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8天小长假
还有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将在10月实施
一起看看哪些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南通
01
10月1日起
《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我市首次为住宅物业管理立法,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正式发布。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为7章,包括总则、业主和业主组织、前期物业管理、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3条。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费。《条例》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引导老旧小区、保障性住房的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条例》出台后,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信息管理,每年发布“红黑榜”,对排名前20名的企业鼓励其积极参与到物业服务的招标市场中,对排名最后10名的企业取消下一年度的投标资格。
02
江海英才创业周
10月25日至28日举行
2020中国南通江海英才创业周暨园区人才发展大会将于10月25日至28日举行。
本届创业周的主题是“创新创业在园区”,充分发挥园区引才主体作用,紧扣园区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招引,力求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创业周一共举办9项主体活动,包括大会开幕式、2020中国青年创业领袖峰会暨上海交大飞马旅青创大赛总决赛、第八届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新时代 她力量”长三角巾帼创新创业峰会、南通市科技镇长团十周年峰会暨百校百企产学研合作洽谈会、2020江海英才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推介发布会、2020江海英才创业英雄汇、南通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指标体系专场新闻发布会、江海英才校友联盟成立大会等。
江苏省
01
十一出行必备!
电子身份证件来了
“苏证通”是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公安厅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共同开发建设、可为市民提供权威、可信、安全的网上身份认证。
登录“苏证通”APP,经公安人口信息库、电子证照库认证,即可生成电子身份证件。凭电子身份证件即可办理与实体证件相同的业务事项。一证在手,办事无忧。
只需要下载“苏证通”APP,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完成身份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完成全部认证。很快,手机上就会出现一张电子身份证件。
从10月1日开始,“苏证通” 的电子驾驶证、行驶证将在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正式实施互认,未来大家的出行将会更方便。
02
中医医疗机构
纳入传染病防治体系
《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颁布实施的《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共8章77条,规定要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宣传,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并把每年10月定为全省中医药宣传月。
《条例》要求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中医药参与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的独特优势。
03
工程招标投标
扩大“评定分离”的适用范围
江苏省住建厅印发《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意见》,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意见》对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最低价中标项目实行高额履约担保、推进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改革等十大改革措施,做出了详细说明。《意见》明确各地不得要求招标人在“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短名单”、“预选承包商库”等带有歧视排斥性质的范围内确定中标人。
《意见》明确招标人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扩大“评定分离”的适用范围,建筑设计方案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项目、大型及以上且技术复杂的项目、政府集中建设的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项目可以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全国
01
国庆中秋假期
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8天
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免费时段从10月1日00:00开始,10月8日24:00结束。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02
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整治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不良经营行为。
《规定》第十三条则对擅自删评论或刷好评做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大数据“杀熟”现象,《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03
机关运行经费、政府债务等
需向社会公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省级政府债务限额在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预警,并监督化解债务风险。
04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
农药包装废弃物
近日,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不得随意丢弃。
05
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
向内河水域排放船舶垃圾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船舶垃圾的处理作出了要求,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要按照“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原则执行。其中,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最后
@国庆要加班的亲
你真的知道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吗?
小布给你打听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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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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