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

节后上班第一天

秦皇岛新一轮限行尾号开始轮换

10月1日-8日 秦皇岛不限行





10月9日起

秦皇岛开启新一轮限行措施



星期一 :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二 :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三 :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四 :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五 :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7:00-19:00

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


海港区和开发区

禁止在兴凯湖路以东、102 国道以南、东港路以西区域内道路通行;西环路、河北大街西段不限行。注:102 国道为北二环—海阳路-北环路。

北戴河区

禁止在山东堡立交桥以南、驼峰路以东区域内递路通行。

山海关区

禁止在石河东路以东、102 国道以南、关城东路与上海道以西、228 国道 以北区域内递路通行。

卢龙县

武山路以西、护城河街以北、花溪路以东、夷齐大街以南为限行区域。


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 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5.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 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

7. 持有“绿色通行证”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货运汽车;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 、保险公司现场 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 、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专用汽车等请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秦皇 岛市公 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 16 号窗口备 案。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 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每隔 4 小时抓拍 一次, 每天不超过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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