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关注四种垄断行为和一种差异。
第一种垄断行为: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合作行为。
注:采用“效果论”代替“目的论”,如果不具有消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则不违法。只有具有消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才能构成垄断协议。
根据签订协议双方的关系,垄断协议可以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主体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如两家汽车销售公司。
重点规范横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价格协议;限量协议;市场划分协议;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抵制交易。
纵向垄断协议:主体是买卖关系,只调节价格,包括:将转售商品的价格固定给第三方(固定价格);限定最低价格转售给第三方(限定最低价格),但不限定最高价格。
在垄断协议豁免中,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为了缓解销量严重下滑或明显的生产过剩,需要构成豁免,经济下行是前提。
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不包括刑事责任。
1、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停、罚、不”。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至10%的罚款。
2、不是没有实施垄断协议,就不会有处罚。达成的垄断协议未执行的,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处罚可以酌情减免(小举报+证据):经营者自愿向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达成的垄断协议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免对经营者的处罚。
4.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第二种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就构成垄断行为,要求滥用,才能构成垄断行为。)决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很多,包括市场份额;控制供销;资金和技术;依赖;其他运营商进入相关市场的难度等。
鉴于上述关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规定模糊、适用性差的缺陷,反垄断法规定了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在下列情况下,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唯一的划分标准是市场份额法)
1、某运营商在相关市场的占有率达到1 2;
2.两家运营商在相关市场的总份额达到2 3;
3.三家运营商在相关市场的总份额达到3 4;
在情况2和3中,当一个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小于1/10时,不应假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不适用于第一种情况)
推定和确定不是必要的:允许证据的例外。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主体+行为(滥用)=管制对象
行为主要包括:不公平的低买高卖;低卖;不卖;强卖;歧视性销售;接受销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中止、处罚、失败。法律责任与垄断协议相同:由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至10%的罚款。
第三种垄断行为:经营者集中表现形式有三种:合并;控股;通过合同获得控制权。
经营者集中不仅仅是合并的表现。
经营者集中预申报制度;
1.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2.提前申报是原则,但也有例外,不是绝对的。免报:参与集中运营之间存在“母子关系”或“姐妹关系”,因为这种集中不会对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操作人员集中考核制度:
时间:
初审:30天
进一步审查:90天
最多60天。(审查期延长:经营者同意延长;运营商提交的材料不准确;申报后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即审查必须在180天内完成。
国务院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或者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禁止经营者集中的例外情况:
这两种情况可以集中:(利>:弊,公益)
1、对竞争的有利影响大于不利影响;
2、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未被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以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
违反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要求在集中前恢复原状的,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救济: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禁止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罚款是可选的。复议前置仅针对经营者集中争议这两种情况,其他垄断行为在复议诉讼中是可选的。
第四种垄断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政垄断)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是行政机关,而且是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法律责任:
行政垄断主体承担行政责任,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经济垄断应承担民事赔偿。
反垄断执法机构不能直接对行政垄断主体处以罚款,但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反垄断调查机制:一个不同之处:
反垄断委员会(无实权)与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实权)的区别;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只能授权省政府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授权市县两级是错误的。反垄断委员会不存在授权问题。
暂停和终止调查:
两句话:
1.被调查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批准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
2.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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