碉——十余丈者的碉楼
板屋——木构坡屋顶加外围石砌墙民居
土屋——土泥夯筑民居
碉巢——碉楼民居
土夯民居和石砌民居区别主要是材料,即用泥土夯筑墙体形成居所。至于形态特征、内部空间等方面和石砌民居无区别。它主要分布于汶川县布瓦等寨,数量少,分布范围亦不大。此类从形态特征上可归于石砌民居类。
三、板屋,当时这种建筑称为“邛乱”,意为碉楼。建造碉楼的最初目的是为了防御,后来碉楼逐渐成为羌族居住的普遍形式。
羌族碉楼以石、土为建筑材料,基本上是平顶,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专门用于了望观察、防御作战的碉楼,一般高达10余丈,10多层,用于自卫和通报紧急信息,遇有来犯,可在碉楼顶上燃烧烟火,向村民和邻寨求援;一类是主要供居住用的碉楼,多数为三层,富裕或有权势的人家建四层;还有一类是居住和防御相结合的混合式。
碉楼有四角碉、六角碉和八角碉不等,高达数丈或十余丈;有以片石加黄泥砌筑的石碉,也有夯土筑成的泥碉。过去平顶碉楼的房顶上放置一块乳白色的石英石,代表房主人供奉的天神,现在平顶主要用作晒场和休息的地方。围绕四周的矮墙角上供有白石,象征着天神、地神、山神、山神娘娘和树神。传说羌族祖先在迁徙过程中,经天神指引,以白石为武器打败了强敌,因此产生了白石崇拜。每座碉楼离地205米的地方有一个大窗户,是碉楼的入口处,通过梯子方可进入碉楼。碉楼内有经堂、卧室,底层是饲养牲畜的地方。碉楼与碉楼之间可搭木板互相往来。建筑碉楼过程中没有图纸,只凭借精湛的技术与经验,令人叹为观止。
羌族的另一建筑形式“庄房”,多为堡垒式,基部较宽大,逐渐上缩,一般为三层或两层,最高处为一方形的石板小堆,中间插一小树枝,称为房背。三层庄房底层是牲畜的厩舍并堆放杂草。中间一层是居住用房,正中靠墙处供有神位,是全家起居、会客及举行各种仪式的地方。顶层为开放式的照楼和晒台,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晾粮食、妇女手工编织或儿童游戏都可利用这块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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