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平 清华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助理教授】
1697年,在法国贝洛的笔下诞生了第一个“小红帽”。1812年,在德国的《格林童话》中小红帽再次出现。前者虽然是首创,但后者却让这个故事广为流传。狄更斯也因此坦言:“小红帽是我的初恋。我总觉得要是娶了小红帽,我就会知道什么叫做天赐良缘。”
一
狄更斯想娶的之所以是格林版的小红帽,是因为贝洛版里的小红帽永远地留在了狼的肚子里,而且并非是作为一个可爱的女人而死去。如贝特尔海姆所言,当“小女孩脱掉衣服钻进老狼的被窝时,老狼告诉小女孩,他的强壮手臂可以更好地搂抱她……面对如此直接、露骨的引诱,小红帽竟然没有做出任何逃走或反抗的行为。如果她不是傻子就是她甘愿接受引诱。然而这两种情况都与小红帽的形象不符。这样的细节使小红帽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一个受大自然吸引而忘掉母亲的告诫,尽情地陶醉在她自认为是天真无邪的嬉笑游玩之中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堕落女人”。
与此相反,这个小女孩在威廉·格林的笔下,却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红帽,没有一丝性诱惑的暗示。
贝洛的首创仅仅是给女孩取名为“小红帽”。而故事本身却要追溯到法国民间流传的《祖母的故事》。贝洛不仅将故事中残忍的内容剔除,而且也将故事的结尾由喜改为悲。贝洛的《小红帽》既非为儿童,又非为民众,而是为法国太阳王而作。他的读者是贵族。
格林兄弟的《小红帽》同样既非为儿童,又非为民众,而是为传承诗与神话的历史而作。三百多年来,无论贝洛与格林是怎样的初衷,小红帽的前世今生依然是个谜。她到底是谁?是堕落还是天真?
是象征还是真有其人?
长期以来人类学家、民俗学家和历史学家们都认为小红帽不是某个人,而是红日,狼则象征黑暗,狼吞下小红帽的故事就是日出与日落的神话。
小红帽如果不是红日,就是春日,因为“女主角的红帽象征五朔节被选为皇后的少女头戴花冠”。如果小红帽的原型一定要是一个人,那就是约拿。约拿被鲸鱼吞下肚正如小红帽被狼吞下。但是最新的研究又证明,这则故事没有那么古老,而是中世纪晚期才开始
在法国、蒂罗尔以及意大利北部广泛流行,目的是告诫儿童要听话。
然而,据法、意民俗学家所收集的数十种同类型的故事来看,这则故事告诫的并非儿童,因为其中充斥着血腥、粗暴与色情因素。
早期的法、意版本作为一则性寓言,毫无顾忌地描述了女主角与狼共眠的场景,不留任何多余的阐释和想象空间,极大地降低了小红帽故事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经过格林兄弟的改编,“小红帽”成了一个纯洁可爱的人物。但是由于格林的故事讲述人是具有法国胡格诺教徒血统的哈森普夫卢格女士,所以,小红帽的纯洁度遭到了阐释学家们的质疑。对于《小红帽》到底源于法国还是德国,格林兄弟的回答模棱两可。在《格林童话》的注释卷里只有模糊的一句:《小红帽》来自美茵地区。据此,并不能判断出此地点是故事的收集地还是发源地。虽然他们提到作家蒂克基于贝洛的版本对小红帽进行了改编,但对于他们自己的版本是否源自贝洛却只字不提。因为格林兄弟收集童话
的初衷在于要从口头流传的文学中发掘出德意志的民族精神,所以法国色彩浓厚的故事要么被删除,要么被改编。
小红帽照搬《狼和七只小山羊》的结尾就是格林兄弟的改编。这一改编改变了《小红帽》在文学史上的命运:“最博学睿智的童话故事研究者之一,安德鲁·朗指出,如果所有的《小红帽》故事变体的结尾
都采取贝洛故事结局的话,我们宁可不要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原因不仅仅在于结尾,还在于它用看似简单的语言和荒谬的逻辑建构出了一个意义的迷宫,让人不解的是:“什么样的母亲会把年幼的女儿派到有狼出没的森林?她怎么不自己去呢,或者陪着小红帽?如果祖母真的病弱无助,她怎么能让老人家一个人住在遥远的小屋里?
