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被全额返利诱惑花10万元从车行购买了一部车,参与商家加盟的天添薪全额返利活动,提了580就提不到了。几月后再次打开天添薪客户端的个人中心,资产中的“账户余额”和“消费金”依然不能提现不能消费,这意味着他向天添薪缴纳的1.5万元平台费可能打了水漂。

­  ●天添薪,全名为四川天添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像这样参与天添薪返利活动缴纳平台费的消费者达100万人,遍布四川、云南、贵州等13个省,缴纳3.5亿元平台费。今年2月,天添薪的“返利”开始无法提现,公司负责人称,公司资金断裂。

­  ●天添薪的商业模式是怎样的?为何收取了3.5亿“平台费”后,仍出现资金断裂?成都商报记者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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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10万“返现”费 提了580就提不到了

­  1月8日,周先生决定购车时,对天添薪早有耳闻,一款缴纳平台费即可全额返利的软件。

­  “最初也有怀疑,世界上哪里这等好事,后来看朋友返现都半年了,才放了心。”周先生说,他通过金堂县的朗驰车业参与了天添薪返利活动,支付了10万元的购车款,另外缴纳了15%货款即1.5万元的平台费。

­  按照天添薪的让利回馈规则,朗驰车行在天添薪的后台扫描购车发票添加订单和金额,次日周先生即可收到天添薪的返利,返利计算方式是,消费金额500至5000元为一个积分点,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积分点,天添薪拿出每天加盟商家总营业额的10%,再除于当日具有返利资格的人数,得到积分点基数,基数乘于顾客积分点即是返利金额,返利金额达到100元方可提现。返利最高可达到李先生的购车款10万元。

­  以周先生为例,消费了10万元,积分点为20点,如果天添薪计算当天积分点为3元,则当天周先生可以获得返利60元。

­  1月11日,周先生开始收到天添薪的返利,最初几天始终保持70多元,1月20日暂停了三天,2月7日当天返利111元却不能提现,随后天添薪发出公告,称停止提现是因为客户端升级需要实名制,此后天添薪每日继续返现,金额一直递减,到4月8日已降至5.6元。尽管有返利,但不能消费也不能提现。

­  此时,只在1月20日成功提现过580元的周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贪便宜,其实也没有想过全部能返回来,只觉得能返两万,挣一点就好了。”周先生说,扣除提现的580元,损失平台费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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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 交10万获一年代理 已两月没发提成

­  天添薪停止返利,涉及的成都车行陷入一阵恐慌,金堂县朗驰车业还是跟往日一样,平静有序。

­  “主要是因为我没有宣传天添薪,都是消费者自愿参与,购车款和平台费都是分开支付,消费者对此非常清楚。”朗驰车业负责人周康说。他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他通过工商银行向时任天添薪的法人唐荣东私人账户转入金额,每笔都附言平台费。

­  2016年3月,周康通过天添薪金堂县区域代理商零门槛加盟天添薪,他的天添薪客户端显示,通过天添薪,他卖出14台车,其中最高价的购买客户是他自己,34万元,为此他支付了5.1万元的平台费,成功提现了3.3万元,目前损失1.8万元。

­  “有了天添薪,不少商家为了促销,鼓励顾客用天添薪买车返利还车贷,甚至主动打广告或者签订协议。”周康说。广元的李先生以35万元价格从四川范莱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凯迪拉克,并缴纳了5.25万元平台费。购车时,李先生担心天添薪不能完全兑现返利,正犹豫,该公司为打消疑虑,与李先生签订承诺书,约定若天添薪不能返够,则由公司按照天添薪返利标准承担,不料,今年2月,返现无法正常提现。4月7日,李先生找到该公司讨要说法,发现该公司大门紧闭,招牌更换。“我找周围的商家问,说公司2月份就搬了,早就得到了消息。”

­  返现停止,引发蝴蝶效应,作为金堂区域代理黄真这段时间过得不安宁。“有的商家让我陪着去公司讨说法,有的拽着我闹,我都随他们。”黄真说,去年3月,听朋友介绍,她缴纳了10万元与天添薪签订了一年的合作协议。

­  由她推广加盟的商家,商家每卖出一笔,她可以获得商家营业额千分之八的收入。她没有基本工资,每月的收入全部由此构成。“最高的一个月收入八九千,现在,已经两个月没有发钱了,再也没有商家愿意参与。”

­  据天添薪介绍,天添薪代理商分为省外代理和区域代理,遍布13个省,共计50人,加盟商家2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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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共赢?这是一种怎样的商业模式

­  4月10日,龙潭寺工业园区的天添薪办公室,几十个来自全国各地的代理商、加盟商将董事林坤福团团围住,现场气氛剑拔弩张,一触即发。面对众口讨伐,林坤福进行了回应。

­  “我们就没有想过要跑路,我们主张消费就是投资,主推的是能让消费者、商家和平台三者互利共赢的新型互联网经营模式。”林坤福说。

­  天添薪全名为四川天添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电子商务、计算机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增值电信业务等。法人代表为唐小艳,林坤福是公司股东。

­  林坤福解释,天添薪的这种“新型互联网经营模式”,由唐荣东研发,主要依靠一款手机APP将商家和消费者联系起来,打造一条龙服务消费圈,简而言之,商家加盟天添薪缴纳平台费,促销了商品;消费者参加天添薪,获得了返利;天添薪依靠“平台费”运营获利,三方共赢。

