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08:上海广告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签署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开展民商事案件非诉讼调解,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诉讼与调解对接中的调解力量,依法、公正、高效解决纠纷。

去年6月,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市中级法院首个上诉和调整对接中心。除聘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担任专职调解员外,还与“三方三会”合作,探索金融证券领域的专业调解;配合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开展劳动争议辞退案件的诉前调解;与上海市公证处、上海东方公证处、闸北公证处合作,进一步拓展家庭调解、公证服务等诉讼公证合作服务,逐步形成具有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调整委员会的合作,搭建了法院与工商界沟通的新桥,将配合调解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及其他适合通过指定或委托非诉讼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这不仅丰富了诉讼调解对接中心的调解力量,也进一步丰富了诉讼服务内容,提高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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