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已發表於時評,此為繁體版備份)

「反滲透法」年底通過引起島內廣泛爭議,在你來我往的政治口水裡,一則相關新聞花絮映入眼簾: 「反滲透法上路,金門模範街一邊一國旗景消失」。無論是否去過金門的大陸朋友應該都知道,這條街一邊是五星旗,一邊是青天白日旗,是兩岸遊客都必然取景拍照的著名街景。

反滲透法一上路,此街景「裝置藝術」的發想者就將五星旗「連夜拔除」,全面改列青天白日旗,因為怕被「誤會」。蔡英文再三澄清「反滲透不是反交流」,看起來老百姓「再三不信」,寒蟬效應已迅速擴散。

事實上,在反滲透法通過以前,2019年執政黨以「社會維護法」中「散佈謠言罪」法院裁定數量激增,並破紀錄為123件。而愈接近選舉,聳人聽聞的「查水表」案件也相繼冒出頭來。現下,一般民眾在網路上轉傳對執政黨不利的訊息,都有警察上門「關切」的風險,不幸被移送,就等著接法院傳票。

這是自「九合一」敗選以來,蔡英文嚴打假新聞,假消息的肅殺風景,而經過媒體披露的諸多整肅案件,恐怕也只是冰山一角。尤其去年,美國也與台灣共同建立了網路資安合作,並於11月與台灣共同舉辦「大規模網路攻防演練」,還無根據「推估」有一半以上的網路攻擊來自中國大陸。在美台的政治需要下,網路世界的戰爭其實已經開打,第一個倒霉的,當然是台灣百姓。

反滲透不是反交流?鬼信。

就法論法,「反滲透法」是一種「殺人者死」的法令,只有12條,內容粗糙簡略,模稜兩可,甚至沒有主管機關,因為這不是行政部門經過詳細評估所提出的法案,而是幾個「綠委」的「作文」。就像法條只有「殺人者死」四個字,殺人到底是自衛殺人?還是為了救人而殺人?是誤殺,情殺,仇殺,自殺未遂都不重要,反正殺人就是死刑。形同給執法機關一張空白授權,給法官一個完全可自由心證的尚方寶劍。

觸犯此法,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因此台灣法界批評此法令行政機關可任意移送,司法機關可隨意啟動調查,就算最終獲判無罪,但其過程也已「抄九族名譽」。

金門的五星旗,敢不拆嗎?

就政治論法,反滲透法說穿了就是唯一針對大陸,或精確地說,是針對與大陸有所瓜葛的台灣人。舉凡台商,台生,在大陸就業者,與大陸企業有商業往來者,與大陸有宗教交流者,與大陸有學術交流者,反正只要沾到一點「中國」的邊,就有被套上滲透罪名的風險。

再者,此法也可看成拼選舉的「臨時法」,罔顧程序正義急切硬推此法的目的,不過是穩住基本盤,並為政治對手挖坑下套,將在野黨釘在民進黨「反中」優勢主戰場上,以轉移執政不利和諸多弊案的焦點。

就政治論政治,蔡英文此著其實也是兩面刃,其避不掉的風險在於,硬幹只會逼出更多藍營支持者歸隊,譬如那些對韓國瑜不太滿意的知識藍與經濟藍被逼得「只好投韓」,也強化了在大陸謀生的台灣選民回台投票的意願。

因此,民進黨在是否強推此法的評估上,內部也有分歧的看法,而這一遲疑猶豫,就暴露了自己對選情其實無必勝把握的秘密。

以效應論,除了多數民眾已悄悄將自己的嘴巴上了拉鍊,藍營支持者在這一週來也已大量歸隊。個人評估,蔡韓支持度已不相上下。(撰文當下,傳出黑鷹直升機墜毀事故,參謀總長罹難,蔡英文是否會借題發揮救選情,有待觀察)。

民主防衛機制與言論自由

一整年嚴打假新聞,假訊息,直至「反滲透法」的出台,蔡英文亦步亦趨於美國「反中」邏輯與策略,犧牲者除了在野黨對手,庶民,還有堅信西方價值的自由主義者菁英,因為這是一整齣「民主剝奪自由」的完整戲碼。

