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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极端饭圈粉丝和亚非文学bot的网络争端引起了我们对于饭圈文化以及网络空间话语规则的关注。在这一事件背后,也折射出当下网络信息平台构建所存在的弊病,群体情绪的泛滥和极端化,以及以偶像消费文化为代表的泛娱乐化现象。从简单地分析网络暴力开始,我们需要反思如何有效进行网络平台的信息管控,以规范不同圈层群体的沟通交流。而在信息泛滥和群体情绪感染之中,个体如何保持理性思考和信息鉴别的能力则是另一关键。所投射在信息空间中的一大文化现象则是对于艺人的偶像化塑造。对于追星本身,以及对所谓“娱乐至死”的警示,无论是粉丝还是圈外人,我们该如何审视这一现象?对于当下的流行文化,我们又是否需要担心其所带来的庸俗化影响?

这次争端中存在哪些网络暴力?

它们是怎样形成的?

陈可沂 | 我所理解的网络暴力是指对当事人的权益和精神造成的一些损害,它常常会打破一些道德底线,也会伴随着一些违法的行为。在这次争端中,对肖战本身有很明显的网络暴力。包括对他人身的辱骂,抨击他作为偶像或明星的业务能力,也抨击了他本人的商业价值,在直播间对他抹黑甚至抵制他代言的产品,这样的暴力已经延伸到了生活中的许多方面。

杨晨 | 我认为网络暴力和法律并非完全相关。很多网络暴力并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此外,网络暴力经常是双向的。比如在这次争端中,双方都发生了暴力的行为。而且因为网络是公共空间,它更像是一种群体的影响,可能演化为公共事件,超越个人本身。

面对信息泛滥与失真,我们是否应进行管控?

杨晨 | 首先,生活中很多事物总归是需要一定的管控的。我們身處與社會當中,肯定要受到各種的限制。自由本身也是建立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基础之上的。

陈可沂 |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应该对信息进行定义,其目的在于明白我们管控的对象是什么。第二个方面在于谁来管控这些信息,比如在现在的微博平台会有一些周知的准则,国家会对互联网制定一些法规。但是当我们看到“肖战事件”真的爆发之后,其实国家和微博平台也很难去管。所以这些信息很多时候是网民自己在面对信息时进行定义和发酵。第三个方面,如果真的有一方可以对此加以管控,这一方到底应该是谁,TA是否能让我们让渡出一部分权力来赋予TA这个管辖权,这一方能否得到我们的普遍信任,这点其实还不好说。

Loli | 我觉得要看是什么平台,比如暗网想管控也难管控,不同平台来自的国家/地区不同,比如说以穆斯林群众为主且服务器在实施伊斯兰教法国家的平台肯定要尊重当地教法/民俗

吴丹 | 对于信息泛滥过于自由我有些补充,这点可以联系到“假新闻”这一现象。很多媒体在自由宽松的管控下容易出于多种原因产出假新闻,即便在国内,很多类似于自媒体公众号也会有假新闻这样的情况,当这些假新闻进入到我们的视野中时,我个人觉得是很有危害的。同时,对于信息的引用和来源也要重视。媒体背后的资金来源和利益立场,也是信息接受者所需要注意的,管控也需要在这两个方面作出规范和限制。同时,传媒信息中所传递出的情绪感染也需要警惕。

杨晨 | 就吴丹所说的假新闻我再做些补充。信息的真假是需要一个authority来界定的。但谁来对信息界定呢?所以说其实信息的真假这本身就是一个权威性的问题。谁会赢得这样的权力,谁会赢得网民的公信力,谁就能区分真新闻与假新闻。而且我觉得假新闻的存在是必须的,因为有假新闻你才能衬托出信息的真实性,就像有丑才能衬托出美一样。

陈可沂 | 现实中的网络暴力攻击有时候并不是信息真假的问题,更多的是网络语言语言的偏激,还有网络语言低龄化表达的问题。如果我们真的什么都像前面几位说的要去追究权威,那很容易走进了怀疑论的困境,真的非常的后现代,那么你相信所有的话语都是权力构造而成的,所有的话语本质都会有一个权威的体现,那么这就真的就再也很难辨别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因为每一句话每一句出现在网络媒体上的话,都是会说他是代表着某一方的利益,所以他才这么说的。

我们该如何看待匿名参加网络活动?

杨晨 | 首先匿名的现象在中国尤其的突出。Facebook,twitter上大部分人都是使用真实的姓名与照片,而微博微信大部分人都是虚假的。这导致人们在网络上的言行举止和在现实生活中是完全不同的,人们在网络上的交际圈和现实经常也是不同的。匿名也导致人们在网上发言时有时不经过严肃思考,不负责任。但是网络的匿名其实为很多人发出自己的声音留出了很大的空间,尤其是那些minority,不用担心一些风险,比如LGBT。所以适度的匿名完全是可取的。但关键在于如何培养大家不要把匿名当成发泄人性恶的面具。

陈可沂 | 我觉得对于特定群体和活动,可以鼓励其大胆发言,在虚拟身份中分享观点。比如一些被边缘化了的群体,诸如LGBT,SM群体等等,他们的有些诉求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完成的,但是在网络上他们可以以匿名的方式完成自己的诉求。比如有一些论坛小组,给了他们一个平台可以自由地交流,谈论某些“禁忌”。但是对于一些可以涉及大众利益的事情,影响比价较大的公共卫生事件,还有暴力恐怖行为等等,这个时候我们是要负责任地实名来发表的。

吴丹 | 我认为匿名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所发布的信息的属性如何,我们是否要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同时,我们在网络上其实也是相当于在构建一个自我的人设,在不同维度的社交平台上我们有不同程度的自我流露,营造不同的自我形象。而在言论发布背后也存在着不同的社交广度和深度。我们有熟人社交的平台以及用于广泛交流的平台,那么匿名问题在不同平台上的意义不同,所需要重视的便是发布信息本身的属性和影响。

在群体的影响下和信息过剩的大环境下,我们该如何保持冷静客观的信息辨别能力?

