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18时30分,四川省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一企业发生爆燃事故。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

据新京报,7月17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在宜宾市召开江安县“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经过几天的现场调查并进行专业的模拟实验,调查组初步推断,事故很可能始于恒达科技的二车间。事故发生时,二车间内生产的产品与安全审查时申报的产品不同,且存在多种违规操作。

“这是自2012年造成29人死亡的河北克尔‘2·28’爆炸事故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化工事故。”现场会上,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说。

调查组后来发现,事故发生时,二车间二层正在生产三氮唑,三层正在生产“咪草烟”。三氮唑是一种农药原药,咪草烟则是除草剂。这和之前报批的产品完全不一致。

据调查组介绍,三车间原本报批生产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是一种药品生产的中间体。但事故发生时,这里正用双氧水对废水进行氧化、脱色。

“这个企业的污水处理系统还没有建成。所有污水经过处理,外装在白色的塑料桶中。”徐伟推测,恒达科技之所以要处理废水,可能是因为生产过程中废水过多,塑料桶装不下了。用双氧水脱色后,废水更便于处理。

另一违规点是,事发时,四车间正进行邻乙基对硝基苯胺的中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应急管理部)曾经发文,禁止在生产区内建设中试场所。

经过初步调查,调查组判断发生爆炸的很可能是生产咪草烟的二车间三层。“12日上午,二车间的工人对反应釜进行了投料,中午开始进行脱水操作。下午6点左右,脱水基本结束,6点30分进行了交接班。6点42分就发生了大爆炸。”

发生火灾事故会对生命造成威胁,对财产造成损失。我们要加强管理与防范,把火灾扼杀在摇篮中,减少火灾的发生。在这次火灾事故中,我们作为消防的关注和参与者应该进行分析、总结和反思。

该企业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未通过消防验收。按规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通过审查后,才能开始施工,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该企业安全申报的产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应该严格把关生产车间的生产物质,须与设计建筑匹配。

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素质能力无法满足安全要求。应该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不能违规操作。

我们平时使用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应该吸取教训。各司其职,加强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加强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疏散通道不要有遮挡或者封堵。

3.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到关键时刻能发挥作用。

4.落实消防值班制度,保证持证上岗。

5.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把火灾隐患降到最低。

6.注意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7.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8.现在正值夏天高温季节,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9.加强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发挥效力。

10.加强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

生命可贵,平时多注意消防管理,可以减少很多火灾的发生。我们更应该在平时生活中多做消防宣传,积累消防知识,对身边的人进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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