民主與自由,哪一項比較重要?以往這並不是一個突出的問題,菁英會直覺告訴大眾,民主與自由是同等重要的概念,但如今,執政黨假借「民主防衛機制」理直氣壯地剝奪言論自由,這大哉問突然成了對自由主義者的靈魂拷問。

早在去年4月,大陸武統論者李毅遭民進黨驅逐出境,就已有所謂知識份子在推銷「民主防衛機制」,讓蘇貞昌那句「恐怖份子驅逐出境剛好而已」顯得那麼義正詞嚴,自由主義菁英當時就該徹悟,自己所熟悉的,所信仰的言論自由已不存在於台灣。

而後,「民主防衛機制」也為蔡英文所援引,以便粉飾她假借「國安」為名,遂行言論箝制的政策,並藉此壓制「反滲透法」所引起的反對浪潮。

台灣的偽知識份子特別喜歡援引西方價值,然後扭曲之,最後捏成民主教條「反民主」。「民主防衛機制」(防衛性民主 Defensive democracy),是德國在納粹「利用民主反民主」,濫用民主保障摧毀民主時產生的一種對抗法西斯的概念,意在確保憲法民主精神不會遭到「假民主真獨裁」的勢力侵害。

以西方傳統價值的角度來看,既然「民主防衛機制」賦予了民主戰鬥性格,自由與人權就不免遭到「民主審查」,問題在於,誰畫紅線?紅線又應該怎麼畫,才能確保「民主防衛機制」不至於傷害西方同樣重視的自由與人權?

為什麼德國人做得到?因為德國優異的司法機制嚴謹地拿捏分寸,謹守民主戰鬥性下的自我克制,而這需要司法人員與整個社會在憲法民主精神上成熟並一致的養成教育。

台灣司法配嗎?偽知識份子充斥的台灣社會配嗎?

在台灣,光是標榜「民主防衛機制」的一般解釋,就很可笑了。論者曰: 民主是言論自由的前提,因此畫出言論自由紅線的最高原則,是維護民主政體。

鬼扯。即便不考慮法治在自由主義中的角色,僅考慮抽象的西方價值概念,正論應為 —— 言論自由的尺度是檢視民主政體是否真民主的的標準,言論自由才是最高原則。這才是貨真價實的自由主義與民主精神。儘管,我對此「正論」深刻懷疑,但最起碼還知道傳統西方自由主義將重點劃在哪裡。

上述靈魂拷問,若問「覺青」的偶像,民進黨自我粉飾的樣板鄭南榕(為爭取百分百言論自由而自焚的知識份子),他肯定毫不遲疑回答 —— 自由比民主重要。而背棄鄭南榕的,也正是高捧鄭南榕的同一批人。

用科學一點的邏輯檢驗之,百分百的言論自由是沒有作弊空間的,但所謂「民主政體」卻可有各種解釋。當一個自由民主信徒質問「是誰,在封殺台灣人的言論自由」時,「封殺言論自由」即為「事實」,而「民主防衛機制」則為剝奪言論自由的「口實」。

一旦「民主防衛機制」成為當權者打壓異見的工具,這不是法西斯,又是什麼?不正好與德國「民主防衛機制」的初衷相扞格嗎?

至於台灣司法,法官可以超越法條,以「公民不服從」為由判太陽花暴亂份子無罪,自我閹割司法,任意標榜價值,這種水平,還想仿效德國「民主防衛機制」?更別說檢察體系與調查體系在蔡朝治下的濫權與選擇性執法等諸多劣質作風了。

價值的第一個犧牲者,往往是最堅持該價值的信徒。

堅守自由主義菁英,現在被「民主」剝奪自由,要不就調整跪姿,要不就起身反抗,已經沒有坐而論道,嘴砲自由主義的空間了。

「反滲透法」是一條充滿亂葬岡的風景線,在法案通過的第一天,回頭看,一路上早已佈滿農民,韓粉,鍵盤俠與自由派菁英的墓碑,而他們只是批評時政,甚至只是「轉傳」時政批評,警察就來敲門。

總之,殺人者死,怎麼殺?為什麼殺?到底有沒有殺?都由不得嫌犯辯解,逮人的說了算,反正被盯上就死路一條。

順帶一提,此前王立強烏龍共諜案,被蔡當局認為涉嫌重大的向心,龔青夫婦目前仍遭限制出境,他們會不會是「反滲透法」下第一批囚徒?不得而知。

說不定我才是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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