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省媒体报道,台湾省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于今年12月14日逝世,享年90岁。海峡两岸的许多读者都知道余光中先生,他以一句简短的“乡愁”开始。“乡愁是一条浅浅的海峡,我在这里,大陆在那里。”这首诗平淡而痛苦,使余光中的“乡愁美学”贯穿一生。从《乡愁四韵》到《白玉苦瓜》,从《听冷雨》到《金陵少年旅人》,乡愁中蕴含的浓浓情愫从未被掩盖,乡愁到达的地方永远是李白的中国,汉唐的中国是海峡两岸老人的关怀。
作者 吾云余光中先生在诗歌创作中,有意识地探索现代性与传统性融合的道路,将中国古典诗歌、自由新诗体、新格律诗、中国民歌的结构优势与现代民歌乃至西方民歌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诗歌风格,也适合于唱叹。他是当代诗歌创作最多的诗人之一,其中最著名的是罗大佑的《乡愁四韵》。此外,鲜为人知的是,他还注重语言、风格和翻译,这些也构成了他华丽辞藻之间的砖块空。我想用两篇小地方的文章来纪念王先生,让人们了解王先生的另一面。
一个和“的”字较劲的人余光中先生在各地演讲时,不喜欢谈论怀旧,但喜欢批评英国华人,谈论华人的纯洁。他批评现代人写文章的西方化越来越差,走了一条“化简为繁,以简代巧”的歪门邪道,而“凝练灵活”的地道汉语的美德则面目全非。
在这些关于汉语纯洁性的文章中,有几篇相当有名,如《汉语的常态与变态》、《西化》、《论汉语的西化》。与其他不同的是,这些文章不是空漫谈,而是罗列一、二、三、四、五点,像一本实用的、可操作的参考手册。比如余光中先生在《汉语的常态与异常状态》一文中批评了“关于”,被动句,以及××度、××性等新的抽象名词,确实指出了不足之处。
余光中先生批评得最激烈的是一个小字“得”。听到这里,恐怕会有很多人呼吁不公正。“得”字如汉字之盐。虽然很常见,但是很有必要。根据教育部语言应用研究所的统计,“的”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汉字。
面对如此频繁使用的中文高频词,余光中的批评毫不留情,甚至还专门写了一篇《论无尽》。在这篇文章里,他痛苦地说,“在白话文里,特别是五四以来,这个小词‘得’独当一面,成了所有形容词的结尾。”。今天,不仅是普通学生,就连一些知名学者也摆脱不了无孔不入的小“得”字。"
“的”字在现代汉语中主要有三种用法。一是表达隶属关系,如“我妈”“孔雀尾巴”,对应的是古代汉语中的“之”字和现代白话中的“底”字,尚未批判;二是用来修饰动词、形容词,以“地”的形式写成,如“激动地说”、“高兴地不说”,这是余光中先生的另一种批评对象,这里就不细说了;三是用于修饰名词成分或形成“的”词组,如“斑驳稀疏树影”,是大量特别认可的对象。
“白话是如此的软弱无力。空词太多是很大的原因,用的最多的空词就是‘对’。”余光中先生批评“的”字,不是说“的”字应该被诅咒,而是批评“的”字无处不在。该用的时候用,不该用的时候用。综上所述,“得”字的“罪”主要是单调、多余的。
首先,汉语中“的”的过度使用大多是作为修饰名词的标记。英语中的形容词结尾丰富,如-ed,-cal,-active,-able,-ous,-ful等。,所以它们并不单调;然而,汉语中唯一的形容词标记是“的”。我们来做个对比。在英语中,友好、实用、土生土长、时尚、危险、愉悦等形容词有不同的结尾,而且是拼凑而成的;翻译成中文就是炸,实用,土,时尚,危险,快乐。靠“的”字比较弱,比较单调。
至于第二点,更好理解。汉语中的“的”字在词法和句法上往往不是必须的,大部分情况下可以用,但少数情况下必须用。余光中喜欢拿雪莱的十四行诗作为例子。有一句话叫“一个老的、疯的、瞎的、被鄙视的、垂死的国王”。如果按照英语语法翻译,就会变成“一个衰老、疯狂、盲目、被鄙视、垂死的国王”。余光中将其翻译为“疯狂而盲目,蔑视垂死的国王”
余光中批评朱自清散文的一个原因是语言欧化,失去了汉语的魅力。他经常引用《荷塘月色》中的例子。“月光被树木照亮,高处灌木丛生,落在参差斑驳的阴影里,山如鬼魅;弯弯的柳树稀疏的影子似乎画在荷叶上。”所以这句话里很多“的”字都是单调生硬的重叠。而“死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古道稀稀,断肠人天涯。”不需要“得”的帮助,但意境够清晰。虽然这是家族说法,但是文言和白话的对比,却能显示出汉语本身的纯净和美好。
