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创,转载联系。

当地时间14日,德国国会投票通过新法例,同意将焚烧他国旗帜以及欧盟的旗帜列为仇恨罪,最高可被判处三年监禁。该法例之所以被提出源于,2017年在柏林当地的示威活动中,有民众焚烧美国国旗和以色列国旗泄愤。

报道截图

2017年柏林的示威活动

新法例规定,焚烧、公开撕毁等玷污其他国家国旗或欧盟旗帜的行为,将会被视为与玷污德国国旗一样的罪行,即仇恨罪,最高可被判处三年监禁。相同的概念也适用于其他国家的国歌和欧盟会歌,即贝多芬的《欢乐颂》,亵渎这些歌曲也是犯罪行为。

上周四的德国国会例行会议中,议员在被要求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多数赞同通过了上述法例。

事情起于2017年,美国突然承认耶路撒冷为以色列首都,在多国都引发了游行示威。在柏林的示威活动中,有人在街头焚烧美国国旗和以色列国旗泄愤。

德国政府的立场也不同意承认耶路撒冷的地位,但时任外交部长加布里尔表明,任何德国公民都没有权利或理由焚烧他国国旗,挑起对于特定族群的仇恨,如犹太人等。

而在德国的疑欧派和极右翼的示威活动中,也常有民众焚烧欧盟会旗。

以上种种触发了德国政府决定订立法规。

在默克尔联合政府中担任成员的约翰内斯·费希纳说,“任何国家的国旗都不应该在德国的土地上被焚烧。”而司法部长克里斯汀·兰布雷希特也发表声明表示,“公开焚烧旗帜与和平抗议无关。”她认为,这种行为激起“仇恨、愤怒和侵略”,会伤害许多人的感情。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同为仇恨罪,但是焚烧德国国旗却是会被判处最高五年的监禁。

极右翼另类选择党(AfD)是当天国会例行会议中唯一投下反对票的政党。该党批评,新法例是“对言论自由和艺术表达的过度干涉”。

接下来,该项法例将于6月在德国参议院中获得通过,随后再由总理默克尔签署,方能写入德国联邦刑法典并最终生效。

1.《焚烧国旗 焚烧他国国旗,德国立法了!》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焚烧国旗 焚烧他国国旗,德国立法了!》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64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