而且,如果小红帽必须得去,母亲怎么不提醒她不要停下来和狼说话呢?这说明小红帽从未被告知过狼有多危险。哪个母亲都不会蠢到这种地步。所以要么是母亲根本不关心小红帽,要么是希望摆脱她。同时,也没有哪个小女孩能蠢到小红帽这个地步:看着狼的眼睛、耳朵、手和牙齿,仍然认为这是这则民间故事虽然在1885年才被记录下来,但却是贝洛版本的基础。故事中狼将祖母杀害,让不知情的女孩吃了祖母的肉,喝了祖母的血,最后女孩借口小解而平安逃回家。
她怎么不赶快逃命呢?而且,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最后把石头放进狼的肚子里。无论怎样,一个正常的女生在和狼交谈过后肯定不会停下来去采花,而是对自己说:‘如果不赶快想办法,这个混蛋会把我祖母吃掉的!’”
故事以这个“不正常少女”的获胜而结束,这根本就“不是叮嘱无辜少女在森林里要提防狼,而是狼在森林里要提防看起来无辜的少女和她的祖母,也就是叮嘱狼不要独自在森林里走”。故事显然不是写给狼看的,“叮嘱狼”成了无稽之谈。故事要叮嘱的是小红帽这个在拜访“祖母”的途中遇到“狼”的人。
狼在贝洛之前的版本里曾是狼人。在法国,16-17世纪盛行对狼人的审判(类似对女巫的审判),狼人被指控吃孩子以及其他的罪行。因此,16世纪法国部分地区的男女老少都不敢独自出入森林。据此,荣穆普芙甚至还推断,《小红帽》应该源于15-17世纪对狼人审判盛行的地区。
然而汉森指出类似的故事不仅存在于欧洲,在亚洲也存在。因此,小红帽并非法国特产,中国也有“小红帽”。她叫金花,她遇到的不是狼,而是熊。
在欧洲的其他版本中,女孩遇到的也有可能不是狼。
格林的版本中虽然是狼,但是它不可能实指19世纪出没在欧洲森林里的狼。因为在1857年的终版《格林童话》里,小红帽的母亲叮嘱她在森林中要端庄,而在初版里,母亲只是叮嘱她要乖一点。这一改动更让人相信:“狼”不是野兽,而是象征。因为“一个年轻女人在森林里,又不是在沙龙里,有什么端庄可言。
或许格林想要突出中心意思,告诫人们不要在道德之路上失足。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母亲
接下来解释说这样是为了防止她打碎红酒瓶就纯属虚伪。因为这个解释是实指,是说森林里的路不平坦,别打碎瓶子,而母亲的告诫却是象征意义上的虚指”。
在贝特尔海姆的阐释里,虚指的狼“象征着孩子违背父母的教导,放纵自己去进行性诱惑或是被引诱的邪恶”。但是,这位儿童心理学家同时还认为,狼“也代表着我们身上一切不合群的不理智的冲动。由于小红帽抛弃了‘一心一意地走路’这一学龄儿童的优点———这正是她的使命所要求的———她又返回到追求享乐的俄狄浦斯阶段去了。她对老狼言听计从,使它得到吃掉外婆的机会。
故事涉及的是滞留在小女孩心里还没有解决的俄狄浦斯危机问题,所以她被狼吃掉也是应得的惩罚。她把事情弄成这样,使老狼能够除掉一个母亲形象的人。小红帽在回答老狼的询问时,明确地告诉了到外婆家的路,因此连一个四岁的小孩也不禁对她的居心产生怀疑……这么详细地把情况告诉老狼,不是为了使老狼准确找到路又是为了什么呢!……小红帽的无意识正在翻腾不息,要使她出卖外婆……她指点老狼时的举动似乎在说:‘放过我吧,找外婆去。她是成熟的女人,她能够承担你所代表的力量;我还不能’”。
美国民俗与童话学家宰普斯在其《小红帽的磨难与艰难》一书中就将《金花与熊》视为《小红帽》在中国的版本。
故事讲的是一个女孩和弟弟在家遇到假扮外婆的熊,金花这个小女孩识破熊的面目后,将其引到树下,把矛投到熊嘴里,熊死了。
贝特尔海姆将狼阐释成了色狼,将小红帽定义为故意将色狼引向祖母的坏女孩,小红帽成了与狼狼狈为奸的恶人。在这一弗洛伊德式的分析中,故事被局限为一则关于青春期女孩性焦虑与性成熟的寓言,这一颇具代表性的阐释将成熟拘囿在“性”上。德国民俗学家施立法克同样认为“成熟”是理解
“小红帽”的关键,但不是性成熟,而是性格的成熟。
在他的阐释里,狼是“一种魔鬼一样的愿望,它企图混淆事物的本质……它让人看不到本质上的东西,对小红帽来说,就是让她看不到祖母,只看到狼。她的目光被扰乱了……这是所有在‘去往母亲’路上被现象所迷惑之人共同的命运。他们听凭钻牛角尖的理智和狡猾的算计之诱惑……所有受美丽的表象或被‘有用便有德’的观点所诱惑而偏离目标的人其实都是在听凭兽欲的摆布”。
