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这么久了

对于二胎和二孩这两个概念

可能还有一些人未完全搞明白

那么问题来了

除初婚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外

新条例对特殊情况下

再生育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假如我去年第一胎生育的是双胞胎

还能否再生……

相信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疑惑

今天小编就帮大家来解答

“全面二孩”不是“全面二胎”

什么是二胎?

就是十月怀胎两次生育两次嘛

什么是二孩?

二孩就是两个子女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

那么就已经是二孩了

就不能生第二胎了!

全面两孩政策

是指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不论这对夫妇的户口性质、民族、身份属性如何,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强调的是子女个数而不是胎数。夫妻如果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规定再生育了。

关于全面二孩,这些你都该知道

你知道除了初婚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外,新条例对特殊情况下的再生育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吗?

知道呀!

考虑到子女意外死亡后的再生育需求,新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作了相应规定: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我是独生子女,假如我父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了。请问,我父母是否必须补办光荣证才能在年老时领取奖励金?

enmmmm,看具体情况哦

根据规定,父母应在生育后尽快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凭证享受各项奖励优待。

但由于实践中存在该领未领、该发未发、领后丢失、领后又生等多种情况,出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实际上的独生子女身份并不完全匹配的现象。

为解决这一实际问题,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办理各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时,要核实其实际生育状况,而不是仅凭其是否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依据。因此,新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均可领取奖励金。

特别提示: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有的夫妇在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了二孩,是否还要给予处理?

要的!

对于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做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条例实施后,群众是否还需要上环结扎?

这个就是看个人意愿啦!

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新条例均已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处罚。但上环结扎作为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如果群众自主自愿选择的,卫生计生部门将继续提供优质服务。

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未在60日内补办登记的,按计算基数征收2倍的抚养费。新条例是否有所调整?

有的呀!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新条例适当减轻了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

新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即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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