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市教委2020年高考改革方案”的理解

 

最近几天,随着“北京市教委2020年高考改革方案”的公布,在社会上激起了很大反映,简单的浏览了一下跟帖留言,应该说绝大部分都是负面,弄得北京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姚林修也不得不做客北京城市广播《教育面对面》,对此作出澄清。在这里我不做全面评价,仅观察者网这篇题为“高考改革后成绩只占60%?北京教委回应”稿件中出现的几个感兴趣的关键“语句”谈谈自己的看法:

 

1.“综合评价录取和综合素质评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我的理解:为确保“改革”被公众接受,先给你们来几段故弄玄虚的新词,用以掩饰正是目的也是正常的。

 

2.“综合素质评价是重要参考”

 

我的理解:是的,确实是重要!你高考成绩再好,我“综合素质评价”不过关仍然难以考上理想的大学。至于“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过关”?有没有“潜规则”?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程序如何设置?……呵呵,恐怕也不是一句话说得清楚、“跑一趟”就能办齐活的吧?!

 

3.“综合评价录取是改革后高考录取的一个渠道,是未来要向教育部申请的一种招生模式”

 

我的理解:确实是一个“新渠道”,这个“新”就新在高考成绩不再是唯一的标准。谁不想将孩子送进理想的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但以前有“成绩”这个硬标准卡在那里,你不行就是不行。但“新改革”一实行,这个“综合素质评价”也是参考,并且是“重要参考”,教育部门手中的权力自然就……以往照顾个“关系生”担心违纪,现在手持“综合素质评价”这把尚方宝剑,应该就能把“违法”变成“合法”了吧。

 

4.“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试点,是未来想探索的一种利用综合素质评价从“选分”到“选人”的一个小规模的试点项目”

 

我的理解:是的!确实是这样!“选分”是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立场上运作,维护的是绝大多数考生的根本利益。而“选人”,呵呵,恐怕到头来高兴的大多数是那些各种各样的“二代们”吧。这样“改革”,对于负责招生的教育官员来讲,确实减少了“潜规则”带来的违规违纪风险!

 

5.“这部分数量比较小,对大多数学生来说,还是要走统一高考录取这一渠道”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因为这一“改革”确实对绝大多数学生没有关系。能享受到这项“改革”红利的只能是少数考生,至于这些考生是谁?呵呵,那只有天知道!不过,从字面上理解,位于皇城根下的北京市教委的“改革家”们还算老实,说了这句实话!

 

6.“综合素质评价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思想品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

 

我的理解:如果说这五项里“学业成就”算是硬条件的话,其它四项均为软指标,把这些软指标也作为“重要参考”,不客气地讲全TMD扯淡,如果这四项合格可以影响一个学生的高考成绩,那对寒窗苦读12年的莘莘学子绝对是不负责任。

 

以上均系个人见解,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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