同理,如果狼不是野兽,祖母便不是亲人,而是“祖”“母”,即“万物之母,世界之根”,这里蕴藏着万物成长的源初力量。因此她住在极具象征意义的三棵橡树下。橡树作为雌雄同体的植物,暗示出所有二元对立的统一。
也就是说,作为小红帽之路终点的万物之母,是源头,是本质,是“一”。
施立法克的解释验证了研究界就童话的寓意达成的共识:童话讲述的是个体的成长与成熟,即人如何成长为自己、形成人格的过程。决定这一过程成败的关键在容格看来是“道”。他认为,有关人类成长的真理在世界各处都一样,而道家哲学的表述是其中最完美无缺的一种。所以,他提出:“人格即道”。但是,对于这一命题在童话中的表现,容格并没有做进一步的阐释。
二
对于小红帽来说,“道”就是“祖”“母”,是一,是源头。到达“祖”“母”的使命就是到达“道”,到达“一”,最终到达自身,获得自己的人格。
小红帽肩负的使命不是故事层面的拜访生病的祖母,而是回到自己的根,发掘蕴藏的潜能,获得人格。人格的获得之所以能够成为使命,是因为它是自由的根基。“在赫尔德看来,人之所以有自由,首先因为在万物各归其位的世界里,人‘站在更高的基础(地基)上,并且让每个事物站在自己的基础(地基)上’。人在经过了飞跃之后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自由,这种自由并非为所欲为,不是专断或任性,而是首先意识到自己在自然界或世界中的‘位子’,也就是首先获得‘格位’或‘人格’,同时也意识到世界万物各有其位而且各归其位。
人在意识到自己的‘格位’的同时也就意识到自己必须保持在自己的位子上,持守自身并实现自身。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带着使命来的,这个使命也是他的最高使命,即成为他自己。”
小红帽成为自己的过程就是她回归“祖母”的过程。如前所述,祖母代表了包含了二元对立的“一”。
与之相对的“狼”就是割裂一的“二”。“二”并非只是道家哲学认为的迷途,它也是伊甸园里的原罪。亚当与夏娃本来的状态是“一”。蛇的引诱打破了这一切。两人吃了能辨识善与恶的果子,失去了源初的“一”的世界观,开始从“一”中分出高与低、有与无、美与丑,开始用二分法观世界,于是被永久地赶出了伊甸园。蛇之于夏娃,如狼之于小红帽。狼诱惑小红帽离开祖母这条“一”的大道,走向鲜花之路。她看到数不尽的鲜花,分出了鲜花的美与丑,分出了母亲的叮嘱的无趣与狼的诱惑的有趣,忘了祖母。
从这一意义上看,小红帽的故事可以说是一则重返伊甸园之路的启示:
抛弃狼回归祖母,弃“二”归“一”。
基督教以十诫昭示出重返伊甸园的路。道家只有一戒:戒妄为,为无为。无为是顺自然而为,而非顺自己的欲望而为。如《庄子·达生》所描述的“丈夫”之“游”:
孔子观于吕梁,悬水三十仞,流沫四十里,鼋鼍鱼鳖之所不能游也。见一丈夫游之,以为有苦而欲死也,使弟子并流而拯之。数百步而出,被发行歌而游于塘下。孔子从而问焉,曰:“吾以子为鬼,察子则人也。请问,蹈水有道乎?”曰:“亡,吾无道。吾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与齐俱入,与汩偕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此吾所以蹈之也。”孔子曰:“何谓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曰:“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
“丈夫”之所以能优游于瀑布而不溺,不过是安于水之性而已。可以说,“他只是顺水而游,什么多余的也没做。严格地说,他根本不会游泳,是水在游。他只不过掌握了一个诀窍,就是让自己完完全全顺应水。他潜入事件发生的自然之流。他控制事态的方式是被事态所控制”。“被控制”实质上是“无我”,将我完全交于自然。
这种对自然毫无保留的信任基于“人法自然”的世界观,即自然,而非自我,是最高的也是最有效的秩序。
