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针对高价付费、收视/点击率造假等问题,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通知,提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节目,严格控制嘉宾付费;加大电视剧网络治理力度,严格控制付费比例,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对违规演员实行联合处罚;加强收视率/点击率调查数据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打击数据欺诈。通知全文如下:广电发[2018]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十八大以来, 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以中心为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创优,不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节目,文艺创作呈现良好态势。 然而,一些文艺节目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电影明星过多、偶像化炒作、泛娱乐化、高收入、虚假收视率等。,这不仅推高了生产成本,破坏了行业秩序生态,还误导年轻人盲目崇拜,培养了拜金主义、一夜成名等错误价值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纠正它们。为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艺术节目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价值引导。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节目制作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要办台办网上节目,坚持“两个两个”方向和“双百”方针, 努力营造清晰的文化环境和健康的精神空,承接启迪思想、滋养心灵的节目,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艺术节目要坚持品味、风格和责任,抵制低俗、低俗和媚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坚持底线和红线。 所有节目制作和传播机构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两者发生冲突时,经济利益要无条件地从属于社会利益,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决不能迷失方向,决不能成为市场的奴隶,使自己的作品充满铜臭味。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创作导向,坚决遏制偶像化的炒作、泛娱乐等不良倾向。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从政治角度深刻认识偶像化炒作明星、泛娱乐化的严重危害,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吸引眼球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偶像培育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真人秀节目。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结构化管理和宏观调控,减少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等影视明星参与节目的播出量,积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漫和儿童、纪录片、农业等公益节目的播出量,制作和播出更多富有时代气息、积极健康的风格和文化内涵的原创节目。三、鼓励以优质内容取胜,不断创新节目形式,严格控制嘉宾付费。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坚持以高质量的内容取胜,不断发展和创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摒弃浮华,注重节俭,避免高价偶像化和铺张浪费,控制影视明星参与节目的合理报酬金额,倡导影视明星以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公益节目,坚决纠正高价请星、争星的不良现象。19:30-22:30在电视卫星综合频道播出的综艺节目,应事先向总局报告嘉宾姓名、报酬、费用比例等信息。每个节目所有嘉宾的报酬总额不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的报酬不超过嘉宾报酬总额的70%。重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网络综艺节目也应符合上述要求,并在上线前向国家广电总局报告上述信息。地面电视频道和其他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综艺节目嘉宾管理应当遵守上述规定,并由当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管。第四,加强对电视剧和网络剧的治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电视剧、网剧成本分摊比例的行业自律规定。每部电视剧、网剧所有演员的报酬不得超过总制作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得超过总报酬的70%。如果所有演员的总报酬超过总制作成本的40%,制作机构应向所属协会和中广联演员委员会备案并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或者隐瞒不报的,关联协会一经查实,应当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暂停或者永久取消播放、制作资格等处罚措施。中广联制作委、电视制作行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要积极推进、研究论证,制定并出台切实可行的电视剧网剧付费实施标准,明确演员最高付费限额,并作为行业自律规定予以颁布实施。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处罚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对违反规定的电视网络演员实施联合处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发行公司不得恶性竞争,不得哄抬价格购买和播放电视剧、网络剧,不得以明星作为唯一的议价标准。政府资金、免税公益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和商业电视剧。演员工资超过分配比例或最高工资限额的电视剧,不得参加党委、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的评选评奖,不能享受政府补贴。五、坚持同标准、同规模,保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健康有序发展。广播电视、卫星频道和地面频道、线上线下应坚持统筹管理、统一标准。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应探索建立有效的网站联动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文艺节目的内容、定位、人员和报酬,有问题的节目不得线上线下播出。要积极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艺术节目在理念、内容、体裁、题材、形式、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创新,努力做到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六、加强收视率调查数据管理,坚决打击收视率造假。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建立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正确开展节目综合评价,正确对待和合理使用收视率数据,坚决反对只收视率的倾向。严禁转播商向制作机构提出收视率承诺要求,严禁签订收视率赌博协议。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或篡改评级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督促全体会员自觉抵制评级欺诈。建立健全深化宣传、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共同协调打击收视率造假的工作机制,坚决惩治从事和参与收视率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例,维护行业良好秩序。七、实行思想工作责任制,强化主管主持人的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认真落实思想工作责任制,强化主持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层层推进,层层压缩,形成共管局面,坚持不懈地解决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艺术节目偶像炒作、泛娱乐化、高价付费、虚假收视率等问题。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予以处罚处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完善违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违法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有处理权的单位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和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相关作品不予发行播放,并依法查处,吊销相关许可证;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向被处罚或处理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有权处理的单位通报情况,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罚和处理建议,并可以查询后续处罚和处理结果。各级听、看、监、监机构要加强对节目的监控,做到发现、判断、报告、及时处置。特此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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