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奴统治的幕后-- 浅议明代的宦官专权. 明朝国初,鉴于汉唐以来宦官专政之弊,明太祖朱元谭于洪武十七年特铸铁牌,上书“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字样,高悬宫内,希图以此来遏制倾覆汉室、唐室的宦官祸乱。但是,历史常常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终明之世,阉祸由浅而深,愈演愈烈,成了明朝政治体制中割而复生,除之不尽的毒瘤。尽管个别人不乏功绩,如郑和等,但从总体上看,宦官专权实为明王朝政治史上最为黑暗的一页,明朝的灭亡与这一毒瘤的裂变与增生有着直接的关系。那么,明朝的宦官为什么会拥有如此巨大的权势,在“公公”执政这一表面现象之后又有着怎样的政治黑幕呢?众所周知,宦官就地位而言是皇帝的家奴,唐昭宗诛戮宦官的诏书中就说过:“此辈朕之家臣也,比于人臣之家,则奴隶之流"。按说地位是非常低贱的,低贱则低贱,然而却极为接近皇帝。“接近皇帝”做为一种政治资本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门阀制度鼎盛,世族跋扈,皇帝尚要看人眼色行事,做为家奴的宦官自然没有资格参政弄权。汉唐两朝,皇权强大,宦官便有了窃柄操政的机会。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猜忌心与帝位危机感最强的一位开国皇帝,在通过“胡蓝之狱"有组织地、大规模地消灭完许多政治敌手及潜在对手之后,感到有必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皇权,为此采取了以下三个主要步骤:首先,废除宰相职位,使六部直隶皇帝,换句话,就是由皇帝兼理宰相事务;其次,实行军事上实行卫所制度(限于篇幅不做详述),由皇帝直接独揽兵权,自此,唐宋以来声威赫赫的枢密院不复见于后世政体;最后,在地方上实行布政、按察、都指挥三司分立制度,相互制衡,直属中央,彻底废除了一元化的行省制。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明代的皇帝集全国政治、经济、军事大权于一身,如同现代社会身兼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总参谋長及所有各省省长四种要职。皇权的空前强大固然使皇帝的猜刻心理恢复了平衡,但随即也带来了难题,与权力高度集中相伴随的是政务的极度繁忙。象朱元璋那样精力亢进的人,在处理政务时已不胜其烦,更勿论后世那些坐守皇帝。持有权力,而无力运转,在这一情况下,皇帝急需有人帮助分担皇权过于集中所带来的政务压力。于是,谁最接近皇帝,谁最得皇帝信任便成了政治运作过程中的关键因素。接近皇帝,受到皇帝宠信固然是宦官篡柄的一个前提,但这并不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历史上的皇帝有私宠的很多,同时皇帝的宠臣范围也决非局限于宦官内臣,这就表明,宦官专权一方面以亲近皇帝,受宠于上为前提,另一方面更以体制上的因素为主导。 让我们回到前文。在朱元谭所实施的加强皇权的步骤中,最主要的便是取消了沿革数千年的宰相职位。表面上,皇权取得了绝对一面倒的优势,但由于宰相的存在是政治机制及运作的客观要求,君权与相权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封建统治秩序化的前提。因而,在废除宰相职务的同时,朱元璋及其继承者们从实际政务的需求出发,又不得不采取若干补救措施,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内阁"的设置。明代的内阁最初指的是宫内的文渊阁。在内阁办事的主要是翰林院的官吏,叫做“直文渊阁"。内阁始设于建文四年(1402年),即永乐帝攻占南京之年。最初的阁臣品位很低,如永乐初,以户部给事中金幼孜、桐城知县胡俨等为阁臣,皆正五品,职掌大致包括“预机务、备顾问、出纳帝命、奉陈规海、东宫讲读“等,其中最重要的则是起草诏、诰、谕、制、敕,有的是直接从宫内传宣,有的则是“点检题奏、拟议批答”。拟议批答又叫"票拟”,也就是在宫门人发下的题奏上,经过构思,代皇帝拟言。勿庸置疑,这是一种很大的权力,因为通过这一方式,在皇权空前强大的时期,阁臣便成了唯一能影响最高决策的阶层。明人称阁臣为"辅臣、辅相”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从总的趋向看,阁臣不过是皇权的附庸,这是因为阁臣就体制而言,并无直接问政之权,只"在阁票拟"。所谓“内阁之职,主票拟而身不出于事”。且一切以皇权为轴心,“间有执正强争,亦多曲多",因而"票拟"本身也有了很大的局限性。做为皇权的附庸,将阁臣比拟为前代的宰相确是有些牵强,从某种意义上说,阁臣道更象皇帝的私人秘书。 由于内阁的附庸地位,这就决定了它在行使相权时的软弱性。拿内阁最为有力的政治活动"票拟"说,"凡章奏,必发内阁票拟,内照票批,或皇上御笔或宦官代书,具在文书上面用朱字,阁票如未合上意,上加笔削或发下改票,阁臣随即封上”。可见,在最高决策过程中,阁臣的作用是奉命草拟,最后决定权完全归于皇帝。但是尽管如此,由于明代皇权的超级强大与集中,仅仅在票拟上批红,对于皇帝也是一种繁重的劳务,同时因为皇帝的猜忌心理,这一最后的政务负担就非君莫属地分解到了自已的家奴宦官身上。