“的”字单调,滥用容易导致汉语失去灵活性;“的”字是多余的,滥用导致汉语失去简洁性。“遇到形容词就不去想,交给‘的’去组织,这就是通俗白话这么死板的原因。”自媒体巨头是坚决少用“得”甚至“得”的从业者。他写了两篇文章,一篇1700字,一篇1400字,其实没有用“的”字。也启发我去关心文章中的“的”字,尽量用在不需要的地方,尽量用在需要的地方,尽量考虑一种不同的说法。练了一段时间,感觉文笔简洁利落。有时候在处理工作中的文稿时,要纠结一个字两个字的字数,所以尽量删掉文稿中的“的”字,表达不受影响,但确实能在空之间腾出很大的余地。
余光中曾经说过“使用‘少’这个词是作家得救的起点”虽然不必走极端,也不需要一个“的”字,但不妨做一个和“的”字竞争的人,让文章中的每一个“的”都能善加利用。
“乡愁诗人”的愁在哪作者 赛飞和许多人一样,我对余光中的印象来自于上个世纪末的乡愁。一张小邮票,一张小船票,一座低坟,一条浅浅的海峡。余光中写《乡愁》时才二十岁。其实,余先生的乡愁已经渗透到他的一生,渗透到他的整个诗歌创作中。
俞先生曾将自己的一生分为三个时期:旧大陆、新大陆和海岛。旧大陆是大陆的故乡,新大陆是外国,岛是台湾省。21岁时,他第一次离开旧大陆去岛上,30岁时,他第一次离开岛上去美国留学。第一次离开的时候,错过了大陆。后来,我错过了那个岛。后来我就成了对中国文化的无限眷恋——唐婆,汉朝的灵魂。俞先生年轻的时候,因为对外国文化的向往,选择了外语专业,多次去美国留学讲学。美国文学和文化对他的影响越大,他心中的乡愁就越像一颗魔豆。他日夜思念的家乡,是他回不去的故土,是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逝去的美好,是精神的栖息地。
余光中出生在南京。9岁时,他因为战争逃离了家乡。他的母亲把年轻的余光中扛在肩上,一路逃往常州。后来,她投靠了重庆。在巴山和蜀水深处,余光中度过了他的中学时代。当时四川战火笼罩,交通闭塞。相反,它在海的另一边,遥远,自由,充满魅力。十几岁的余光中想逃离这个封闭落后的地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正是为了这个夙愿,他在考上大学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外语系。他觉得这是自己走出去见世面的唯一途径。同时考入金陵大学和北京大学外语系的余光中,因为母亲的挽留,选择留在南京。我以为可以在家乡停下来,没想到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二次逃避。也是因为战争,余光中南移,直到定居台湾省。
余先生一生漂泊,从江南到四川,从大陆到台湾省,留学美国,在香港任教,最后定居台湾省高雄市西子湾。多年来,受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艺术的影响,余先生在中西文坛享有很高的声誉,来往于海峡两岸许多国家,但始终没有归属感。他的诗歌主题离不开“离家”、“乡愁”、“孤独”、“死亡”。读他的诗,是一种深刻的苍凉和坚韧。
21岁时,余光中写了《乡愁在台湾》。正如我在采访中所说,“如果我12、13岁,我的背景不足以让我写出《乡愁》。正是因为当时我21岁。看过古典名著,老小说,地方戏曲。虽然我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很幼稚,但是已经很深刻很深刻的印象了,所以我不会也不会轻易抛弃这个东西。另外,我父母的地方口音一直都挺重的。"
他几次出逃,几次离开家乡,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蒲公英岁月”。诗人的孤独,文人的孤独,都被余先生一个人占据。他保持着自己的孤独,穿越时间空,蔓延,却在当代无处落脚。他一生都在思考人生,知道命运的结局,却还是想和永恒拔河。1966年,年不到40岁的余先生写下了《当我死的时候》。在诗中,他认为自己生命的终点是回家,回到原来的自己,踏上当年的故土。“这是最放纵最宽敞的床/让一颗心心满意足地睡,心满意足地想”。
在《单人床》中,“没有人记得谁的地址/孤独是单人床/无限延伸到夜晚/我睡在月亮下,草地上,带着空不,带着/无限的悲伤”。这种空绝对是被遗弃的,仿佛一个迷路的孩子在黑暗中无助。出国,带着乌托邦的滤镜离开美好纯真的童年,越走越远,去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依然怀念当初的起点,因为你回不去了,因为如果你生活在一个陌生的世界,你会在梦里醒来,发现眼里流着为家乡而流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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