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嘉祐年间,大宋清官包拯刚刚断了一个案子,正准备宽衣解带休息,忽听堂前鼓声隆隆,连声喊冤,包拯赶紧穿好衣服,唤上衙役,升堂问案。
来到大堂,只见一位五旬老妇,穿着破烂,满脸泪水跪在堂前,包拯轻敲惊堂木,问道:“下跪何人,你有何冤屈。”
老妇人声泪俱下地说:“民妇有冤”
包拯问道:“有何冤屈,与本府详细说来。”
老妇人停止了哭啼擦了擦眼泪说:“回青天大老爷,民妇刘氏,家住开封鼓楼街文坛巷,丈夫早年经商失败抑郁而死,膝下有一子,名叫李苟。
现家中就我母子俩相依为命,家有几亩薄田,勉强度日,也还过得去,谁知,在一个月前我儿在老宅读书,听老宅的邻居说是被女鬼所谜,几次看到李苟对着空气说话,且还时不时哈哈大笑,甚是怪异,定是遇到鬼了,才会如此。
现在我儿已经昏迷一个多月了,没有人照顾我生活困难啊。 ”
包拯听到这,也犯难了,心想这鬼要怎么判呢?
不过既然有人告状,就必须得为民作主,不然有失官府的威严,先应承下来再想办法。
包拯说道:“民妇刘氏,你的冤屈本府已知晓,你暂且回去,待我捉到那鬼带到堂上来,必给你一个说法。”
老妇人千恩万谢,拄着拐杖就回去了。
第二天开封府贴出了告示,“害李苟之鬼,速到开封府接受审判,限十日到堂,违期律法从事,附带一张李苟的画像。”
百姓们看到这告示,不禁掩口失笑,这鬼要怎么审啊。
包拯一直就有传说是文曲星下凡,上可断阳间冤案,下可判阴间错案,无所不断。
这一天包拯刚刚要躺下休息之时,只听堂外有人击鼓鸣冤,包拯来到堂前,只听有人说话,但没有看到人,喝道:“何人击鼓鸣冤,”只听有声音答道:“我乃孤魂野鬼陈氏,是我不小心害了李苟,现来投案。”
包拯说道:“现出人形来,待本府问话。”
这时才看到一柔弱女子跪在堂前,长得楚楚可怜,也不像是凶恶之鬼。
“你是如何谋害李苟的,如实回答”包拯义正严词道
“大人,小女子冤枉啊,我本是将军的女儿,饱读诗书,因意外而死,心有甘,投不了胎,一直在老宅徘徊了几百年。
李公子在老宅读书,我见那李公子读书甚是刻苦,有心指导,一来二去,我们情投意合。
私定了终身,谁知李公子知道我是鬼后,当场吓晕过去,有一魂已经跑到枉死城,我有心救他,也无可奈何,虽然不是我有意为之,但此事因我而已,所以我前来投案。”女鬼尾尾说道
包拯怒道:“案情已明了,现本府判你同本府寻回李苟的阴魂,之后到张财主家投胎,长大后尽孝刘氏,可否服判。”
女鬼道:“小女子服判。”
包拯吩咐衙役不要打扰,当即灵魂出窍,同女鬼来到地府,向阎王禀明了案情,救出了困在枉死城李苟的一魂,让其还阳,之后女鬼也投胎去了。
处理好案子之后,包拯还阳,从堂前醒了过来。
第二天老妇人带着儿子来感谢包拯,包拯欣慰,交待李苟要孝顺母亲,并亲自送他们回家。
一年后张财主家生下一女婴,这女婴并不哭闹,甚是乖巧。
包拯登门拜访,看望女婴,只见女婴咯咯笑了起来,吓了一跳张财主,包拯安慰道:“不碍事,小孩都会这样笑。”
张财主致歉道:“失态了,望大人莫怪。”
张财主看包拯与女婴如此有缘说道:“有一个不情之情,大人可否为小女取名。”
包拯想了想这女婴与李苟有缘,这缘还是我撮合的,那就叫缘佳吧,说道:“本府不才,这女婴跟本府有缘就叫缘佳。”
张财主甚欢,做梦也想不到知府大人会拜访他,还给自己的女儿取了一个好名字,心中欢喜。
后来有人传说 缘佳从小就会读颂诗文,且是没有上过一次学堂,知书达礼,对前朝之事了如指掌,甚是奇怪。
这李苟虽有几亩薄田,无奈错过了成亲的年龄,已经四十多岁了,还是孤身一人。
母亲刘氏想到此,每每都以泪洗脸。
缘佳长到十五岁的时候,听闻李苟尚未婚配,主动要求父母自己要嫁于李苟,但此时李苟已四十有余。
张财主拗不过女儿,只好答应下来,至此,李苟和缘佳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缘佳来到李家后,对李苟母亲也极其孝顺。
几年后缘佳为李家添了一个白胖小子,一家人也很和睦。
本故事纯属虚构,请不要对号入座,也不是封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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