只有“无”我才能“是”我,这个悖论在道家哲学里并不悖。“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无”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什么都有可能。无我就是要放空自己建立在二分法之上的所有偏见。心无偏见,才能不以己观物,而是以物观物。正如为文惠君解牛的庖丁所言:“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
“我”放空一切欲念,完全依自然的天理而为,于是“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与此相反,“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
良庖与族庖都与遇见狼的小红帽一样:违天理,依人欲。后果就是看不到事物的纹理,只能暴力地割与砍,既伤了自己的精神之“刀”,又不能达到游刃有余的自由境界。
顺自然而为对于小红帽来说,就是顺母亲的叮嘱而为。母亲亦是道的象征。她赋予小红帽生命和使命,为她准备了完成使命所需的一切:蛋糕与红酒。成长的使命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守住从母亲之“道”所得到的“德”。这个德就是每个人的自然与本性,即每个人的“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
“一”是天、地、神、人、万物之所以成为自己的原因。用容格的术语来说,“一”就是一个人内心的声音。“守德”于是就获得了新的意义,它不是守住所谓的妇德,守住围裙下一碎不返的贞洁,而是守“一”,守住人之所以成为自己的那个内心之声。听到并追随这个声音的召唤,才会感到自己的使命,致力于实现自己的人格。
因为“‘有使命感’最初的意思是‘受到某个声音的召唤’……从伟人到小人物,召唤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微弱,直到最后感觉不到……人格越弱,它也越微弱和难以察觉,直到最后被周遭世界所吞没,变得无法分辨,因而失去了自身人格的完整,融入群体中去了。内心的那个声音被带有常规惯例的群体的声音所取代,使命感也随之被集体的需要所取代”。
大多数人选择听从常规与惯例,而非自己内心的声音,“结果,不是他们自己得到发展了,而是一种方法和一种集体式的生活方式,但付出的代价是牺牲了他们自身人格的完善”。
遵循自己内心声音的生活方式被弗洛姆定义为“存在”,反之,则是“占有”。“存在”与“占有”不仅是德语里两个标识不同境况的助动词,也是“两种面对生命的不同态度。要么尽其所能地去占有,越多越好,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抓、夺的机会,这是‘占有’的态度;要么将生活建立在关注自身本性的基础上,并终其一生致力于发展自身的潜能,这是‘存在’的态度”。
“大多数人对占有方式了解较多,而对存在方式知之甚少,那是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更频繁地接触到的是占有方式,因此,给存在方式下定义比给占有方式下定义要困难得多……存在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只有那些与我的体验相同的人才能够理解它。”
弗洛姆不仅认为“道不可道”,而且还引用了《老子》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之说来说明只有损“占有”,才能为“无为”,从而获得“存在”:“只有当我们减少占有方式即非存在方式,也就是说,不再靠抓住我们所占有的一切不放、‘心安理得地坐享其成’、抓住我们的自我和占有物来寻求安全感和身份感的时候,存在方式才会出现。”
