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两点,作家维权联盟诉百度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此次先审作家韩寒起诉百度案。整个过程,公开审理,人民网全程实时文字直播。韩寒本人未出庭,而由代理律师出席。

  双方激辩4小时,合议庭审判长宣布休庭:双方不同意调解。该案当庭未予宣判。华西都市报记者昨晚多次拨打韩寒电话,截止到发稿前,均未得到回复。

原告韩寒

多次致函、百度始终不改

  起诉:要求关闭百度文库;持续7天在百度网站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76万余元。

  据人民网直播的原告起诉书显示,“原告韩寒,……2011年,原告发现多个网友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像少年啦飞驰》上传至被告百度网讯公司经营的百度文库,供用户付费或免费下载。原告多次致函被告,要求停止侵权,但百度文库始终存在着大量侵犯原告著作权的文档……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2、关闭百度文库;3、连续7天在百度网站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4、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4万元;5、赔偿原告合理支出4038元。”

  此外,另有韩寒的《零下一度》、《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两本书也分别提出陈述大体相同的起诉书。三种书,索赔共75.4万元,另加赔偿原告支出共12114元。

被告百度

有绿色通道,韩寒不用

  回应:已及时将投诉作品纳入文库反盗版正版资源库,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起诉内容,被告百度方回应道,“百度在网站首页及网站其他地方都发布了举报侵权作品的方式,并开发了绿色投诉通道。韩寒方未使用绿色通道投诉。百度公司收到韩寒投诉后,及时删除了投诉链接和相关作品,完全履行了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商的法定义务及事先提示义务。百度公司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昨日下午接近六点,百度公司也对本报发来统一对外回应,“去年9月,百度删除了文库中的文学分类,并不断升级‘反盗版DNA比对系统’,希望从源头阻止侵权作品流入网络。”还指出,“如果网友仍在文库内发现非授权文档,可通过投诉通道进行举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辩论焦点

“DNA比对识别技术”惹争议

要得保护先在百度登记?

  在审理过程中,百度方的“DNA比对识别技术”也成为双方辩论的一大焦点。百度方这样对“DNA比对识别技术”进行当庭说明,“文档识别系统是首创技术,针对海量的数据和长文处理有多项技术优点,已开始进行正版资源库建设,涵盖2839位知名作家,达到300余万正版作品。”百度反盗版“DNA比对识别”技术于2011年5月上线,并全面运用到百度文库版权保护中。

  该技术上线后,有赞成者,称百度必将成为中国最大的版权登记中心。但质疑声也很强烈,著名出版人沈浩波,昨日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按照这个逻辑,版权人必须在百度那里登记,才能得到保护,那百度岂不成了最后的仲裁者?这种仲裁者的身份,是谁赋予的?作为版权人,他的著作权,难道只有将作品内容提交给一个商业公司,版权才能得到保护?这只是一个商业公司内部的产品,与广大作者天然要求版权不受侵犯,不是一回事。如果拿这个技术来转移视线,那就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有一说一

从谷歌、百度到苹果……

谁才是恶人?

  就在7月4日“作家维权联盟”成立活动现场,百度文库再次成为作家们指责的对象。而不久前,记者到百度公司进行调研时获悉,百度文库的“反盗版DNA比对系统”已经于近期进行了升级。不过,作家们仍然表示不满。

侵权作品仍然存在

  百度方面已经与上海文汇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等32家版权机构展开合作,采集比对信息。

  不过,发起维权行动的作家们却认为,百度方面的侵权行为仍然存在。“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便指出,如今在百度文库中,几乎所有作家未经授权的作品依然能够找到。比如在南派三叔所写的畅销小说《盗墓笔记》书名,依然能够搜到4万多个文档,其中有大量内容就是小说原著。

技术让邪恶更邪恶?

  百度方面表示,由于其正版资源库中所拥有的正版作品目录及关键词信息非常有限,因此排查还缺乏比对资源。

  不过,作家慕容雪村明确指出,让作家把自己作品全部内容传给百度文库进行比对,根本不可能。还有出版人表示,“我对这一技术没有丝毫兴趣,技术只能让邪恶更邪恶。”

  百度方面表示,其实作家们不必提供图书的所有内容,只要掌握了图书目录和一些书中内容的关键词,也能有效地分辨出涉嫌侵权的文档。

百度并非真正“敌人”

  值得注意的是,百度文库已经不再是维权作家们声讨的唯一对象。贝志城便公开向苹果公司“开炮”。

  但是,也有一些清醒的业内人士已经发现,技术手段只能解决表面问题;而人们由此养成的根深蒂固的思维惯式,才是最需要去破除的。出版人路金波就说:“其实作家真正的敌人并非百度,并非苹果,而是千千万万网民脑海中存在的错误思想。我们应该让大家意识到,免费下载并不是天经地义的。”

律师观点

科技探索应遵守《著作权法》

  四川合胜律师事务所周乐平律师表示,网站主动开发版权人版权保护机制,这种科技上的探索精神,值得肯定。但是,参与百度版权登记,对版权人,只能是一个可选择性的选项,不能是强制性的。任何人或公司,对遵守《著作权法》却是无条件的。对选择与你签约进行版权

  登记的版权人,你保证其版权不被侵犯,但对那些有自由不选择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家,他的权益,你同样也不能侵犯。而且,一家公司对版权人的作品内容进行收集,很难排除不是出于自己的商业目的。基于此,很多作家不予认同,不难理解。”

延伸阅读

几次“版权门”

谷歌“版权门”

  起因:中国文著协找谷歌谈判

  结果:道歉,韩寒声明要给谷歌“打五折”

  2009年,谷歌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收录数百位中国著作权人上万部图书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及热烈讨论。

  2009年11月,中国文著协与谷歌展开了第一次谈判。之后双方又陆续进行了第二次、三次、四次会谈。谷歌愿意为此行为向中国作家表示道歉。

  2009年11月23日,韩寒在博客上发布“声明”:“我欢迎谷歌图书馆扫描我的每一本图书,我给他们打五折。”

苹果“版权门”

  起因:韩寒等索赔1200万结果:未果

  2012年1月,据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向华西都市报记者通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家维权联盟诉苹果侵权一事,已经正式立案。涉及到韩寒、孔二狗、何马、沧月、慕容雪村等9位作家的37部作品,以及新经典图书翻译出版的日本历史作品《德川家康》,索赔金额近1200万人民币。贝志城介绍,苹果APPStore里一些畅销书的盗版下载量,多达上百万份。

  截至目前,还未传出该案件进一步进展的消息。

事件回顾

韩少小四等50作家联手讨伐

  继盛大文学控告百度文库侵权之后,就在2011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韩寒、郭敬明、贾平凹、麦家、南派三叔、阎连科、当年明月、方舟子、熊召政、李银河、石康、冯唐、蒋方舟等近50位作家联合署名发布:《315讨百度书》。

  50位作家的“檄文”直指百度文库,认为百度文库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收录了作家们“几乎全部的作品”,作家们在文中宣称“如果放任百度继续侵害我们的权益,我们将无法凭此生活,只能放弃我们的写作事业。”

  磨铁图书总经理沈浩波在微博上说,“中国泛文学界第一次携手面对史上最大侵权盗版商——百度。”连署作家中有3位茅盾文学奖得主,5位各省作家协会作协主席,青春文学偶像,当红畅销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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