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上午9点左右,“华平号”和“玉兴8号” 在金三角遇袭,中国船员13人遇难,这起事件震惊世界,被称为湄公河惨案。主犯之一金三角大毒枭糯康注射死刑,于是关于糯康简历及情妇也曝光了。
金三角大毒枭糯康
一、金三角大毒枭糯康注射死刑
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2013年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糯康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糯康犯罪集团杀害13名中国船员一案在二审维持原判之后依法进入了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2013年2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四名被告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并于2013年2月24日将死刑复核裁定向四名被告人进行了送达。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按照死刑执行程序,于2013年3月1日依照执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下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法院将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
糯康注射死刑
二、糯康简历
糯康简历
糯康,又名宰糯康、岩糯康,掸族,原籍缅甸腊戌,外号“教父”,是特大武装贩毒集团“糯康集团”首犯。长期从事制贩毒品、绑架杀人等犯罪活动,2011年10月,制造“湄公河惨案”。2012年5月10日,他被抓获后由老挝依法移交中国。2012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2年11月6日判决死刑。与其余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高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于2013年3月1日,在云南昆明通过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糯康1996年坤沙投降缅甸政府军,糯康也随之“投诚”,通过贿赂缅甸政府军高层、勾结拉祜族民兵团,在泰、老、缅三国交界的“金三角”地带长期从事武装贩毒、水贼打劫、绑架撕票等活动。 其手下的贩毒团伙被称为“糯康集团”。活跃于缅甸、老挝、泰国边境交界之处。随后收编了坤沙的旧部,逐渐成为金三角地区最大的毒枭。制贩冰毒、海洛因,而且占据了湄公河地区,对过往船只的船员行绑架、谋杀、敲诈,因此受到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四国的通缉。
糯康简历
贩毒经历
作为金三角湄公河沿岸大其力地区崛起的毒枭,其手下的贩毒团伙被称为“糯康集团”,原属缅甸大毒枭坤沙集团,曾是“金三角”大毒枭坤沙的部下。
1996年坤沙向缅甸政府投降之后,糯康率部下也在大其力就地投降。随后,通过贿赂缅甸政府军高层、勾结拉祜族 民兵团,在泰国、老挝、缅甸三国交界的金三角地带长期横行,武装贩毒,组织水匪打劫船只、绑架船员。直至2009年,他仍然拥有被缅甸政府承认的“合法身份”,即大其力北部一个小镇的民兵团领导人。
糯康集团最多时拥有成员100多人 ,配备AK冲锋枪 、M16步枪 、火箭筒 、机枪等武器。
缅甸、老挝、泰国、中国政府都曾经对糯康发出过通缉令。
2006年1月10日,当时的缅甸军政府突然采取“成功行动”,对糯康在大其力的仓库和工厂进行大扫荡,缴获150件武器以及一条安非他命药丸的生产线。然而糯康因为一些人员的“通风报信”安然逃脱,等风声过后,他又回到了大其力。
2007年开始,糯康改变了制毒贩毒的单一赚钱模式,他的民兵要求过往船只向他“交税”,如果不付这笔买路钱,那么货船就无法将货物转运到他控制的偏远地区。公安部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仅2008年以来,糯康武装贩毒集团涉嫌针对中国籍船只和公民实施抢劫、枪击犯罪活动就达28起,致死16人,致伤3人。
2008年2月25日,糯康武装贩毒集团在老挝老岳哥附近水域公然开枪扫射我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外出工作的水上公安分局巡逻快艇,造成2名民警和1名船员受重伤。
2009年2月18日,中国“宏源3号”、“中油1号”、“富江3号”、“盛达号”等4艘船舶在从泰国清盛码头承载货物返回途中,至孟喜岛处先后遭该团伙枪击,造成我1名船员死亡,船只受损。
2011年3月,佤邦领导人的外甥遭到了糯康的绑架,支付190万美元赎金后才获释。
2011年4月3日,糯康团伙在湄公河水域金木棉附近武装劫持中国“中油1号”、“渝西3号”、“正鑫号”3艘货船及船员29名,其中中国籍船员17名、缅甸籍船员12名。
毒枭糯康简历
2011年4月,糯康集团又绑架了13名在金三角经济开发区赌场的中国人,在拿到830万美元赎金后放人。
2011年5月2日,在湄公河距离“金三角”经济特区上游约50公里处水域,中、老双方各1人遭该团伙枪杀。
2011年8月23日,糯康团伙在湄公河流域三颗石附近武装拦截中国旅游客船“金孔雀1号”(载24人,其中游客17人、船员7人),抢劫游客相机、金项链等财物价值8万余元。。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货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劫持和袭击,13名中国船员不幸遇害。(详见:湄公河惨案) 湄公河惨案发生后,湄公河流域的治安形势急剧恶化,河流航运量锐减90%,沿岸国家经济发展和正常商贸活动受到严重损害。
2011年造成13名中国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的“10·5”案件发生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保护中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敦促泰方尽快查明情况。
2011年10月26日,中国公安代表团调查案发现场。10月28日,警方锁定9名嫌疑人。
2012年4月13日,糯康的情妇因非法持有大量安非他命药丸而被捕。警方从她的藏身处搜到了一公斤黄金和7400万泰铢的现金。
2012年4月20日,泰国执法人员逮捕了糯康的副手伞康。当天,泰国禁毒中心曾悬赏200万泰铢(约合6.4万美元)通缉糯康。
金三角大毒枭糯康注射死刑
2012年4月23日,糯康手下8人向缅甸政府投案自首。
2012年4月25日晚,糯康在老挝北部的博胶(Bokeo)省Tonpheung区其情妇的住处被中老特警突击队联合逮捕 。据报道,同时被捕的还有糯康老挝籍的助手Tao Maitaeng以及其他六名手下。
2012年5月10日,“金三角”大毒枭糯康被移交中方 。糯康专机抵达北京后,中国警方在机场对其宣布了逮捕令,随后,糯康在逮捕证上签字画押。
2012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糯康对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等罪行矢口否认。
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制造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的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依莱、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
2012年12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庭审,案件主犯糯康等6人出庭受审。庭审中该案主犯糯康拒不承认一审犯罪供述事实,自称无罪。鉴于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进行评议,案件将择期宣判。
2013年2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于3月1日下午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在死刑执行后,还将对四名罪犯的骨灰、遗书及遗物等向其近亲属或所在国驻昆明领事馆进行移交。糯康的家属并没有到看守所看他。其所在国的领事馆也未派员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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