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已出台了2018年退休金调涨的方案,企退人在此为大家独家搜集整理了28个省份的具体方案和落实时间,方便广大退休人员及时查看、比对。

北 京

?平均提高到4000元,7月底发放到位

2018年6月29日,北京市社保局透露,今年集中上调企业退休金、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工伤保险待遇等6项社保待遇。

和往年一样,本次北京市从3个方面调涨养老金:

1.普增45元。

2.按照缴费年限调整基础养老金。

3.低退休金、高年龄段优先涨幅更高。

本次调涨,预计人均增加约210元,这项举措惠及北京市248万企业退休人员。2018年北京市企业人员人均月退休金达到近4000元,这也是北京第二十六次连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另外,本次调涨1月起开始补发,2018年7月15日发到企退人员手中。

青 海

?向3类企业退休人员倾斜调涨

青海省的企退金涨幅及额度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7月2日,青海省举行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发布会,继续调涨退休金。

此次养老金调涨,青海省除了普增30元和挂钩调涨外,还向这3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倾斜调涨:

1. 考虑青海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

2.对企业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及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0、40、60元。

3.继续按照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同比例、同时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和失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

本次青海省调整服务为5.02%,平均每人上调206元。

四 川

?7月底前发到位

2018年6月上旬,四川省人社厅发布了今年调涨企退金进展。

根据权威消息,按照人社部3月份发布的文件精神,四川省拟定了方案,并在5月底上报人社部、财政部,目前两部正审核。

待两部批复后,四川省将定具体方案,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实施,7月底前把新增的退休金发放到位。

辽 宁

?7月底发放,不得拖欠

根据辽宁最近出台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企业退休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都会上调。

在定额调涨规定: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在挂钩调涨中,退休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方案对企业退休军转人员进行了一定倾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上涨的退休金,在调涨后,退休金还低于企退人均退休金水平的,补足到人均水平。

该《通知》要求:“7月底前将上调的退休金发放到位,不得有新拖欠。”

河 北

?企业军转干和丧失劳动力工人倾斜

根据河北省公布的企业退休金上调政策,本次调涨方案如下:

1、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退职人员增加20元。

2、挂钩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年增加1.5元;按照本人2017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3、倾斜调整。

一是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分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20、30、40元。

二是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继续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

三是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满15至满25年期间的增加6元;26年以上的增加12元。

四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五是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38元的补足到138元。

上 海

?5月份已发放到位

就企业退休金上调的效率来看,多年来,上海往往是表现更突出的一个省市区。

据了解,上海2018年上调的企业退休金已于2018年5月18日通过相关的银行、邮局发到企业退休人员的账户中。

湖 北

?基本养老金上调5.1%,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7月4日,省人社厅网站公布2018年湖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5.1%,预计将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8月底前发放到位!

陕 西

?公布养老金上调方案!7月底前发放到位

7月4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陕西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要求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宁 夏

?养老金上调,7月底前发放到位

7月3日,从宁夏人社厅获悉消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将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将确保7月底前将调增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山西省

『7月底发放到位』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正式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根据通知,该省养老金调整将于7月底发放到位。

根据山西省已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到底涨了多少钱?个人养老金的多少与哪些因素相关?堂堂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调整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01

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体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02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7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详见附表)。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03

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江15元。

?山西省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名单

一类区(41个)

太原市:娄烦县

大同市:阳高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

朔州市:平鲁区

长治市: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沁县

晋城市:陵川县

忻州市: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

晋中市: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

临汾市:古县、安泽县、浮山县、吉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

吕梁市:中阳县、兴县、临县、方山县、柳林县、岚县、交口县、石楼县

二类区:(3个)

大同市:天镇县、广灵县

朔州市:右玉县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体人员,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企业退休军转于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296元的补到3296元。

福建省

9月底前发放到位

福建464万人养老金都涨了!全年增发的将达10.02亿元!这是福建省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9月底前发放到位!

