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24年

很难找到一个看得见右眼的女人

准备结婚的时候民政局拒绝了

刘英德,福建泉州人

几乎崩溃...

“我能永远不结婚吗?”

一切都应该从28年前开始

事实上,在刘英德的户口本上,他的婚姻状况写的是“已婚”。

刘英德说,以前家里穷,父母都是农民,有四个兄弟姐妹,家里有奶奶,全家挤在一个瓦房里。读完高二上学期,刘英德辍学去深圳打工,当时他才17岁。

父母担心他们可怜的儿子找不到妻子。1989年,他们花了2000元把他介绍给一个据说是贵州人的女人。当时他们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直接同居了。第二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然后刘英德回深圳工作了。

后来父亲给刘英德写信,说媳妇好几天没回家了。刘英不得不从深圳赶回家,发现妻子不辞而别。今年,她女儿才3岁。

“我甚至不知道她老家在哪,也没有她的身份证号码。我只知道她叫邓英。”刘英德说不记得前妻长什么样了。24年,他只记得她矮。

没有前妻,没有信息,离婚,僵局

妻子离开后的那些年,刘英德一直想结婚。媒人曾经介绍过三个,但是三个女人来她家,就要照顾家里三个老人。他还带了个女儿,没房子,就二话没说走了。

刘英不得不考虑一下,干脆不结婚,就一个人呆着。直到两年前,他遇到了一个女人。虽然离婚了,但他想和她组建一个家庭,给她一个支持。

从去年年底开始,刘英德想登记结婚,但去了民政局。对方在户口本上读到“已婚”时,被要求先办理离婚。但是前妻找不到,不知道她的身份证信息,上法庭也不能起诉离婚。

刘英德记得在进入户籍的时候,因为他们已经生育,民政部门认定他们是事实婚姻,所以把他的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当时他要记录前妻的信息,但是她说她没有身份证,要回贵州老家办,一直拖拖拉拉没有登记。后来她跑了,没办法查了。

“我们是事实婚姻,但她离职也是事实,村里也开了证明。”现在,刘英德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一辈子都注册不了,我会好孤独。”

律师声明

福建文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守德表示,尽管刘先生和前妻没有登记,但他们有一个女儿,这是事实婚姻。如果他想结婚,真的需要先离婚。如果在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两个人同时办理;如果单方面去法院起诉离婚,刘先生至少要有前妻的身份证号才能查到她的信息,法院才会受理。现状确实是死结。

名词点击:事实婚姻

作为婚姻关系的一种存在方式,是指男女双方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客观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没有结婚登记。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结合。狭义上是指无配偶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结婚登记,被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自1994年2月1日起,《婚姻法》不再承认除重婚以外的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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