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厦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郑东强回国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郑东强被押解下飞机
今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通报50名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其中,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原副局长郑东强涉嫌受贿罪于2016年1月12日外逃。
《公告》披露:郑东强,男,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350204195309042057,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原副局长,涉嫌受贿罪。2016年1月12日外逃,外逃所持证照:W94808693。
官方简历显示,郑东强1953年9月出生,福建长乐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厦门大学本科学历,二级警监。
郑东强长期在厦门公安系统工作,历任厦门市公安局经侦处副处长、处长、思明分局局长,1995年6月任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9年6月任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巡视员,2011年5月起任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
北京观察注意到,郑东强是中央追逃办对外公布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之后,第4名到案的外逃人员。
此前3人于今年6月至8月相继到案。6月17日,原华润微电子法务部总监王颀投案,距离《公告》发布仅过了11天。5天后,6月22日,“百名红通人员”赖明敏主动回国投案自首。8月23日,江苏省淮安市棉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青到案。
就在吴青归国几小时前,一则《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同时出现在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官网的显要位置,这是自国家监委成立以来,五部门首次联合发布“敦促投案公告”。
“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这份《公告》向外逃人员发出最后通牒,再次昭示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还是同一天,外逃24年之久的贪污犯罪嫌疑人倪小沪也回国投案。一天之内两名外逃人员相继投案,投案自首的“连锁反应”逐渐形成——
8月24日,山东再传捷报,外逃长达18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牛琳回国投案。5天后,广东涉嫌行贿罪的深圳市丰冠建设有限公司监事吴添才回国投案……
不断增加的投案人数表明,在震慑和政策感召下,越来越多的外逃人员正丢掉幻想、迷途知返。
除了外逃人员主动投案外,“引渡”也成为追逃追赃的关键一招。
就在5天前,外逃13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被顺利引渡回国。这是今年3月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姚锦旗被引渡回国
“外逃生活太凄凉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实际一点都不自由。”姚锦旗面对记者坦言,因为害怕身份暴露,他一直不敢跟当地华人圈接触,不敢跟家人联系。“我闺女16岁以后就没叫过我爸爸。我2005年出逃的时候父亲还在世,我连他具体是哪一年去世都不知道,那种孤独的滋味真是煎熬。”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分析指出,目前,中国已缔结了54项引渡条约。引渡是利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开展境外追逃的正式渠道和理想方式,比起遣返、劝返、异地起诉等措施更正式、更具有强制力。一个成功的引渡案例往往比劝返释放出更为巨大的震慑作用,让外逃分子意识到你哪怕是合法居留者也必须回被引渡请求国接受法律制裁。
目前,我国已追回外逃人员3000余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已有49人落网。中央追逃办的墙上贴有一张“百名红通名单”,每追回一个,工作人员都会在对应者上面盖一个红章。
显著的成绩背后,反腐败国际合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指出,在此之前,海外追逃一直被视为作用有限、进展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回顾过去的五年,“红通”“天网”“猎狐”等对外逃腐败分子具有极大的威慑力,中国的反腐败也以实际行动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很重视海外追逃,请务必配合”。
海外不是法外,世上没有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中央追逃办负责人重申,将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并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败分子,彻底放弃幻想,抓住《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最后期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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