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个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造成事故的女人吗?她被取消了在上海定居的资格。
2018年12月,上海浦东,一名女子在乘坐公交车时抢拉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失控,与路边车辆相撞。同月,女子梁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检察院逮捕。为此,她失去了在上海定居的资格。
近日,本报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梁某某供认,如果不出意外,几个月后就可以在上海定居。
检察院称,案发前,梁某某作为在上海多年的外国人,几个月后即将获得落户资格。但由于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冲动,梁某某已涉入刑事案件,触犯刑法,其落户资格肯定已被取消。
回顾当时的案情,浦东新区检察院介绍,2018年12月4日9时许,一辆上海783路公交车沿张杨路线自西向东行驶至张洋路张家桥路站台,乘客下车后,司机打开后门并把门关上。然后,司机听到一个女人在车后大喊,于是司机又打开了后门。
据车内监控,梁某某右手撑着伞站在门前,但没有下车,对着公交车司机的方向说话。4秒钟后,门关闭。第二次关门后,女子再次示意下车,3秒后车门再次打开,而梁某某依然没有下车,再次和公交车司机说话。十几秒钟后,车门关闭,车辆启动。
根据梁的供词,他没有下车是因为当时和司机吵架。车辆启动后,梁某某从车厢中间快步走到司机身边,与司机发生了言语争执。同时,他用右手握住方向盘,与司机争夺方向盘。在此过程中,大巴车明显偏左,在左车道撞上了某电力公司的工程车辆,对两辆车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车上十多名乘客没有受伤。
2018年12月4日,梁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浦东警方刑事拘留。不久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女子梁某某。
承办检察官表示:“梁某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不良后果,却不顾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拉了公交车的方向盘。虽然她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她已经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指导意见,明确认定此类危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性质,要求依法严肃查处此类行为。
1.《抢方向盘取消落户 还原事发经过及背后真相!》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抢方向盘取消落户 还原事发经过及背后真相!》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044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