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八个多月,备受关注的歌手周杰伦告诉我们,微信官方账号“微秀生活”案终于有了结果。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定,经营“微秀生活”的北京人和书画机构构成侵权和诽谤,赔偿周杰伦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8万元。
周杰伦声称自己被控汉奸卖国贼,精神压力巨大
今年6月4日,周杰伦发现“微秀生活”在微信官方账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微信是北京人和书画院共同创办的,里面充斥着“日本汉奸”、“汉奸”、“狗屎”、“贼眼”等一系列攻击性词语。周杰伦说,为了吸引眼球,文章还采用了“打倒日本汉奸周杰伦,他是汉奸”、“周杰伦否认自己是中国人”等说法。周杰伦认为这是公开捏造事实,恶意中伤,侮辱、丑化、践踏他的人格,抹黑他的形象,整篇文章都是荒谬的。
作为台湾省知名艺术家,他的名声承载着巨大的经济和精神价值,而北京人和书画机构的行为却给他的名声和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周杰伦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北京人和书画院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60万元。
试播现场没有“微秀生活”
案件审理时,原告周杰伦没有出庭,他指定了两名律师出庭。据负责此案的法官称,被告经法院传唤,今天没有出庭,法院缺席审判。
法官问原告侵权物品数量,是否还能看到“微秀生活”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是否还存在。原告律师称,涉案物品只有一件,庭审前无法找到,但涉案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依然存在。由于所涉及的条款已被删除,原告声称将不再坚持第一项主张。
当法官问原告周杰伦对媒体采访的回复是否属实时,原告律师回答不属实。“我们之前也有澄清和回应,并提出严重警告,要求网友不要转载周杰伦的恶意中伤。如有转载,那么周杰伦将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结果还是有一些网站为了增加网站点击率而转载。”
庭审中,原告律师再次尝试搜索北京人与书画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现昨晚能搜索到的被告微信公众平台均已下线。
庭审结束后,原告律师周杰伦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次他们只是提起了民事诉讼。如果打完这场官司还出现侮辱、贬损、丑化周杰伦的案件,甚至更严重,他们会向公安局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北京人和书画构成侵权。庭审损失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周杰伦承认涉案文章已被删除,涉案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无法查询。但从被告提交的“公证书”中可以看出,被告使用的是其微信官方账号在微信平台发布的文章。确实有对原告的负面评价,被告使用了“日本汉奸”、“汉奸”、“下十八地狱”、“白眼狼”,
至于被告对媒体和粉丝说的话,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真实性,应承担未能举证的不良后果。所以原告声称内容不真实,是对原告的诽谤,被法院受理。因此,被告的行为容易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现在原告依法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文章的方式和内容,决定被告赔礼道歉的形式。
法院认为,被告发表文章会给原告周杰伦的社会形象带来一定的丑陋,侵权行为足以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经济损失方面,鉴于被告侵权方式,原告采取公证方式保全证据,导致公证费用,应视为正常维权的合理费用,应与经济损失、精神损失一并由侵权人承担。
至于原告因涉案物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虽然原告没有举证,但原告从事的行业决定了其公众形象与经济收入的相关性。因此,当原告的公众形象受损时,法院有理由相信其经济收入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综上所述,朝阳法院判决北京市人民法院和书画院侵权,赔偿原告周杰伦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8万元,并在腾讯网站发布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需要法院审查。逾期不执行上述内容的,法院将选择全国性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北京市人民法院和书画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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