杨晨 |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到人们在人群中就算是智者也会变得像傻子一样。我们如何在群体中保持客观的,首先你需要首先你需要认识到你很有可能会变得不客观,你很有可能会盲从。然后我觉得你当有这样一种意识在的时候,比如当你看过勒庞的《乌合之众》以后,你肯定会有这样的警醒。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们在集体之中,本来就要去倾听他人的声音,而不是自说自话。如果我们要做到完全客观的时候,反而要担忧会不会落入另一个深渊,也就是专断主义。

陈可沂 | 对于这个问题除了勒庞的《乌合之众》,还有一本比较新的书叫《人类网络》。这本书的主旨在于当代的信息控制不仅仅是很泛的群众,更多的是一个信息节点。对于如何在信息过剩的情况下保持冷静客观,我觉得首先你要明白你在大环境中所处的位置,你自己是一个非常中心的网络节点还是一个边缘人,只能由着别人来左右你的思维。第二点,我们应该不要放弃跟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联系,去看看周围的人是如何生活,如何参与政治生活的,现实之中的情况和网络上可能是不一样的。第三点,不要介意和网络上的信息保留一个自我思考的时差,因为很多网络信息常常会出现大的反转。



馬修·傑克遜. . 人類網絡:社會位置決定命運: 中信出版社.

我们该如何看待过度追捧明星艺人的现象?

杨晨 | 首先,我想到拉康的鏡像理論,也就是說我們會把自我會投射到他人身上。偶像文化在我看來就是一種鏡像理論,我崇拜的人一定是我想要成为的人,我再崇拜他的时候也在学习一些他们身上优良的品质。当我看到偶像时,我看到的其实并不是偶像,而是镜中的,理想的自己。這能夠激勵我們進步,但是当我们过度追捧偶像的时候,有时候我们会做出一些恶性的事情,比如窥探明星的私生活,我们应该防止的是这种盲目的行为。話說回來,崇拜現象從人類文明誕生之初就有了,崇拜明星也不見得就比崇拜圖騰更低端。我們可以用歷史的眼光去看待這個現象。

陈可沂 | 其实偶像和粉丝之间还有一种关系,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明星他们唱歌、他们演剧、演电影、跳舞,然后带给大家一种娱乐产品。 但是某种时候我们也会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去付费。但是偶像产出的文化产品,跟一般的商品不同的是,他们会有一种非常无形的精神或者情感上的象征性。如果他这种偶像对粉丝的影响是非常正面的,那么当然会有很好的效果。但是如果他这种影响是不好的,像吸毒这种不好的,那么理智的粉丝可能会脱粉。如果是不理智的粉丝,可能反而会而受到影响。包括现在很多像是偶像明星成为了一些粉丝的,有点像是精神领袖这样的东西,其实这个是有一点点畸形的。

吴丹 | 当下确实存在将明星艺人作为文化符号生产和消费的现象,而我认为这也是一种狭隘的文化符号,因为明星偶像的形象在这来自他者的凝视中其实又被异化,而不是其本身的人格。粉丝的“凝视”包括着对明星艺人的expectation,也是杨晨所说的自我投射。更普遍的是对于明星本身的标签化,在对他们的过度追捧中更多的是对所他们的标签和所经营人设的非理性消费。



雅各-马利-艾弥尔·拉康:法國精神分析學奠基人

娱乐产业的泛滥以及对明星艺人的过度追捧会不会让人们变得更平庸?

杨晨 |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对于俗和雅的定义,有些过去不是很入流的东西在今天看来反而是很高雅的东西。对于庸俗的看法也不应该是十分绝对的。比如莎士比亚的戏剧以前是给layman看的,比如古典音乐其实就是某一时期的流行音乐。而且现在的娱乐产业和过去的娱乐产业并不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产物。比如,W.H.奥登就说过今天的足球就像是过去的希腊悲剧,因为他们全都承载了一定的社会教育意义、引导意义,大众的一些消费意识和审美意识。只是我们要去争辩这样的引导,在如今的时代,是不是在朝下走?我们是不是在进入到一个像维柯所说的混乱时代,对于美和丑的定义不会再有一个制定的标准,甚至大家会有一些审丑的文化在里面。

陈可沂 | 其实我觉得泛滥和追捧,某一个角度来说,可能有好处,也就是说我们所追捧的明星艺人,他们的类型更加的多元化,他们的来源更加的多元化,这样,娱乐产业它更加是百花齐放的,这样可能会有好处。对于明星艺人的追捧是怎么说,也是代表了一种我们对于符号的想象或者说是热爱,但如果这种是能够更加多元,而不是只停留在某一种类型的艺人身上,而是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族裔、不同身材的歌手演员可以走到我们的视线里,带来好的作品。其实我觉得这也是一个让大众审美,包括让大家精神生活更加丰富,然后包括带到现实世界,也是能让大家更加包容的一个比较好的趋势。

后记

互联网中不同群体圈层的交流给我们带来了信息的多样性,但是在缺少有效管控的情况下,匿名参与问题,网络暴力或是有更大范围影响的假新闻势必对网络公共空间秩序和群众思维带来影响。个体如何保持理性客观,不仅在信息交流方面需要重视,在明星文化盛行的角度来看也是一必要问题。娱乐产业的泛滥,并不绝对代表着文化庸俗化,而在当下的多元文化中,无论是审视明星与粉丝的关系,还是对于文化产物的接收,我们需要留出一定的客观空间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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