养老金到底涨多少?一起来看一看~

一、调整对象及调整水平

经省政府批准,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118元。

二、新增部分养老金什么时候到手?

通知要求,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各市县需于 2018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三、到手养老金具体加多少?

2009年底启动试点以来,我省已先后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水平实现翻番。

此次调待,全省预计有464万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受益,全年增发的基础养老金将达10.02亿元。

吉林省

养老金增加向四类人倾斜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2018年吉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进行了相关调整。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01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02

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

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0.97%。

03

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67.5元的,按67.5元执行。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

江西省

7月底前发放到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2018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中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01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办法

?按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 36 元。

?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 15 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 45 元;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 3 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其中, 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 号)、《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发〔2011〕37 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 32500 元至 10000 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 年计算。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

年满 70 周岁不满 80 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满 80 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40 元。

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02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

?按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 36 元。

?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 2017 年 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 2.8%增加。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

年满 70 周岁不满 80 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满 80 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40 元。

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发放时间

根据要求,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 要确保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也要确保在7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

天 津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8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明确2018年天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双双提高!

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7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养老金。

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对于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073元的,补齐到3073元。

3.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073元的,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3073元。

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自7月份起发放,今年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海 南

海南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标准提高到178元。

据省财政厅消息,海南省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将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8元。此项政策将惠及全省78万60岁以上老年居民。

1、定额调整

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已核定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4元退职生活费。

2、挂钩调整

退休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1.7%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此外,退休人员每缴费1年再按每月1.5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3、倾斜调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安 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按照国家规定,此次调整综合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了今年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其中,企业调整幅度为5.5%,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幅度为4%。

按照国家要求及批复水平,我省既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又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

定额部分为40元,保持去年标准不变。

2、挂钩调整

挂钩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上年12月底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这一比例因国家总体调控水平下降而调整。

3、适当倾斜

倾斜部分主要是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

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0元、110元、160元、20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浙 江

近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预计全省将有684万企业退休人员、61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745万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2、挂钩调整:

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养老金增加额。

3、倾斜调整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7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甘 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0元。

7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该厅与省财政厅结合省情实际,研究制定了我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

一、定额调整: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以及“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有关。按缴费年限计算,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5元;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

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计算,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管理的人员,以2017年12月份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2017年同类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

三、倾斜调整

要特别强调的是,下列人员还可以享受到倾斜调整:

1.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先增加15元;再对上述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中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4元、6元和9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555元的,调整到2555元。

此外,方案还指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经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基本养老金支付渠道发放落实,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新 疆

7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8年,新疆将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此次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要求,自治区各地州市将力争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自治区预计有138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办法和标准:

定额调整

凡符合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15元的,按15元增加。

2.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以本人2017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7%。

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予以倾斜。

1.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2018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80周岁的,从到龄之月起,企业退休人员按2017年企业累加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机关事业累加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

2.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

3.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18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4.按上述办法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发30元。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务必在2018年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并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调整落实情况汇总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山东

? 养老金怎么涨?

据了解,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山东省确定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更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1』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7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

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分段挂钩:

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

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

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

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

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3』倾斜调整:

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即: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 那么,每人到底可以多领多少钱呢?

举个例子:

■今年55岁的企业退休职工王女士,2017年每月领取的养老金2200元。

此次调整后,她可以增加50元的定额调整金。

挂钩调整第一部分增加2200*1.7%=37.4元。如果她的缴费年限为16年,那么可以领取缴费年限的增长部分为1.5元*2=3元。

?王女士2018年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为:2290.4元。

■今年70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朱先生,2017年12月底领取的养老金是3000元。

这次调整后,他可以增加50元的定额调整金。

挂钩调整部分为3000元*17%=51元。

?朱先生2018年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为:3101元。

《通知》还对今年调待资金安排作了规定——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 什么时候发放?

