分配给了本市无房户。这是在城市保障性住房供应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开展的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加强房地产调控,稳定市场预期,稳定房价,满足正当需求。

“试点不会影响本市无房户的经济适用房数量。对于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我们一直在研究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的具体方案。努力确保本市户籍居民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172.9万人,其中外来人口80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7.2%。长期以来,大量的永久移民为北京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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