用《老子》的话来说,就是“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小红帽的故事正是通过狼与祖母的较量,演绎了“占有”(妄为)vs“存在”(无为)的体验。小红帽起初被狼言诱惑,走向鲜花,采了这一朵,又发现另一朵更美,于是越采越多,越走越远,陷入了越多越好的诱惑。她一心想着去“占有”,忘了自己去拜访祖母的使命,忘了“存在”。而在与此同时的另一个空间里即祖母的家里,狼将祖母吃了。
然而,真正吃掉祖母的不是狼,而是小红帽。因为这个狼不是别人,而是小红帽心中的“狼性”,它让小红帽背离了“母亲”(自然)。她不再满足从母亲得到的蛋糕与红酒,认为鲜花会带给祖母更大的快乐。
她这一违背自然的代价就是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但是,小红帽没有死,她获得了重生。为什么她会获得幸福的结局?答案在与《渔夫和渔妇》的对照中显而易见。小红帽与渔妇截然不同。渔妇无止境地要房子、宫殿,要当国王、当皇帝,甚至要成为上帝,所以最后一无所有地回到了破屋里。与之相反,小红帽的占有是有止境的。她采到足够的鲜花后,重又想起祖母,于是重新回到了自己本该走的路。所以,小红帽被解救并不是猎人经过这一偶然的原因,而是在她停止采花、重又回到正道之时已经注定。也就是说,偏离正道对应的是被狼吞;重返正道
对应的是复活。至于是被谁而救,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即使猎人没有来,也会有其他人。这一阐释让女权主义的义愤成了无的之矢,他们无法抱怨“为什么女人总要等男人来拯救”。这不是一场男性与女性的战争,而是人性与狼性的战争。
女权主义从这则故事中看到的是女人的被动,弗洛姆看到的却是男人的可笑。他认为故事讲的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冲突,最终以女性获胜结束。而女性获胜的原因就在于她们具有生育能力。狼的可笑之处在于他企图模仿女人生孩子,但是他肚子里不是新的生命,而是象征不育的石头。所以,最后因石头而死。
弗洛姆认为这里两性冲突的关键在于:谁拥有生育能力,谁能让生命延续。显然,是母亲不
是狼。对弗洛姆来说,“育还是不育”这是个问题。道家哲学将这个问题向前推进一步:能育的母亲是什么?不育的狼是什么?———母亲是道,它孕育生命、滋养万物,对万物“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狼是道的对立面。母亲指明的路通向生命源头,通向自己;与此相反,狼之路无生命,无结果。
小红帽的幸福正是因为她最后回归的是祖母,不是狼。祖母象征着自然。以自然的态度观物就要“齐物”,像《庄子》一样看到对立本是一个统一体:“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
秋毫是小也是大,彭祖是寿也是夭。没有绝对的大,也没有绝对的小。人心本是可以齐物
的,但人的狼欲却会让人产生背离自然要求的以“一”观世界的模式,生出“二”的分别心。有区分就有了高与下、利与害的判断,也就有了让人趋利避害的惯例和常规。然而循惯例的行事方式只是权宜之计,并非理想之举。
权宜的区分必然导致人们去追逐所谓的善与利,但是善恶利害本却是一体,将其分隔,就会导致片面,甚至灾难。鲁君养鸟的故事就是一例:“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
鲁君所谓的“善”却导致了“恶”的后果,它非但没能取悦这只鸟,反而杀死了它。小红帽同样想要取悦祖母,但结果却是让狼吃了祖母。她和鲁君一样,都是在追求所谓的善,但却造成了恶果。他们都是在以己养养鸟、以己观观祖母,而非以鸟养养鸟、以祖母观观祖母,因此,都是逆自然而为。
顺自然而为有失马的塞翁,也有《列子·说符》里的宋人:“宋人有好行仁义者,三世不懈。家无故黑牛生白犊,以问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荐上帝。’居一年,其父无故而盲。其牛又复生白犊,其父又复令其子问孔子。其子曰:‘前问之而失明,又何问乎?’父曰:‘圣人之言先迕后合。其事未究,姑复问之。’其子又复问孔子。孔子曰:‘吉祥也。’复教以祭。其子归致命。其父曰:‘行孔子之言也。’居一年,其子又无故而盲。其后楚攻宋,围其城;民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丁壮者皆乘城而战,死者太半。此人以父子有疾皆免。及围解而疾俱复。”