皇帝的私宠代阅奏章,本身便具有篡政的风险。唐时武则天,清时慈禧均由此发迹。然而更有甚者,明代宦官照阁票批朱是一种制度,而不是一时一事。明代宦官衙门分设十二监,其中司礼监的执掌便是“掌内外奏章文书,照票批朱”。因而可以这样说,为了使庞大的皇权得以运转,皇帝在设立私人秘书处“内阁”之后,又不得不借重其机要秘书"司礼监"。而机要科书更以接近皇帝及“批朱"特权两大优势而凌架于内阁之上。换言之,皇帝以自已的私人秘书“阁臣"节制文武百官,同时又以自已的机要秘书“司礼监宦官”来节制阁臣。表面上看,最高决策权为皇帝独占,但实际上,完全依靠自已的秘书班底,而其中为宦官所控制的则又是决策权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应该公允地说,在皇帝比较贤明的时侯,这两大班子还是比较容易控制的,因为这毕竟是私人秘书系统。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明代昏君辈出,惰政成习,如明神宗三十年不见朝臣,以遥控方式处理朝政等。这就为皇帝的秘书系统,更主要的是宦官拉大旗当虎皮,以皇帝名义实施专权创造了条件。 正德年间,刘谨以司礼太监而横行内外。刘谨得势后,举荐亲信焦芳为内阁首辅大臣,进而控制了朝政,后来,刘谨干脆把奏章文书带回家中处理,每天有一大批官员在其家门口等候处理公事,大臣们的奏章也要写成两份,先以红本送给刘谨,再用白本交给通政司转吴皇帝。因此说有两个皇帝,一个朱皇帝,一个刘皇帝;一个坐皇帝,一个站皇帝。事实上,坐皇帝徒具虚名,站皇帝则为真正的决策者。批朱特权保证了明代宦官对最高决策的控制。然而,使宦官独专朝权的黑幕却不止于此。与前代相比,明代宦官有一个极为优越的施政条件,那就是以秘密警察身份控制了相当一部分监察与司法大权。明代的监察与司法制度做为专治的工具本身就很庞大。明代的各级监察官员与同级民政首长是平级的,如按察使与布政使品秩相若。明代的监察官有"风闻奏事”的权力,即只要听说,不管是不是事实,均可提出弹劾,而不必坐不实之罪。尽管如此,明代皇帝的个人危机感仍不能消除,于是做为一件划时代的事,纯粹为政治目的而存在的特务机构便应运而生了。明代的特务机构有两个,一个是宦官系统的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另一个是直接听命于皇帝的锦衣卫,两者合称厂卫。事实上,厂卫虽不属于同一系统,但关系极为密切。如东厂的贴刑、役长、番役由锦衣卫调拔,东厂的人犯由锦衣卫的北镇抚司审治等。另外,锦衣卫的指挥往往由宦官推荐。如刘谨用亲信石文义、魏忠贤用亲信田文镜为锦衣卫指挥使等。明代的厂卫是由宦官控制的极为凶残的特务机构,可以侦缉所有官民的言论及行动,拥有搜捕、系狱、拷掠、处死之权,威势极盛。据明史记载,魏忠贤提督东厂时,曾经有四人闭户饮酒,一人醉后痛骂魏忠贤,其余三人均震颤不敢言,忽门户皆被撞开,东厂番役蜂拥而入,将门上人带至东厂,魏忠贤将醉骂者碎尸数块,传赏另外三人。这表明,厂卫的恶性澎胀已使明代晚期社会达到黑暗的极峰。

明代厂卫制度的消极影响是深远的。首先,它破坏了正常的监察与司法制度,历朝历代皇权强弱不同,但监察与司法体系均按一定制度及程序独立运行。如汉文帝时,有人惊了皇帝的车驾,文帝令廷尉斩之,而廷厨却只依法判处罚金,并说:“法者,天子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从而使文帝不得不予以认同。而明代尽管有现成的律令及庞大的司法体系,但皇帝却常常故意绕过,而冠以“诏狱”之名由自己的近侍厂卫宦官来处理,律令及程序成了信手揉捏的面团。皇帝用宦官控制监察与司法,用喜恶代替律令,固然压制了反对势力,在表面上筑固了皇权,但却使得'法不信于民",支持者进一步减少,只能更加依籁宦官,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宦官的影响。其次,厂卫制度给明代打上了深深的末代烙印。如上所述,厂卫就本质而言是一种特务组织,其设立是为了筑固皇权。但是一经由宦官掌握,便产生了难以克服的负作用,这是因为皇权往往为宦官所窃取,而宦官执政的极端不合常理,又令其在政务方针贯彻中仍会遇到很大困难,如万历初年,尽管冯保已贵为司礼太监,但仍受到内阁首辅高拱的反对,几乎废除了明代惯有决策程序,这就使得宦官更多使用非正常手段维护其执政地位,于是厂卫机构大显神通,直接以血腥手段参预政治活动。魏忠贤时期,动用厂卫特务搜捕政治上的反对派东林党,甚至对罢职在家的官吏也不放过,在苏州拘捕周顺昌时,所为横虐,几乎激起民变。以特务手段进行政治斗争是明代宦官有别汉唐宦官专权的重要标志,这使得我国传统的敦教礼常宗法式政体结构陷入血腥的残忍暴力舞台,招致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反对,以至于清人发出"明不亡于流贼而亡于厂卫"的叹息。明代宦官专权是制度化的产物,由于皇权的空前庞大而集中,同时也因为明代皇帝个人才能与庞大皇权的极其不称性,宦官势力深入到决策的最高层,并以特务手段控制监察司法大权,由于盘根错节的制度化积淀,到了明末,祟祯皇帝尽管想有所振作,但最终无法摆脱这一毒瘤,从而使宦官专权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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