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5965号预提交

案 由: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贸菜市场建设及管理的建议

分 类:社会管理子 分 类:社会管理

主 题 词:标准 财政补贴 产品 城市 城市规划 计量 交通 食品 食品安全 市场秩序

提案人:李春文

内 容:

农贸菜市场是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之一,是城市服务功能的重要配套设施之一,是关系广大市民菜蓝子的民生实事,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市是农产品消耗大市,有大小农贸菜市场数以百家。在调研中发现,我市农贸菜市场的发展现状、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等已不适应现代化都市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宜居城市生活的要求,也有损市容环境和城市文明形象。

譬如清溪镇中心市场等不少农贸菜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一、环境卫生差,地面坑洼破烂,污水横流,烂菜叶等各种垃圾散落,又脏又湿又臭;二、经营区域布局设置无序不规范,摊挡设施简陋不干净,功能区杂乱,地下摆摊,占道摆卖,乱摆乱卖等;三、缺少公称计量、食品农产品安全检测检验等方面配套设施;四、食品安全方面,无证照经营,不合格食品,流动摊贩销售“三无”食品等;五、公共安全隐患方面,乱拉电线、没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阻塞消防通道等;六、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出入无序,阻碍通行。

办 法:

建 议:

一、将农贸菜市场纳入我市城市建设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发展。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中,将农贸菜市场和道路交通、公园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一样,作为城市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由政府实行统筹规划和科学建设,提升农贸菜市场的现代化建设水平。

二、实行农贸菜市场建设标准化。制定并完善我市农贸菜市场建设标准,对各项建设标准包括环境卫生、市场布局、摊位设施、计量公称、公共安全设备配套、食品安全检查检测设施配套等等进行具体的、量化的、明确的标准规定要求,以主导我市农贸菜市场的建设工作。对现有的不符合建设标准要求的,按标准要求进行整治改造和升级设计建设。

三、实行农贸菜市场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将农贸菜市场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完善量化的、明确的、科学的管理工作细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谁开办、谁受益、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落实监管、经营及管理的责任,加强卫生保洁、配套设施、经营秩序、食品安全保障、公共安全保障等各方面的规范管理工作。

四、推行农贸菜市场“超市化”或者“农加超”模式。以“农贸市场运作、超市化管理”理念和标准要求,对农贸菜市场进行整治升级改造和规划设计建设,并以“超市化”模式来运营管理,提升农贸菜市场的购物环境、市场秩序、食品安全保障等农贸菜市场的面貌,打造整洁、健康、安全、放心、秩序、规范、舒适、便捷的新型农贸菜市场。

五、推行农贸菜市场“智慧化”建设,实施智能化技术平台管理,打造新型的“智慧化”农贸菜市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先进信息化技术,通过智慧管理系统、智能监管平台等,实现农贸菜市场的管理、服务和监管的信息网络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现代化,实现关注监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功能,充分实现信息的实时化、具体化、可视化,提高市场经营管理者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农贸菜市场的动态管理水平、效率和效果。

六、实行财政补贴扶持措施。对于按照新的规划标准进行投资升级改造的、或者以“超市化”、“农加超”、“智慧化”标准要求进行改造建造的、对升级改造装修及购置配备先进设备设施的农贸菜市场,建议政府给予投资主体或运营者适量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以实际的扶持、鼓励措施推动农贸菜市场的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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