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工作,提高风险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探索建立了每天、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和年度的风险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撰写《风险研判》报告,上报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印发各地各单位。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和经验总结,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和指导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实行每天、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和年度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定期撰写《风险研判》报告,相关工作实现了基本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明确报告主体。每日会商由单位带班领导组织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和突发灾害事故报告由各级安委办、减灾办负责牵头,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完成。二是明确会商形式。每日会商采取视频调度、值班人员共同会商等形式,会商报告以短信方式发送。月度会商采取电话、传真、视频会议等形式,季度、年度会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商会议,提前收集资料,研究撰写初稿供会议讨论修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企业开展会商评估。三是明确报告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基本情况,当前及下阶段面临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突出风险及主要影响,需要采取的防控措施建议等。突发性灾害事故会商应包括事件主要情况、影响及处置建议等。四是明确报告时限。每日报告由单位当日带班领导组织进行,执行白天调度、晚上会商,于当日20时前完成会商研判并上报专门信息。月度、季度和年度会商于该月24日前和季度、年度结束前适逢月份24日前开展会商研判工作,撰写完成《风险研判》。五是规范报告使用。《风险研判》报告实行分级推送,日常会商研判报告主要向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辖区相关单位、行业和企业进行报送。突发事故灾害状态下按照急用先行、重点保障原则,《风险研判》第一时间向事故灾害处置部门报告。

       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和管理制度。各地各单位明确至少2名综合风险会商研判联络员,按时参加会商研判,积极为风险会商研判和防范化解出谋划策。加强对《风险研判》及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参照相关规定制订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强化保密教育和保密意识,对会商研判中涉及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做好保密管理,明确使用途径和范围。(记者 罗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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