这里的父亲对待孔子的指示如同亚伯拉罕对待上帝的命令,始终坚定不移地相信并执行,思维完全异于常人。常人只看到眼前发生的现象,并据此认为是灾难,结果这个看似灾难的事情却最终拯救了他们的性命。这里的儿子是常人,他凭借表象做判断。表象会呈现出二元的差别:有高有低,有善有恶。但是,在本质里却是“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小红帽母亲的叮嘱就是让她一直走在本质的路上,不要受表象的诱惑而偏离。鲜花在这里象征着无穷无尽的表象。小红帽在鲜花丛中,采了一朵,又觉得另一朵更美,于是又跑去采另一朵。在这一过程中,她完全陷入表象的世界,一心只想占有。而“占有”鲜花带来的结果不是生,而是(祖母的)死。因为,在这种占有的“生存方式中,我与我所拥有的物之间不存在有生命的关系。
它和我都成了物,我拥有它,因为我具备占有它的力量。但是,这种关系也可以倒过来讲:它拥有我,因为我对自身的认识,即对心智健全的认识是建立在我占有它(以及尽可能多的东西)的基础之上。‘占有’这一生存方式并不是通过主体与客体之间一种有生命力的、创造性的过程建立起来的,它使客体和主体都成为物。两者之间是一种僵死的关系,而不是有生命力的关系”。
这种向死的关系将小红帽置于死地。然而,死去的是心中有狼的那个女孩。走出狼腹的小红帽站在了祖母的一边。她不再是先前那个不知“狼”为何物的白板,而是再也不让狼走进内心的成熟的人。这在童话正文后附加的故事里得到了印证。
获得新生的小红帽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狼”死了,一切又恢复了正常———猎人扯了狼皮走了,祖母吃了小红帽带的食物又健康了,小红帽发誓再不违背母亲,再也不入歧途。重生后的小红帽已经看不到狼了,取而代之的是祖母。而且与上路之初不同的是,这时候的祖母不再病弱,而是恢复了健康。如果那些蛋糕和红酒不是有什么魔法能让病弱的老人立刻好起来的话,那就是象征这主人公的成长已经顺利完成。只有她的世界观里没有了“狼”的踪迹,只有她的世界观正常起来,她周围的一切才能得以恢复正常。
因为童话中围绕主人公的一切人、事、物都是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外在呈现,即:心中有狼,小红帽就会遇到狼;心中没有祖母,祖母就会被吃;心回到正道上,猎人就会前来解救。
三
回顾小红帽的成长之路可以发现,起初的小红帽处于一个不正常的秩序之中:祖母生病、母亲的叮嘱被抛掷脑后、狼被当作可信之人。这是一个没有猎人,也不可能有猎人的世界。因为小红帽这个时候选择了“狼”,狼在她的世界观里,任何猎人都无法将它杀掉。“狼”将主人公引入鲜花代表的惯例世界。这个世界将本为一体的世界分割为二,分出的所谓有用的、有利的东西诱人深陷其中。
但是“鲜花”是无限的,然而人“在路上”的时间却是有限的,就像小红帽要及时赶到祖母家一样。“鲜花”采得越多,就越危险。以有限的生命追逐无限的现象就会将本质抛于脑后。正如在鲜花中的小红帽忘记了祖母,步入了歧途。童话最后小红帽的反思是对“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的肯定。因为在狼肚子里,一个没有鲜花、只有祖母的世界里,小红帽终于明白了“占有”的危害,终于不再“妄为”,开始“无为”,即不违逆“母亲”而为。而且她发誓今后一定要听母亲的话,“再不离正道”。这看似家庭教育的结束语,在道家哲学的意义上却象征了返回母亲,返回了根,此即出自“教育之书”的《小红帽》寓意中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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