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公开审理此案,当庭判处刘某某强奸幼女,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死刑。
2020年12月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强主持庭审,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锦丽出庭支持公诉。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20年8月29日晚,刘某某从周某某家门口骗走了4岁女童周某某,并将她挟持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程响路汇智东方悦工地西侧彩绘宣传围栏下的排水沟内作为人质。
不顾周的反抗,用暴力手段猥亵、强奸周,造成周重伤三人,其中一人9级伤残,两人10级伤残。
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当庭作出公开判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暴力强奸幼女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刘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刑。出狱后不悔改,用特别残忍的手段强奸了一名四岁女童,造成受害者三处重伤,严重损害了受害女童的身心健康。他的主观恶性极其深刻,个人危险极其严重,犯罪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刘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4岁幼女遭邻居性侵 被告人获死刑 具体情况是什么?始末详情回顾!》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4岁幼女遭邻居性侵 被告人获死刑 具体情况是什么?始末详情回顾!》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084975.html