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购买玉米案”取得新进展,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10日,在律师陪同下,本案当事人王立军向当地公安局和法院提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共申请国家赔偿38万余元。

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王立军前几天告诉Zhongxin.com记者,他们家人遭受的精神损失远不止钱,他们的妻子遭受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最近因为抑郁症住院,孩子经常情绪化,影响工作。

但他表示,最终赔偿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恢复自己的名誉。

图为玉米收购案当事人王立军。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精神损失远不止三十万”

王立军的律师王告诉,4月10日,王立军已向临河区公安局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提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申请赔偿包括人身自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38万余元。

据媒体报道,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堡镇永胜村农民王立军向周边农民购买玉米。2015年底,经群众举报,王立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查获,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2016年4月15日,王立军因非法经营罪被临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之后最高法院注意到此案,下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法规定,就本案而言,王立军从粮食、农业部门购买玉米,卖给粮库,充当了粮农与粮库之间的桥梁。没有破坏粮食流通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具备刑法规定的前三种非法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具备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2017年2月17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王立军无罪。

“玉米案”可谓曲折。王力军一家从有罪到无罪经历了什么?

“精神损失远不止三十万。”王立军告诉记者,在此期间,家人遭受的精神损失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尤其是邻居异样的眼光和一些流言蜚语,对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妻子的精神受到了伤害。最近因为抑郁症住进了医院。孩子们经常情绪化,导致口吃,影响了她的工作。

谈到自己,王力军说,被判有罪后,他很苦恼。他一天抽几盒烟,晚上经常睡不着。直到二审结束他才放松下来。

“这期间压力一直很大,但我一直告诉自己,作为家庭的支柱,不要倒下,要坚强面对。最后还是有了不错的结果。”王力军说。

图为玉米案当事人王立军购买的玉米。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重要的是恢复你的名誉。”

有网友质疑他为何一审认罪。对此,王力军坦言自己是法盲,不懂法,不知道自己是否违法。法院认为他有罪,所以他默许了。

他指出直到媒体报道他才知道自己是无辜的。毕竟自己收玉米只是为了贴补家用。一方面不造成任何伤害;另一方面,这对其他农民也有好处。

关于申请国家赔偿,他直言不讳地说,最终赔偿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恢复他的名誉,因为这件事给他的家人造成了精神压力,影响了他们的名誉和孩子未来的生活。

Zhongxin.com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国家赔偿申请中,王立军提出请求临河区公安局和法院向他发送书面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以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

继续收玉米,收六七十万斤

目前,王力军的人生正逐渐回归正轨。为了家里的生计,他继续做着以前买玉米的工作。

他告诉记者,自从无罪释放后,他又可以自由采集玉米,人身自由不再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出入河流。

“玉米地忙了好久,这几天快结束了。”王立军表示,自无罪释放以来,共购买玉米67万斤,估计收入1万多元。

王力军坦言,现在,拿到钱还是挺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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