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频发,加之诈骗方式多样,远程作案,使得打击难度大,案件侦破难度高,实践中,侦破难、追赃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5月24日,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发布了5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和预警提示,提醒公众时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兼职刷单诈骗

诈骗手法:利用招聘网站、兼职类QQ群等途径发布兼职刷单虚假信息,以高额报酬为诱饵,套用真实刷单流程,待受害人刷单成功后,再以系统、网络问题等借口要求多次转款。受害群体多为在校大学生、无业或低收入群体,济南、青岛等高校集中的城市发案较多。涉案资金转移多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转移迅速,取证及追缴难度大。

警方提醒:刷单等虚假交易行为已被明令禁止,并非正当兼职,应讲诚信,杜绝任何刷单行为。

网购退款诈骗

警方提醒: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时,要使用电商平台提供的聊天系统进行沟通,以便保证购物过程完整记录,遇到问题方便申诉解决,并且可以有效提示和拦截站外钓鱼网站。一旦商品出现存在质量问题,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此外,不要随意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

冒充公检法诈骗

诈骗手法: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编造被害人各类证件被异常使用或莫须有的违法犯罪行为,打着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的幌子,令其将钱款存入指定的“安全账户”配合调查。诈骗分子不断要求被害人不得告诉任何人,包括配偶、子女和警察。

该类诈骗案件有两大突出特点:一是作案方式多样,作案手法隐蔽。犯罪嫌疑人编造各种虚假事实进行诈骗,先是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然后利用假传票、假通缉令等骗取被害人信任,甚至实施连环诈骗,作案手法不断变化。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真实电话号码拨打被害人电话或发送短信,即使被害人通过114查号台进行核实,也较难发现其中问题。

二是犯罪手段迷惑性强,涉案金额较高。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伪造通缉令迷惑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能够准确说出被害人身份信息,大大增加了被害人对诈骗电话或短信的信任度,并且被害人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又急于证明清白,容易从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

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对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电话进行调查处理;医保、银行、运营商、快递物流、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绝对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让公民个人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公检法机关绝对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绝对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如若受骗,记清对方电话号码、银行卡号、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即时通讯账号(QQ、微信等)等信息,保留固定相关证据,迅速拨打110报警。

冒充熟人诈骗

诈骗手法:犯罪嫌疑人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冒充受害人的亲戚朋友、同事、老师等熟人,以遇到急事、还钱、交学费、代购等借口,编造各种剧情,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不要轻信QQ或微信好友的身份,当QQ或微信好友要求转账或汇款时,应立即与该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印证对方的真实身份。

冒充企业领导诈骗

诈骗手法: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仿冒或盗用公司老板QQ、微信号码获取受害人信任或将财务人员拉入虚假公司内部群,设置仿真聊天情景,继而以“业务转账、支付合同金、办理退款”等理由,指定银行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

此类案件诈骗分子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精准诈骗,迷惑性、隐蔽性极强且涉案金额相对较大。涉案资金通过地下钱庄、第三方支付机构、POS机套现等方式被迅速转移。

警方提醒:此类案件受害人主要为单位财务人员,属典型可防性案件。建议各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大额转账汇款前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程序,且注意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护软件,定期更换密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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