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近现代的一百多年里,经历了晚清、民国、共和国三大时期,在诸多领域,诞生了深孚众望,有影响力的博学者,被尊称为大师或“大家”,比如数学家苏步青、考古学家夏鼐、作家叶永烈。而至于温州的法学界出过哪些知名人物,常人相对陌生。
由于国内的各类辞书,包括号称全球最大的中文百科全书——百度百科,都还没有“法学家”的词条。笔者不揣冒昧,比照《法学家》杂志,提一份九人大名单,用意是与好友们一起来认识家乡的法学前辈,为他们的拓荒精神及实践点赞。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王鸿年、殷汝熊、林彬、郑汝璋、郭心崧、薛祀光、倪文亚、高铭瑄、陈光中
(按出生年月顺序排列,建国后出生未收录)
1、王鸿年
王鸿年(1870-1945)
近代温州最早走出国门的留日学生是王鸿年,永强环川人,1897年考入湖北武备学堂,后考入东京帝国大学法科,毕业回国考取法政举人。次年,任清政府的外务部丞参厅主事。1905年,清廷派出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王鸿年是访日随行官员。大臣们出洋考察立宪的结论是,仿照日本推行宪政。
王鸿年后任驻日公使馆参事官、公使、外交部参事。1926年,任外交部俄文法政专门学校校长。1933年,担任驻日本横滨总领事,1936年卸任回国。他是历经晚清、北洋政府、民国政府的外交家兼法学家,其著作有《国际中立法则提要》、《战时国际法规总纲》等。
2、殷汝熊
浙江县长考试监试官合影
殷汝熊,1884年出生,苍南金乡殷氏家族的成员。上面的这张合影是1928年3月浙江省第一次县长考试监试官合影,那个年代科举已经废止,但是想当个国民政府的县长还是要参加考试,考试长达5天,总共考10个科目,上考天文地理,下考民情断案,考上了就是县长。浙江首次考试的监试官当中有蔡元培、何应钦、朱家骅、陈其采、程振钧、庄崧甫、蒋伯诚、蒋梦麟、殷汝熊、马寅初等。
殷早年留学日本,毕业于鹿儿岛第七高等学校。1916至1917年担任湖南省高等审判庭庭长,1920年任山东特别区法院筹备处主任,1922年任北洋政府大理院推事(五品),1927至1930年任浙江、山东的高等法院院长,著有《政治学》、《比较宪法》、《殖民政策》等。
3、林彬
林彬(1893—1958),乐清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历任地方检察官、推事,高等法院庭长、推事及最高法院审判官等职,曾先后主办曹锟贿选总统案和段祺瑞政府高级官员杀伤学生案。
1927年,任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次年冬,立法院成立后,任第一至第四届立法委员,并兼任法制委员会委员长,参与起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标准法》、《国籍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户籍法》等数百种法,其间还先后应聘任北京大学、 政法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法律系教授。
1949年林彬去台湾,成为蒋介石去台后第一套内阁班子的“司法行政部部长”、 担任过台湾大学教授、“总统府国策顾问”等。1958年逝世。著有《民法总则》、《民法物权》、《民法亲属继承》、《刑法各论》、《民法概论》、《民刑法概要》等。
4、郑汝璋
郑汝璋(1884—1962)
郑汝璋,苍南人。1910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法科,回国考取法政举人。民国时历任鄞县,丽水、杭县、金华、嘉兴等地方审判厅厅长、法院院长,浙江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院长,1948年被选为立法院候补立法委员。
抗战期间,有外地教员被控“煽动群众抗捐,辱骂政府官员”。按战时治安条例,应处以死刑。案由上报到浙江省院,郑汝璋亲自审讯,被告宣称:“平时致力宣传抗日,为促使抗战胜利,故揭发土豪贪污捐款及徇私包庇壮丁等劣迹,何来破坏?”汝璋审阅案由后,认为所控不符事实,宣告无罪释放。
新中国成立后,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席谭震林召见他,问他可记得当初被释放的教师,他说:“依稀记得,但已忘了姓名。”谭说:“此人现在北京政务院某部工作,托我打听你的下落,并嘱代为问好。”又问他从前在任上干过多少好事,他答:“好事谈不上,只是尽其职责而已。”后被聘为上海文史馆馆员。
5、郭心崧
郭心崧(1897—1979)
郭心崧,苍南人钱库人,温州中学毕业,1919年东渡日本留学,1922年在鹿儿岛第五高等学校毕业后,考入日本京都帝国大学经济学部。
郭心崧受日本经济学家河上肇教授赏识,并与萨孟武、高宗武等成为挚友。回国后,与人合译《商业经济概论》,先后撰写了《劳动雇佣契约之缺点——团体契约之必要》、《马克思主义与国家》文章。
1925年,广东大学改名为国立中山大学,校长戴季陶等邀请郭心崧任国立中山大学法学教授,并任经济系主任。1928年,蒋介石筹建“中央”大学,校长朱家骅任命郭心崧为“中央”大学秘书长兼法学院院长。
1932年,郭心崧结束了教授生涯,出任国家邮政总局局长。
6、薛祀光
薛祀光(1900—1987)
薛祀光,瑞安薛里人。早年留学日本九州帝国大学,获博士学位。1928年回国后,历任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建国后,任厦门大学教务长、武汉大学和湖北大学教授,连续从事高教事业达45年。专长国际法和民法,著有《法律丛书》、《管子六法》、《民法概论》等。
7、倪文亚
倪文亚(1902—2006)
倪文亚, 乐清县虹桥人。厦门大学暨上海大厦大学教育科毕业,1928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学位,韩国汉阳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历任上海大厦大学和 暨南大学教授、系主任, 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教官。
抗战初期,任职中央军校、三青团中央团部,并当选国民党第六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国民党中央青年部部长。1949年赴台,历任" 革命实践研究院"副主任,国民党中央青年部长,在" 立法院"任副院长、代理院长。1972年起出任"立法院"院长,长达16年。
8、高铭瑄
高铭暄,1928年出生
高铭暄,出生于玉环县(当时的玉环归属温州),温州四中毕业。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人民大学刑法研究生班毕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名誉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
高铭暄先后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9、陈光中
陈光中(1930年生)
陈光中,永嘉人。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195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2001年,被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终身教授称号。 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他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史和国际刑事人权法的研究,为培养法学高级人才,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2015年,温州大学聘请陈光中为法政学院名誉院长。
作者:丁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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