­  他具体解释称,下载注册天添薪后,商家零门槛加盟,天添薪收取商家营业额的15%作为平台费,10%的平台费用于返利,5%用于平台运营;消费者零门槛通过手机注册成为会员,每天商家营业额是一个动态数据,天添薪根据营业额计算返利积分点基数,给消费者返利。

­  “就像卖10万元的车,以前8.5折卖给消费者,现在原价卖,商家把1.5折当平台费交给天添薪,天添薪拿这部分钱给消费者返利,每个人都不亏。”林坤福坦诚,按照天添薪的设计,商家并没有少卖一分钱,但“返利”可以吸引消费者,让商家提高销售量;“返利”同时也会吸引消费者,让消费者得到好处。

­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商家并未“拿出”销售额的15%作为“平台费”,这笔“平台费”,大多由消费者代缴。周先生买车花费10万元,交纳了1.5万元的“平台费”,李先生买车35万,也交纳了5.1万元的“平台费”。对此,林坤福表示,天添薪知道有商家让消费者代缴“平台费”的事,“这是商家的违规行为,我们去年还曾关闭过10多家这样的违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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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3.5亿“平台费” 目前却资金断裂

­  据林坤福介绍,目前参加天添薪的消费者达到100万人,涉及四川、云南、贵州等13个省。截至目前,全部合作商家总营业额23.5亿元,收取平台费3.5亿元。

­  这笔3.5亿元的“平台费”如何使用的?林坤福说,这笔钱中,返利用了2.8亿元,发给区域代理商的提成2600万元,目前,还剩下1亿多元没有“返利”。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天添薪的APP由省级代理和区域代理推广宣传,公司分别给予16‰和8‰的提成。

­  收取了3.5亿的“平台费”,为何还出现资金断裂,返利无法提现的情况?对此,林坤福解释称,这是公司前董事的错误决策造成的。“公司一名前董事做出错误决策,他在前期为了快速扩张,返利过高,导致现在资金困难。”林坤福说。

­  记者计算发现,3.5亿元的“平台费”减掉2.8亿的返利和2600万的提成,还剩余4400万元,这笔钱去哪了?“两年内全部用于公司运营了,每个月公司发工资都要发100多万元。”林坤福表示,公司目前除此业务之外没有别的业务,所收取平台费亦没有用于投资。但即使按照每月100多万元来发工资,从2015年7月公司注册时开始算,工资总额也用不了4400万元,对此,林坤福称,除了工资外,公司还有其他运营支出,“广告费、推广费都需要钱。”

­  对于“平台费”为何要走私人账户,林坤福先是表示“之所以走私人账户是因为资金金额太大,经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走私人账户,银行对此也是知晓的”,随后,他很快改口称,走私人账户的原因是行业的特殊性,“不少顾客要求周六周日微信支付,因此使用私人账户转账”。

­  “我们还需要3000万到4000万元融资,就可以渡过此次难关。”林坤福将目前境况定义为决策失误导致经营不善,目前正在和一家川内投资公司洽谈,希望对方尽快投资合作,也给社会和消费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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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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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三个人打牌 怎么可能都赢?”

­  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是,一个没有任何产品和其他收益公司,如何通过资金转手就可以实现三方共赢?

­  “按照公司发展我们是有计划的,譬如开辟线上商城,上市融资,投资实体经济三个渠道,只是我们还没有进行到那一步。”林坤福说。

­  这样的“商业模式”,能否实现三方共赢?来自广州的互联网商业项目管理和新商业观察员关群峰对天添薪的运营模式予以了剖析。

­  关群峰说,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必须达到500元才能返利,在前期由于观望,很多人消费不满500元,于是参与返利的人分得很多,中期累计消费金额非常大的消费者获得的返利最多,后期分红点离散化,达标的人多,加入和消费的人少,大家全返的金额相比而言都非常小,再往后期就全返泡沫。

­  对于商家而言,如果平台费都是由消费者支付,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促销平台,甚至可能因为返利而提高商品价格。

­  最大赢家是天添薪平台。收入包括几个方面,首先,5%运营费是绝对收入,包括消费未满500元的消费沉淀资金,甚至包括代理加盟收入。“天添薪唯一掏钱的就是平台搭建费,是绝对的最大赢家,几乎是无本买卖。”关群峰说,一个公司几乎没投资没产品,完全靠后面的人缴纳平台费补前面的返利,以这种单一模式运营,怎么做都不可避免地出现泡沫。

­  “如果要全部返利,就像打牌,怎么可能三方都赢,没有人输?这不符合常识不符合规律。”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分析,从目前来看,这是一种新型的利用互联网吸收资金行为,甚至有可能涉嫌经济类犯罪。

­  “具体而言,到底是合同诈骗还是非法集资,需要看几个方面,第一,成立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成立公司的目的,是单一通过这个模式赚取平台费,还是为其他项目筹资?第二,平台费的资金流向;第三,资金有没有用于个人消费?”蒋健说。

­  上海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天添薪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构成这项罪的关键是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关键要看公司的账目是否合理。”

­  多名消费者维权未果后,报了警。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接到多起关于此事的报案,目前已受理此案,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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