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业内知名新媒体《财经小刊》发表了一篇题为《全伟被批评缺乏人文情怀,起诉业务员挪用店铺陈列费》的文章,但两次被法院驳回。业界说:“偷鸡不值得吃饭”!深度研究文章引起了中国访问网、各大财经媒体和公众的极大关注。

据《财经小刊》报道,7月7日,全伟开始在部分自媒体平台上宣传第七届中国食品健康七星奖“年度健康领军人物奖”获奖稿件。

正如手稿中提到的,全伟已经成立了一个食品安全团队,以严格控制产品开发和设计、原材料采购、过程风险和产品流通控制。

然而,一位离开的员工告诉《财经》杂志特约撰稿人吴,全伟的内部控制管理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严格。问题发生后,他甚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起诉业务人员,指控他们挪用店铺陈列费用,但法院两次驳回。“从这个角度看,全伟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员工关怀,有些人觉得心寒!”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的资料,原员工提及的诉讼来自杭州全伟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孙亮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

据公开信息,杭州全伟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生产乳酸菌、酸奶和果汁的食品公司,工厂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全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有全乳酸菌、全伟每日C汁、全伟不调整奶、贝纳松奶茶、贝纳松咖啡、酸奶、新纤维压榨。

在起诉书中,杭州全伟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称,孙亮在其所负责的店铺内,在陈列费用的控制上存在营私舞弊行为,并以该店铺调入员工的名义伪造客户签名或签收货物,以达到侵吞财产的目的。

全伟南京分行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客户没有实际收到货物,收据上的签名不是由客户的相关人员签署的,给全伟南京分行造成了95,764.5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基于此,全伟南京分行要求孙亮赔偿其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的财产损失95,764.5元,孙亮公开道歉。

但全伟南京分行对孙良的指控及相关要求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称,2010年4月29日,孙亮加入全伟南京分公司担任业务员。双方于2016年5月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孙亮任职期间,办理陈列费费用,以商品形式支付给客户。经销商工作人员在收据上签字,全伟南京分公司董事、会计师、库管员、业务员在收据上签字确认。第三方司机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商店。

2016年,全伟南京分公司与孙亮解除劳动合同。

侯伟全南京分公司向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10月8日发出驳回通知书。

然而,全伟南京分公司没有撞南墙,也没有回头。因此,2016年10月18日,全伟南京分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初审时,全伟南京分公司提交了岗位说明书、参展费用收据、客户签名样本和匿名投诉邮件。为证明该业务代表职务的职责范围,孙亮以伪造签名的形式侵占公司财产。

但经质证,孙亮拒绝承认上述证据的真实性,认为相关人员已在收据上签字确认。他只负责核对数量,没有义务核实其他人员的签名是否真实。

一审法院认为,全伟南京分公司未能证明全伟南京分公司提交的职务说明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孙亮知道,因此对孙亮不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全伟南京分公司记录的收据由经销商盖章,全伟南京分公司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真实性。全伟南京分行提交的客户签名样本和投诉邮件的真实性无法判断。

收据上的货物是由第三方司机交付给经销商的,全伟南京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孙亮对客户签名的真实性负责。全伟南京分行认为,客户没有收到收据上的货物,孙亮侵吞了全伟南京分行的财产。

综上所述,全伟南京分公司索赔的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无权要求孙良赔偿和道歉。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杭州全伟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诉讼。

但全伟南京分公司并没有放弃,似乎已经“追到”了普通商人孙良,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但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应该尊重事实。基于此,全伟南京分公司最终被击败。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全伟南京分院提交了孙亮《新员工6个月试用期考核表》复印件,并结合一审提交了岗位职责,以证明孙亮在试用期考核期间进行了相关内容的考核。

经质证,孙亮否认证据的真实性。认为证据及原件无法查证,不属于新证据,不能证明孙良很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审中,全伟南京分行申请认定《冷藏货物客户收据》中“收货人签名”和“业务员签名”处的签名,以证明签名是孙亮一人签名,存在伪造。但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相应的检验材料。

因此,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了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

也就是说,全伟南京分公司提供的上述证据不能完全证明孙良有营私舞弊、挪用财产等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承担未能证明的法律后果。

因此,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支持全伟南京分院关于孙良赔偿经济损失和赔礼道歉的上诉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一名普通的销售人员,孙良在全伟这样的大公司面前显得“无能为力”,但幸运的是,孙良始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如果一个普通业务人员可以挪用店铺陈列费用,说明全伟内控管理存在问题,需要尽快弥补漏洞;其实正规企业的费用需要一系列人员签字,需要审核。一个普通的商人很难营私舞弊,除非是伙同他人犯罪。然而,从对全伟的起诉书来看,孙良是一个人。所以可能性很低。”一位乳制品行业人士告诉《财经小刊》特约撰稿人吴顾俊,不得不“起诉”一位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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