目前,山东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

从2018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的方案仍然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 广西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

『1』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2』挂钩调整:

由两部分组成,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第一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二部分:按其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发放的退休补助〗的1.5%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3』适当倾斜调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2017年12月31日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52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520元计发。

广西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南宁市:

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

柳州市:

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桂林市:

全州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梧州市:

蒙山县

防城港市:

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

贺州市:

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百色市:

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靖西市、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

河池市:

金城江区、宜州区、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崇左市:

江州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天等县、扶绥县

来宾市:

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

全区各市本级所在的城区如属于上述地区的,也一并纳入享受艰苦边远地区范围。

广东:养老金平均涨5%

日前,广东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据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广东省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调整方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去年公布的数据,养老金上调将有570多万退休人员受惠。

如何调整?

?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

?挂钩调整:就是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

?倾斜调整:

?向高龄人员倾斜

对2018年6月30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发放。

对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

在此基础上,对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并纳入基本养老金基数。

? 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上涨多少?

此次调整后,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增幅为5%左右。但有市民发现自己的养老金调整后并没有达到5%的增幅,这是什么原因?

广东省人社厅解释,5%是总体人均增长。

由于退休人员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年龄不同等原因,实际调整后的养老金增长幅度也会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有的增幅高于5%,有的增幅也会低于5%。

例如,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因定额调整50元占本人养老金的比例较低,加上定比调整和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后,养老金总体增幅可能达不到5%;养老金水平较低的人员,因定额调整50元占本人养老金的比例较高,则养老金总体增幅可能超过5%。

河南:涉及464万退休人员

日前,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水平,预计464万名退休人员能享受到本次政策福利。

如何调整?

据悉,这次福利将惠及2017年年底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总体上调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调金额并不是“2017年基本养老金乘以5%”那么简单。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根据以上三种调整方式,上调的具体金额也会有所差异,但所有退休人员拿到手的基本养老金都更多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调整后,河南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实现“三年三连涨”。

内蒙古:政策向高龄人员倾斜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决定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幅度达5%,惠及270多万名退休人员。

如何调整?

据介绍,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的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

采取定额调整、按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对特殊群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体上调。

内蒙古明确规定: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47元;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8%增加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按照生活费水平的1.8%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

内蒙古对高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予以政策倾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养老金标准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江苏: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消息,公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全省820万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新增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补发到位。

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又一次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调整办法的框架结构与去年一致。这也是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4连调,今年的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如何调整?

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适度下调。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这一调整标准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保持去年标准。在总水平下降的情况下,维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的标准不下降,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中的权重得到提升。

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挂钩,这一比例因国家调控调整总水平而比去年有所下调。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达到5.5%左右,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不超过4%。

此外,考虑到对高龄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今年对于高龄人员的倾斜标准依然维持去年标准。

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湖南:企退人员14连涨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该省将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该省企业退休人员迎来14连涨,也是该省连续第三年同步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如何调整?

今年全省整体调整水平为5%,月人均增加134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人均调整水平分别为5.5%和4%。定额调整方面,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此外,对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体现了“长缴多得”的激励导向。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7%。

该省继续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此外,继续对国家认定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因工残退休人员,按定额和挂钩调整之和,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34元的,按134元调整增加。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贵州:惠及省内142万人

贵州近日下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对2017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人民币,下同),将惠及贵州省142万企业退休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如何调整?

《通知》明确了具体调整方法,2017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予以增加。

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3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同时间段单独调整。

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予以倾斜调整照顾: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2018年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8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18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此次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单独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通知》要求,确保2018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发放到位。

重庆: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重庆市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根据计划,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底前兑现到位。

如何调整?

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5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7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我市已经建立了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

终于有比较齐全的2018退休金调涨方案汇集了,大家查起来也比较方便!

搜集不易,如果觉得本文不错的话,欢迎大家收藏、转发和传阅!

1.《重庆企业退休人员2017年涨养老金 28省份退休金调涨独家全记录,请所有企退人及时收好》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重庆企业退休人员2017年涨养老金 28省份退休金调涨独家全记录,请所有企退人及时收好》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27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