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的育儿假可以长达一年
9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发布《咸宁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探索实施育儿假,婴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最长假期可达一年。据悉,2019年6月,咸宁被省卫健委确定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发展的示范试点。
《咸宁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
针对婴幼儿在家庭养育中无人照顾的问题,实行“育儿假”,即在落实现有产假政策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探索和实施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最长假期可达一年。
在2020年底之前,将建立一批符合规范和标准并具有示范效应的儿童保育服务试点机构;到2025年,全市将形成多种形式、覆盖城乡的托幼服务体系。
据报道,咸宁市卫健委于2019年对市区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40岁育龄妇女不想要孩子或只想生一个孩子的主要原因中,无人照顾孩子占60.43%;在对护理服务的需求方面,60.07%的人认为护理婴幼儿是非常必要或必要的。如果条件允许,86.24%的人会选择把孩子送到所在单位的托养机构。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群众对优质婴幼儿保健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无人照顾孩子”已经成为制约家庭生育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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